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强降水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强降水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大政办电〔2015〕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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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大政办电〔2015〕32号
关于切实做好强降水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云南省气象台2015年8月28日07时35分发布了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2小时,怒江、大理、楚雄南部、昆明南部、玉溪、文山、红河、普洱东部、临沧东部将出现大到暴雨,并可能伴有雷电、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切实做好强降水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迅速落实防范措施
根据气象部门的预警,此次强降水天气过程范围广,局部地区强降水和短时强降水天气突出,极易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及时收集信息,准确进行研判,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做好防暴雨的准备工作。要强化防范措施,认真做好江河、湖泊、水库、塘坝、水电站、尾矿坝、居民点、学校医院、工矿区、工程建设地、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的防御工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各县市要组织力量,及时疏浚河道,做好清淤清障,确保河道水流通畅。要加强城镇防洪设施和农田、鱼塘等排水系统的排查,落实排涝措施,减少城市内涝。各级学校、幼儿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交通部门要加强疏导,防止道路阻塞,确保交通安全。
二、要全面加强预测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监测,密切监视天气和水情变化趋势,及时发布信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做到定点定人观测,及时上报情况。特别是对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确保监测人员24小时在岗,一旦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动态,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和传递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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