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拱墅区2005年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的通知
关于印发拱墅区2005年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拱政办发〔2005〕25号 |
|---|---|
| 颁布日期:2005-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发〔2005〕25号
关于印发拱墅区2005年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2005年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四月二十日
拱墅区2005年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深入贯彻《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环境立区”发展战略,以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为契机,以开展“运河杯”竞赛、卫生最佳最差村(社区、撤村建居点)评选活动及“百千工程”为载体,统筹城乡爱国卫生全面协调发展,努力提高全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适时调整运河系列爱国卫生活动工作内容,深化内涵,广泛发动群众,掀起全面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的新高潮。进一步完善单位和公共环境消杀市场化运作,通过“全国灭蝇先进城区”的复查,实现农村二次改水和改厕的目标任务。继续开展“卫生最佳最差村(社区、撤村建居点)的评选活动。以“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健康知识进农家”活动。
三、各镇、街道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深入贯彻《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活动列入镇、街道工作议事日程,有部署、有总结;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区和辖区单位,建立检查考评机制;各镇、街道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落实并开展多种形式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各镇、街道辖区内公共场所无烟草广告,车站、商场等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开展控烟、预防艾滋病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的宣传。各社区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定期更换内容;社区每年开展健康教育12次。健全完善“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组织网络,扩大试点工作,落实必要经费,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健康知识进农家”活动。
3、各镇、街道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有清洗消毒记录,有水质合格检验报告,水质合格率达100%。各镇的农村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和无害化户厕比例分别达到100%、100%、80%;在巩固“清露拆棚”成果的基础上清除并巩固新界定范围的露天粪缸和棚厕,全区新增无害化户厕2000只、其中预制三格式化粪池500只;改水改厕统计实行月报制,每月15日为当月统计载止日。
4、加强辖区除“四害”消杀工作,依法加强单位除“四害”工作市场化运作的检查督促。巩固除“四害”的各项成果,“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通过“全国灭蝇先进城区”的复查,不失责任分。
5、继续开展卫生最佳最差村(社区、撤村建居点)的评选活动,加强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搞好城中村、撤村建居点和国道两侧的环境卫生治理。
6、采取切实措施,实施长效管理,在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考核中,不失责任分。巩固各级各类创建成果,不发生“滑坡”现象。
(1)以继续深入开展“运河杯”竞赛活动为契机,结合背街小巷整治活动,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市容管理,针对垃圾不入箱的顽疾,加大解决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改善环境卫生综合质量。
(2)健全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及时查处沿街的各类残标和“牛皮癣”以及占道经营,无证设摊、乱搭乱建、乱吊乱挂等现象,完善长效管理措施。
(3)社区爱卫会组织和卫生制度健全,落实人员和活动经费,有计划、总结、检查。社区实行12小时保洁制,环境整洁,绿化美化,楼道、墙门、车库无堆积杂物。
(4)加强建筑和拆迁工地卫生管理,切实做到围栏作业、净车出场、工地内无垃圾污物,环境整洁,消灭“四害”,宿舍、厕所符合基本卫生要求。
(5)加强河道卫生管理,保持河道两侧卫生整洁、河面无漂浮物,无蚊蝇孳生。
(6)加强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切实落实环境清扫保洁、摊位垃圾桶装、垃圾及时清运、控制“四害”密度,严禁场外设摊。
(二)分类任务
上塘镇:
1、加强沈半路、拱康路、舟山东路、绍兴路、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治理,落实好长效管理。
2、抓好各村、撤村建居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切实落实清扫保洁制度;镇范围内全部改建和清除露天粪缸和棚厕。
康桥镇:
1、抓好康桥路及拱康路环境卫生治理,落实长效保洁,并适当给予绿化美化。
2、蒋家浜村作为改厕工作的试点村,要加快改厕的进度,在全村范围内全部改建和清除露天粪缸和棚厕;康桥路以南范围内全部改建和清除露天粪缸和棚厕,其它范围基本完成改建和拆除露天粪缸和棚厕的工作。
半山镇:
1、搞好320国道入城口、铁路沿线及沈半路、半山路两侧的环境卫生。
2、沈半路(康桥路口)、半山路(下城区交界处)以南范围内全部改建和清除露天粪缸和棚厕;绕城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全部改建和清除露天粪缸和棚厕;沈半路——余杭区交界的道路延伸段两侧100米范围内全部改建和清除露天粪缸和棚厕。其它范围基本完成改建和拆除露天粪缸和棚厕的工作。
3、完成石塘水厂2次浊度、余氯检测,2次四项指标(余氯、浊度、细菌、大肠菌群)检测;余氯合格率达95%。
祥符镇:
1、抓好104国道入城口、汽车北站周边环境卫生及市容市貌的秩序管理。
2、搞好撤村建居点的环境卫生整治,完善卫生基础设施,落实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三墩路、红旗河、十字港、运河以南范围内全部改建和清除露天粪缸和棚厕;莫干山路——余杭区交界的道路延伸段两侧100米范围内全部改建和清除露天粪缸和棚厕。其余范围基本完成改建和拆除露天粪缸和棚厕的工作。
米市巷街道:
1、加强湖墅南路两侧、莫干山路东侧公交停靠站一带的秩序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结合IC卡管理,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取缔无证餐馆和占道经营,保持环境整洁。
2、搞好古新河两侧、维元弄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湖墅街道:
