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一”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十一”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葫政办发〔2007〕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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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9-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开展“十一”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
葫政办发〔2007〕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十一”前后安全生产,为“十七大”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底,开展“十一”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继续深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冶金、电力、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渔业、农机、水利、旅游、教育、铁路以及其他行业领域。
二、时间安排
1、9月17—25日,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9月26日至10月15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团对各地区、各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查。
3、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地区、各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跟踪落实。
三、具体分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冶金、铁路道口、军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十一”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危险品及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检查督查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建设工程、水上交通及港口等行业领域检查督查工作。
市建委: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城市燃气等方面检查督查工作。
市海洋渔业局:负责渔业船舶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市商业局:负责商业系统检查督查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检查督查工作。
市文化局:负责文化系统检查督查工作。
市农委:负责农用机械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系统检查督查工作。
市政府办:负责市直机关单位检查督查工作。
葫芦岛供电公司:负责电力系统检查督查工作。
葫芦岛火车站:负责铁路运输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检查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十一”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类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十一”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收到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崔枫林常务副市长任团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建委、商业局、教育局、文化局、农委、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旅游局、市政府办、葫芦岛供电公司、葫芦岛火车站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检查、督查团。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十一”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2、突出重点,定点包片。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的重大危险源逐一进行登记建档,组织专家或专家机构进行安全性评估,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督查组要通过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向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派驻督查员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督查力度,真正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逐项梳理,逐个核实。对各地区、各企业上报已完成隐患整改的,要组织专人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对未整改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查出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未采取整改措施的,各级政府要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隐患整改前或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以及经整改后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4、严格责任追究。对由于工作不认真未查出隐患,发现的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治理,以及治理不彻底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企业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由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政府有关部门隐患排查不力和督促整改不力,或者相互推诿扯皮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有关单位要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于10月27日之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105815,联系人:霍红、聂广义。
附件: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团分组名单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团分组名单
团长:崔枫林常务副市长
1、危险化学品组
组长:崔枫林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旭东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安监局2人、市消防局2人、市质监局1人
受检单位:连山区、锦天化、石化分公司、锦化集团
2、非煤矿山组
组长:杜公骥副市长
副组长:王连民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市安监局2人、市公安局2人、市国土局1人
受检单位:兴城市、八家子矿业有限公司、八家子开发区、杨钢地区非煤矿山企业
3、建筑组
组长:刘宁绥副市长
副组长:黄玉崎市建委副主任
成员:市建委2人、市消防局1人、市安监局1人、市质监局1人
受检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新奥燃气公司
4、烟花爆竹、军工民爆组
组长:王德波副市长
副组长:许援朝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市安监局2人、市公安局2人
受检单位:建昌县、八家子矿业公司炸药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凌河化工厂
5、交通组
组长:王立科副市长
副组长:张海平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市交通局2人、市安监局1人、市交警支队1人、市农委1人、火车站1人
受检单位:绥中县、市内繁华路段、铁路道口、绥中发电厂
6、旅游组
组长:黄晓霞市长助理
副组长:孙化文市旅游局局长
成员:市旅游局2人、市安监局1人、市商业局1人、市海洋渔业局1人
受检单位:全市旅游景区
7、消防组
组长:王福林市长助理
副组长:牛晋丛市消防局局长
成员:市消防局2人、市安监局1人、市文化局1人
受检单位:龙港区、船厂、锌厂、锦西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人员密集场所
8、教育组
组长:陈利世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刘尚书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教育局2人、文化局1人、安监局1人
受检单位:全市各大、中、小学校
9、煤矿组
组长:兰钰枝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贵民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市安监局1人、市煤管局2人、市国土局1人
受检单位:南票区、蛤蟆山煤矿、全市重点乡镇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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