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拱墅区2006年下半年旅游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拱政办发〔2006〕58号
颁布日期:2006-07-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发〔2006〕58号

转发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拱墅区2006年下半年旅游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拱墅区2006年下半年旅游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十八日

拱墅区2006下半年旅游工作要点

2006年下半年,我区的旅游发展工作要以打造运河国际旅游风景区为目标,结合“运河申遗”和杭州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活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加快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旅游产品,推进我区旅游产业发展。重点是做好以下7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拱墅区旅游工作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历史文化遗存挖掘、整理,旅游项目开发、管理,旅游市场规范、整顿等具体操作及联系沟通工作。

(二)结合运河申遗,立足对现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做到“应保尽保”,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拟成立一个挖掘我区历史文化的专门机构(运河研究院),邀请文史研究人员、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参与我区历史文化的挖掘,对运河沿线的文史、风俗、民间传说、人物志等进行深度整理和研究。(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运河拱墅区分指挥部、区商贸旅游局、各镇、街道)

二、精心组织策划

(一)开展运河沿线旅游策划。贯彻执行《杭州大运河国际旅游区策划与城市概念设计》,全面落实我区“一线、二带、三片、多点”的大运河旅游布局,以运河旅游节点建设为重点,在全面推进我区旅游景点建设的同时,融合旅游六大要素(吃、住、行、玩、购、游),结合景点文化内涵,着手开展运河(拱墅段)沿线旅游策划,形成运河(拱墅段)的核心区块,打造运河(拱墅段)精品景点,促进商旅互动,进一步推动我区经济的发展。(牵头单位:区商贸旅游局;配合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运河拱墅区分指挥部、区建设局、区城建发展中心、拱宸桥地区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湖墅路改造工程指挥部、各镇、街道)

(二)开展丽水路佛教文化特色街策划。围绕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积极打造新型的旅游产品,结合城市建设,策划好丽水路佛教文化特色街,以香积寺庙的复建为重点,形成该地区礼佛文化的特色,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责任单位:区商贸旅游局、区城建发展中心)

(三)开展运河沿线景点治安设施建设策划。在京杭大运河(拱墅段)沿线旅游景点建设的同时,要力争避免重复施工,尽快策划治安防范设施的设计,使景点建设与防范设施安装同步进行。(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运河拱墅区分指挥部)

三、加强对外宣传

(一)结合我区运河旅游整治开发和建设,大力推介我区的旅游景点和特色,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拱墅·旅游指南》的制作和发放。(责任单位:区商贸旅游局)

(二)为了吸引我区社会各界对我区旅游的关注,加强对我区旅游资源和景点的宣传,准备与有关方面合作,策划、制作《拱墅旅游》宣传画册。通过宣传画册的制作和发放,有效地推介运河(拱墅段)的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区商贸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

(三)结合休博会杭州馆拱墅区双周主题活动,凭借休博会的平台,提升大运河(拱墅段)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展示拱墅,推介运河旅游,策划拍摄一部以运河文化为主线,反映我区四大品牌建设成果的“运河(拱墅段)旅游推介宣传电视片”。(牵头单位:区商贸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

四、抓好信义坊商街的管理和发展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协调职能,结合信义坊商街的实际,成立“信义坊商街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需求,加大信义坊商街的招商力度,加快信义坊商街的经营业态调整,尽快解决信义坊商街业主的遗留问题。力争9月底前,80%商铺重新开业;12月底,95%商铺重新开业。(责任单位:信义坊商街管理委员会)

五、完成两大节庆活动

(一)加大对运河旅游推介活动的组织,落实经费,结合运河“申遗”,完成“第四届运河文化艺术节”的闭幕式和各系列活动,推动我区旅游景点的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委宣传部、运河拱墅区分指挥部、区商贸旅游局、各镇、街道)

(二)在“休博会杭州馆拱墅区双周主题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尽快落实“方案”的内容,积极筹备,确保在10月9日顺利开馆。(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委宣传部、运河拱墅区分指挥部、区商贸旅游局)

六、加快旅游项目建设

(一)加快运河综合整治和景观工程建设,推进运河旅游景观带项目的建设进度,各镇、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力争按计划完成六大旅游项目的建设。

1、运河文化广场——茶楼建设工程,要求在9月底完工。(责任单位:拱宸桥地区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

2、运河博物馆,要配合“第四届大运河文化艺术节”闭幕式的举行,要求在9月底布展完毕,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青莎古镇,总用地5.5公顷,地上建筑面积47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50平方米,要求在年底前完工。(责任单位:区城建发展中心)

4、北星公园,用地面积3.8公顷,地上建筑面积230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05.2平方米,要求9月底竣工。(责任单位:运河集团)

5、华光桥,要求9月底完工。(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6、海外海宾馆(二期)工程,要力争在年底前竣工。(责任单位:上塘街道)

