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决定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中共哈尔滨市委文号:
颁布日期:2001-1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哈发〔2001〕28号

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决定

(2001年12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决定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实现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集中体现了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和依据,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要依靠深入的调查研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把领导者的知识、经验、胆略与人民群众的智慧、实践、勇气和首创精神结合起来,从而使党委、政府所做出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建立在正确认识客观规律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之上,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二)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和国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考验。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我国面临“入世”后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推进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探索、研究新形势下调查研究工作理论及方式、方法,使调查研究工作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要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并解决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总结基层和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凝聚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战胜困难,开拓前进。

(三)各级领导班子必须把调查研究作为正确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做到,没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经过充分咨询论证不决策;没有两个以上方案作比较选择不决策;没有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不决策。对因缺乏调查研究,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调研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制度。每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至少要有90天深入基层的时间,区、县(市)四个班子成员和市直各部门领导至少要有120天时间到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并撰写1—2篇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加强对县及县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将调研工作情况和成效列入市委对各单位党政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建立领导干部调查研究联系点制度。县及县以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中心工作和自己主管的工作,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点,保证每年有一定的时间在联系点蹲点调查。每当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出现重大事件,出台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与安全事故等情况时,领导干部都要深入联系点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情况。可把调查研究与扶贫帮困紧密结合,使调研联系点既是调研基地,又是包扶点。

(六)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调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调研工作联席会议每年要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好重点调研课题计划,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调研联席会议工作,努力完成牵头负责的调研课题;各区、县(市)也要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调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七)进一步完善落实重大调研课题评估论证制度。聘请一批专家、学者作为调研联席会议特邀研究员,参与重大调研课题的选题设计、联合攻关和调研成果的评估论证等工作。提倡重大调研课题由党委领导同志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研攻关。要充分发挥市社科院、市经研中心、市社科联、市科协等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使他们的学术研究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紧密结合。

(八)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落实的跟踪问效制度。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工作,不断拓宽转化的渠道和途径。市调研联席会议重要调研成果的转化列入市委、市政府督办事项,各区、县(市)的重要调研成果转化也要纳入区、县(市)督办事项。

(九)建立调研工作奖励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全市调研工作重点课题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对有显著价值,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中发挥了重要参考作用的调研成果,适时给予重奖。市财政要拨出专款设立全市调研成果奖励基金。市直各部门和区、县(市)的调研成果要及时上报市委办公厅和市委政策研究室,对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要及时刊发交流。

三、切实转变作风,提高调研工作水平

(十)调查研究工作要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全面反映、喜忧兼报”的方针,全面准确掌握实际情况,摸准群众情绪和社会“脉搏”。当前要特别注意深入反映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动向和倾向性问题,包括某些热点、难点和敏感性的问题;充分反映基层的实际情况,包括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要求、呼声,以及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下功夫研究和反映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些规律性、政策性的问题,特别是加快改革开放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的新经验、新思路、新问题、新措施。要注意把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结合起来;把中长期战略研究与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把研究解决问题与总结典型经验结合起来;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增强调研成果的前瞻性、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十一)领导干部在调查研究中,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去观察分析问题,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要勇于到环境艰苦、矛盾集中、困难突出的地方去调查研究,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和群众呼声,敢说真话,敢于揭露矛盾,把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形式主义,不影响基层工作,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四、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调研机构的职能作用

(十二)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各区、县(市)党委和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要定期研究调研工作,每年召开一次调研工作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推进调查研究工作。要加强对重大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研部门在调查研究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职能。要充实、加强调研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调研干部。要加强对调研工作人员的思想、理论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逐步改善调研部门的办公条件和工作人员的生活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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