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第三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嘉政办发〔2014〕46号
颁布日期:2014-05-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第三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根据《嘉兴市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嘉政发〔2012〕34号)精神,经组织发动、资料审核、现场调研和综合评定,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嘉兴市第三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引导、扶持和动态管理等工作。集聚区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加强管理,推动相关服务产业加快集聚,努力提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水平,为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嘉兴市第三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附件

嘉兴市第三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

南湖文化旅游集聚区

嘉兴“基金小镇”金融服务集聚区

嘉兴市汽车商贸集聚区

秀洲新区服务外包集聚区

嘉兴国际金融广场

嘉善科技文化创意园

海盐县秦山核电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桐乡高桥健康产业集聚区

附件:嘉政办发[2014]4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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