(二)其他运河沿线的建设项目,应加强与市运河集团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办理各项手续,争取两个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1、富义仓遗址公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要求年底前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2、石祥公园,用地面积6.09公顷,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地块内两家单位的拆迁,要求在年底前开工建设。(责任单位:运河集团)

(三)贯彻“杭州市乡村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拱墅区乡村旅游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摸清全区乡村旅游资源,积极策划我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扶持乡村旅游的发展,在我区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农家乐上实现突破。(牵头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商贸旅游局、各镇)

七、切实落实五项措施

为确保我区旅游产业的发展,要落实以下措施:

(一)制定宣传计划。

1、加强与省、市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合作,根据我区旅游产业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制订我区旅游宣传的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运河拱墅区分指挥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商贸旅游局)

2、结合我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制订我区“创佳”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运河沿线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营造我区良好的旅游氛围和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的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运河拱墅区分指挥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商贸旅游局)

(二)开展“创佳”活动。

1、按照“杭州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梳理、上报区域内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相关资料。(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建设局)

2、实施“以史促游”工程,以现有的运河旅游景点为重点,寻找历史史料、人文典故、民间故事及历史上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人物和文人墨宝进行整理,使运河景观注入历史文化内涵,并策划成运河旅游解说词及运河旅游书籍。(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运河拱墅区分指挥部、区商贸旅游局、各镇、街道)。

(三)规范行业管理

1、实施“旅游行业文明礼仪教育活动方案”,以旅游行业机关人员、“窗口”行业从业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人人学礼仪、处处行礼仪、事事讲礼仪”,加快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使旅游行业成为我区文明的一大“窗口”。(牵头单位:区商贸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

2、实施“诚信旅游活动方案”,以推进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建设为目标,促进旅游行业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游客理智、明白消费,构筑“诚信守法、合法经营、行业自律、优质服务、游客至上”的诚信体系,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我区旅游形象。(责任单位:区商贸旅游局)

3、实施“旅游商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纠正在旅游商贸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旅游商贸市场秩序,促进我区旅游商贸业的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商贸旅游局、区监察局)

(四)加大招商力度。

1、加大运河旅游项目的推介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强旅游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和交流,制定全区旅游项目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活动,促进我区旅游项目建设的发展。(牵头单位:区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建设局、区商贸旅游局、区城建发展中心、拱宸桥地区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运河拱墅区分指挥部、各镇、街道)

2、支持鼓励旅游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营造旅游行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旅游行业公平竞争,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合资、独资及境外旅游企业来我区经营和投资。(责任单位:区商贸旅游局、区外经贸局)

3、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杭州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支持我区旅行社采购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活动。(牵头单位:区商贸旅游局;配合单位:各部门)

4、围绕“皋亭山国际旅游风景区”规划,结合田园区块的启动、开发和建设,加快对皋亭山旅游项目的招商和开发,促进我区旅游产业全面发展。(牵头单位:半山镇;配合单位:区建设局、区外经贸局、区商贸旅游局)

(五)加强信息沟通。

加强对旅游项目建设的监督,各旅游项目建设单位在加快建设的同时,需将旅游项目建设方案、策划等资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旅游项目建设的计划、进度等有关情况,需每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有关项目建设的有关信息,确保旅游项目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商贸旅游局、运河拱墅区分指挥部、各旅游项目建设单位)

附件:拱墅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拱墅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拱墅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拱墅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旅游产业发展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全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如下:

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参与旅游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及时反馈信息;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工作。

区委宣传部:制订我区旅游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的旅游宣传推介活动,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氛围。

区商贸旅游局: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开发,抓好旅游网点、配套设施、旅游休闲服务体系的设置和完善,策划、开展旅游项目的推介招商活动,规范旅游市场,组织实施旅游专业培训,提升旅游企业综合素质。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我区历史文化遗存的挖掘、整理,使历史文化融入景点规划、建设之中,组织开展与旅游业相关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区公安分局:做好运河沿线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防范设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区农业局:指导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结合区位优势,因地制宜的规划、开发生态旅游、乡村旅游项目,培养乡村旅游从业人员。

区建设局:加强与市建设部门协调和沟通,抓好旅游项目建设指导、实施、督查,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区外经贸局:收集、交流旅游建设项目信息,制定全区旅游项目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旅游项目的推介和招商引资活动,努力实现旅游产业招商引资新突破。

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旅游景点长效管理,逐步实现景点“洁化、绿化、亮化、序化”。

康桥镇政府、半山镇政府、祥符镇政府:配合挖掘区域文化内涵,结合城镇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区位优势,开发乡村游、生态游、“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项目。

运河拱墅分指挥部:负责与市运河指挥部的协调、沟通,督促我区运河沿线项目建设的实施,做好项目建设的月报表及情况分析,提出建议;参与运河文化内涵的挖掘、整理。

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湖墅路改造工程指挥部、拱宸桥地区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负责运河沿线的土地整理、房屋拆迁、居民安置、公建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组织实施有关运河旅游项目建设。

各街道办事处:参与和配合本辖区旅游景点的开发、建设和管理。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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