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木本油料产业的实施意见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木本油料产业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丽政发〔2009〕5号 |
|---|---|
| 颁布日期:2009-0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木本油料产业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0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山区综合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生态产业发展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我市木本油料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发展木本油料重要性的认识
木本油料作为植物油料的重要种类,既是城乡居民重要的生活必需品,也是国家重要的战略物资。在世界各国油料发展战略中受到高度关注和重视。在我国人口增长,需求加大,耕地减少的情况下,仅靠有限耕地种植油料作物已难以解决食用油供需矛盾,食用油料木本化已成为解决食用油严重不足的重要途径和发展趋势。大力发展木本油料,对于促进山区综合开发,增加群众收入,缓解能源危机,确保粮食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2.37%,立体气候明显,光照充足,雨量丰沛,适合不同的植物生长,是许多木本油料的主要分布区和种植区,具有发展木本油料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巨大发展潜力。随着多年来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极大地调动了山区群众发展林产业的积极性,以核桃、膏桐等为重点的木本油料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到目前,全市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已达60万亩,木本油料产业正逐步成为带动山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富民产业”。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发展木本油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挥我市的资源优势,抓住发展机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结合市政府确定的生态产业基地建设,努力做大做强木本油料产业,使之成为推进我市山区综合开发的重要产业。
二、我市发展木本油料产业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以加快山区综合开发为契机,立足资源优势,坚持市场导向,突出产业特色,以基地建设推动规模化发展,以龙头企业培育促进产业化经营,以强化科技支撑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把我市建设成全省重要的木本油料基地,促进山区生产发展、林农增收、生态改善,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市木本油料发展到400万亩,其中核桃300万亩,油橄榄10万亩,膏桐90万亩。全市林农人均拥有4亩以上木本油料林,产业综合产值超过32亿元,林农人均收入4000元以上,积极培育木本油料龙头加工企业。到2020年全市木本油料林发展到520万亩,其中核桃400万亩,油橄榄10万亩,膏桐90万亩,其它20万亩。全市林农人均拥有5亩以上木本油料林;生物柴油产量超过8万吨,产业综合产值超过40亿元,林农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实现将我市建设成全省较重要的木本油料产业基地的总体目标。
(三)基本原则: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木本油料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坚持推进基地建设与扶持龙头企业相结合,走产业化发展道路;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确立市场在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调控作用;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形成区划合理、布局科学、相互衔接、特色鲜明的木本油料产业体系;坚持科技与生产实践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业科技含量,促进生产方式转变。
(四)产业重点和区划布局:我市木本油料产业以核桃、膏桐的种植加工为重点。在生产布局上,按照省政府关于木本油料的区划布局要求和市政府生态产业布局,玉龙县、永胜县、宁蒗县力争建成全省重要的核桃基地,永胜县、华坪县力争建成全省重要的膏桐基地,并争取进入全省重要基地县之列。
三、加大产业投入,优化发展环境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市级财政在生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新增预算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同时积极整合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项目和资金,采取种苗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对林农、企业、科研机构、专业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扶持,使木本油料产业做大做强。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发符合木本油料生产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对木本油料产业的信贷投入力度。通过实施林权抵押贷款,采取农户联保、信用贷款、小额贷款等形式,切实解决抵押担保难、贷款难等问题。
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油料作物保险业务,政府通过给予保费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投保,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各部门要在项目立项、产品认证和质量检验等方面简化程序,减免收费,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尽可能减少面向木本油料生产经营主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对从事木本油料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落实税收减免政策。
四、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发展方式
(一)抓好基地建设,推动规模化发展
各县、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目标和总体部署,以及我市生态产业布局,本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形成规模的原则,科学制定各自的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坚持以农户为主体、企业为龙头,整合项目、资金,引进重点企业和战略合作伙伴,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大力加强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促进木本油料产业规模化、区域化发展。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植大户和科技工作者通过与林农合资合作经营等方式,推动木本油料林建设形成规模、提高档次。将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与低产低效林改造、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天保工程后续产业培育等结合起来,为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拓展空间、创造条件。对利用低产林地和疏林地、灌木林地建设木本油料基地的,优先安排专项采伐指标,减免有关税费,给予切实支持。
(二)培育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化经营
按照“扶大、扶强、扶优、外引、内联”的原则,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植一批带动面广、竞争力强、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的木本油料龙头企业。除税收优惠政策外,对龙头企业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木本油料产业龙头企业厂房建设使用林地,可视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其他土地的,可按农业用地办理相关手续。对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并承担相关科研项目的,相关部门要在科研经费投入上给予倾斜支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制定木本油料相关产品的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促进加工企业做大、做强。
(三)扶持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按照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支持林农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木本油料专业协会和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推广、培训咨询、物资供应、产品营销等服务,切实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和市场适应能力。木本油料产业合作组织开展的各种生产和经营活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四)健全市场体系,搞活商品流通
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市场体系,加大扶持引导力度,推进木本油料专业市场建设,加强木本油料种苗市场和成品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与质量监督检测,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苗木和产品质量,促进木本油料产业健康发展。
(五)强化科技支撑,转变发展方式
增加科技支撑专项经费投入,有效整合科研单位、技术推广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科技力量,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大力开展木本油料良种选育、集约化栽培、加工工艺、新产品开发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技术质量标准研制;通过建立科技示范点、创办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承包、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特色品牌。各级人民政府要帮助科技支撑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木本油料产业转型升级。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坚定做大做强木本油料产业的信心与决心,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木本油料产业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步伐。
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职责,抓紧研究落实促进木本油料产业健康发展的各项配套措施和发展规划。市林业局负责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及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规划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有关的扶持政策,筹集、整合扶持资金;市经委、市农业局要在木本油料产业化经营及龙头企业建设方面给予支持;市商务局、供销社要加强木本油料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市扶贫办、市国土局要把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市水利局要结合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改善木本油料基地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衔接与协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木本油料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