1、加强湖墅南路两侧、莫干山路东侧公交停靠站一带的秩序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结合IC卡管理,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取缔无证餐馆和占道经营,保持环境整洁。
2、搞好长乐路、香积寺巷、霞湾巷周边的环境卫生,特别是对长乐路、霞湾巷一带生活垃圾不入箱和废品收购站污染问题,要加大解决力度,落实长效保洁制度。
小河街道:
1、搞好和睦路、赵伍路的环境卫生治理,落实长效保洁,特别是农贸市场周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抓好辖区内拆迁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检查监督,督促辖区内拆迁工地、建筑工地做好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洁。
3、辖区内无露天粪缸和棚厕。
拱宸桥街道:
1、搞好杭印路周边、小河路的环境卫生治理,落实长效保洁。
2、督促辖区内拆迁工地、建筑工地做好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洁。
3、在衢州路社区范围内全部改建和清除露天粪缸和棚厕。
和睦街道:
1、搞好乡邻路、和丰路、赵伍路的环境卫生治理,落实长效保洁。
2、加强登云路、和睦路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大关街道:
1、搞好钱江小商品市场、通讯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2、搞好农贸市场内外和周边的环境卫生及无证摊点管理工作。
四、区属部门工作任务
区教育局:
1、加强对系统各单位的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健全,卫生设施完善,落实清扫保洁,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校区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除“四害”和卫生检查工作,达到《杭州市爱国卫生工作标准》。
2、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辖区内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自评分85分以上的学校达到95%以上。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卫生公益活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3、加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食具消毒关、健康体检关,严禁采购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各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完善防蝇、防鼠设施及食品生熟存放设施,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及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区商贸旅游局:
1、监督管理全区农贸市场鲜肉、豆制品的供应,确保鲜肉、豆制品食用安全卫生。
2、负责协调全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的卫生监督管理和整治,市场内外环境整洁,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场内划行归市,摊位垃圾袋装桶盛,上、下水设施完善、窨井畅通,公厕符合卫生要求,无“四害”孳生场所。饮食食品摊位三证齐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无场外设摊和马路市场。
3、积极在农贸市场推广可降解塑料袋的使用工作。
区建设局:
1、建设工地管理规范,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墙体美化工作,做到拆迁工地边拆边围,工地内无堆积垃圾;督促建设单位搞好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地做到围护作业,隔离护栏不低于2米;文明施工,内外环境整洁,出入路面硬化,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净车出场,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抓好密闭化运输的监督和管理,杜绝抛洒滴漏,减少扬尘污染;工地内宿舍、厕所、食堂符合卫生要求,食堂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认真做好建筑工地蚊蝇孳生地的消杀、控制、和经常性的灭鼠工作。
2、加强对物业公司的卫生管理考核,做到物管小区内卫生设施齐全,管理到位,楼道保安笼内无堆积物,积极开展创示范物业管理小区活动。
3、健全二次供水水箱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基础台帐,对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水箱要有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水箱加盖加锁、清洗档案资料完整,及时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已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的社区,要将屋顶水箱内的蓄水放空,做好封存工作。
4、加强直管房窨井(缸)、下水道的疏通和化粪池清理工作,公房楼道定期整修粉刷。
5、所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57%、人均绿地面积达8.5%平方米。
6、加强自办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市场内外环境整洁,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场内划行归市,摊位垃圾袋装桶盛,上、下水设施完善、窨井畅通,公厕符合卫生要求,无“四害”孳生场所。饮食食品摊位三证齐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无场外设摊和马路市场。
区城管办:
1、有“统一清扫保洁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机制;实行16小时以上保洁制、保洁率100%、机扫率40%以上。
2、环卫设施数量足够,完好率98%以上;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试点。
3、继续抓好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房(箱)运输车辆的日常灭蝇(鼠)工作,蝇(鼠)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4、加强绿化管理,做到绿地内无垃圾、废弃物、枯枝死树、杂草。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两侧、运河两岸等绿化带的养护。
5、直管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积水、乱堆乱放、乱挖乱占,下水道排水畅通,无垃圾、污水满溢,马路窨井盖无缺损。
6、加强直管河道卫生管理,保持河道两岸整洁,河面无漂浮物,无蚊蝇孳生,特别是余杭塘河周边及河面的环境卫生管理。
区行政执法局:
1、建立健全管理目标考核制度,实行严控区、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的管理模式,落实网格式徒步巡查制度。
2、结合IC卡管理,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查处占道经营,无证设摊、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吊乱挂、饲养家禽家畜等违章行为,提高市容整洁水平。
