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南通市春运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发〔2003〕27号
颁布日期:2003-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南通市春运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通政发〔200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

全市2003年春运工作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国家和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安全第一、快捷有序”的指导原则,精心组织,团结协作,周密调度,突出以安全为重点,强化运输秩序管理,广泛开展“春运与文明同行”活动。春运40天,全市共发送旅客556.30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21%,其中公路运送554.22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55%。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顺利地完成了2003年的春运任务。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今年春运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等10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为我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3年度南通市春运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三年三月七日

2003年度南通市春运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南通市交通局

南通市文明办

南通海事局

南通市气象局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南通市地方海事局

如东县春运办

通州市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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