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丽政办发〔2011〕57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详见丽政办发〔2010〕71号),现将《2011年度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2011年度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2011年度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考评细项
分值
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情况(14分)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
2
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开展业务培训。
2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
3
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
组织参加市里举办征文比赛活动情况。
5
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21分)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工作台账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能落实到位。
10
公文制发时,在拟稿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在“主动公开”文件中注明“(此件公开发布)”。
5
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本地政府信息公开细则,有效开展对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规范有序推进工作。
3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
3
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10分)
在所属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或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内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并挂牌,落实人员设备。
3
乡镇(街道)在便民服务窗口、街道活动中心等场所设有相应的政府信息查阅点。
1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告栏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1
在政府网站首页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链接,同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
5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35分)
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更新。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其中主动公开的文件,除编辑文档外,须另以ceb格式作为附件上传,便于公众查询。
10
属于本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建好台账。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进行量化。
5
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网上日常监测。
20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10分)
设立本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明确工作人员和受理流程。
2
按规定流程、时限及规范文书及时妥善地答复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建好台账。依申请公开台账随季报一并上报。
8
年度报告和季报情况(10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要素完整,编制质量好,在3月7日前上报并于3月28日前在网站公布。
5
严格执行季报制度,在2011年的4月15日、7月15日、10月21日以及2012年1月18日前依次报送季报表到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5
加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获得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加5分。全年录用信息超过3条的,多1条加0.5分(调研类信息加1分),最多加3分。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项加1分,最多加2分。
扣分情况
保密审查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规和有关程序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被查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得分为零,发生影响稳定事件被查实的,每次扣30分。
举报投诉处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未及时妥善地处理、答复公众的举报投诉,发生向市里举报投诉情况经查实确属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每起扣3分;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且行政机关败诉的,每起扣20分。
信息报送情况
全年报送不少于3条,少1条扣1分;录用信息不少于3条,少录用1条扣1分。
考核汇报材料情况
未按规定要求制作考核汇报材料的扣2分。
制度情况
规定的六项基本制度少1项扣2分。
参加会议、培训、活动情况
缺席1次扣1分,迟到1次扣0.5分,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扣0.5分。
2011年度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考评细项
分值
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情况(12分)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
2
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开展业务培训。
2
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
3
组织参加市里举办征文比赛活动情况。
5
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16分)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台账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能落实到位。
8
公文制发时,在拟稿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在“主动公开”文件中注明“(此件公开发布)”。
5
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细则,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有序推进本部门的工作,发现问题能及时进行整改;对下属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力。
3
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4分)
根据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及时向市档案局、市行政审批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送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相关材料。
2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告栏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1
在本部门网站首页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链接,同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网上依申请公开入口。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38分)
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更新。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其中主动公开的文件,除编辑文档外,须另以ceb格式作为附件上传,便于公众查询。
10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建好台账。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进行量化。
8
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网上日常监测。
20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15分)
确定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公布联系方式,明确工作人员和受理流程。
3
按规定流程、时限及规范文书及时妥善地答复处理公众直接向本部门提出和市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建好台账。依申请公开台账随季报一并上报。
12
年度报告和季报情况(15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要素完整,编制质量好,在3月7日前上报并于3月28日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10
严格执行季报制度,在2011年的4月15日、7月15日、10月21日以及2012年1月18日前依次报送季报表到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5
加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获得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加5分。全年录用信息超过2条的,多1条加0.5分(调研类信息加1分),最多加3分。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项加1分,最多加2分。
扣分情况
保密审查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规和有关程序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被查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得分为零;发生影响稳定事件被查实的,每次扣30分。
举报投诉处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及时妥善地处理、答复公众的举报投诉,有效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到举报投诉情况经查实确属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每起扣3分;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且行政机关败诉的,每起扣20分。
信息报送情况
全年报送不少于2条,少1条扣1分,录用信息不少于2条,少录用1条扣1分。
考核汇报材料情况
未按规定要求制作考核汇报材料的扣2分。
制度情况
规定的六项基本制度少1项扣2分。
参加会议、培训、活动情况
缺席1次扣1分,迟到1次扣0.5分,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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