3、加强对入城口、主要道路、重点地段的市容环境卫生执法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门前三包”工作,及时查处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
4、市容环境整洁,无“六乱”现象;沿街商店广告、标牌、室外空调机设置规范;临街楼房阳台无堆积杂物。
5、及时查处运输车辆带泥行驶和沿途抛撒滴漏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乱倒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6、及时查处午间及晚市的无证设摊。
区农业局:
1、加大对辖区内河道的综合治理。及时完成今年河道整治的各项任务及河道配水工作。
2、加强河道卫生管理,保持河道两岸整洁,河面无漂浮物,无蚊蝇孳生。
3、做好农田灭鼠工作。
区卫生局:
1、指导督促区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为社区、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全年不得少于10次。健全完善“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组织网络,扩大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健康知识进农家”活动。使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行为形成率达70%。
2、全区食品卫生工作有计划、检查、总结;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食品、食具监督合格率为85%以上。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有食物中毒预防措施,食物中毒查明率逐年提高,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要求,冷菜间、熟食间、卤味间要有二次更衣室;三防四隔离设施完善,产品符合要求。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健康证持证率、五病调离率均为100%。
4、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辖区各类公共场所监督合格率大于96%。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培训率、五病调离率均达100%。
5、有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检查,按规定配备传染病监督员,依法开展工作;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区属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区属医疗机构无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规范,四苗、单苗接种率及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三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率达95%以上。
6、辖区二次供水设施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有清洗消毒记录,有水质监测合格检验报告,水质合格率达100%;完成农村改水改厕任务,新建三格式无害化户厕2200只,其中预制式500只,全部拆除、改建主城区的露天粪缸、简易棚厕。
7、除四害工作有计划,有经费保障;积极开展市场化运作,运作程度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PCO队伍及辖区单位监督检查,提高除四害质量,“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通过“全国灭蝇先进城区”复验;群众对辖区公共环境消杀工作满意率为95%以上。
8、加大对撤村建居地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卫生监督力度。
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1、督促拆迁单位搞好拆迁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先围后拆,建筑工地做到围护作业,隔离护栏不低于2米,及时清运垃圾。
2、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净车出场,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工地内的民工宿舍、厕所、食堂要符合卫生要求,食堂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
3、做好拆迁、建筑工地蚊蝇孳生地的控制和消杀工作,落实好房屋拆迁前的灭鼠工作。
湖墅路改造工程指挥部:
1、加强拆迁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督促拆迁工地必须及时围栏和清运垃圾,建筑工地做到围护作业,隔离护栏不低于2米。
2、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的文明管理。净车出场,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工地内的民工宿舍、厕所、食堂要符合卫生要求,食堂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
3、做好拆迁、建筑工地蚊蝇孳生地的控制和消杀工作,落实好房屋拆迁前的灭鼠工作。
拱宸桥地区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
1、加强旧城改造地段的环境卫生管理,督促拆迁工地必须及时围栏和清运垃圾,建筑工地做到围护作业,隔离护栏不低于2米。
2、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的文明管理,净车出场,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工地内的民工宿舍、厕所、食堂要符合卫生要求,食堂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
3、做好拆迁、建筑工地蚊蝇孳生地的控制和消杀工作,落实好房屋拆迁前的灭鼠工作。
4、新建道路及时移交相关责任部门,切实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制度。
五、有关市属单位工作任务
市工商局拱墅分局:
1、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
2、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市场内外环境整洁,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场内划行归市,摊位垃圾袋装桶盛,上、下水设施完善、窨井畅通,饮食食品摊位三证齐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无场外设摊和马路市场。公厕符合卫生要求,无“四害”孳生场所,通过“全国灭蝇先进城区”复验。
市环保局拱墅分局:
1、近两年全区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严重污染;区辖污染企业有改造和搬迁计划,并落实经费。
2、区属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8.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达99.45%以上;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
3、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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