关于2011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克政办传[2011]7号
颁布日期:2011-0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1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克政办传[201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现将2011年春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二、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困难企业、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做好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工作,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和交通出行等工作,提前做好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准备。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加强一线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如遇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上级,妥善处置。请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将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表于1月28日前报克州党委办公室、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请新闻单位刊播)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北京市文艺演出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