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焦政办〔2009〕1号
颁布日期:2009-0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方案的通知

焦政办〔2009〕1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安排部署工作

落实情况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市政府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四日

2008年度市政府安排部署工作

落实情况检查方案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严格落实《焦作市行政机关首长问责暂行规定》,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将于近日对市政府2008年度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一、检查范围

(一)文件类。

当年度焦政、焦政文、焦政办文件中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

(二)讲话类。

1.《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工作落实情况(焦政办〔2008〕37号)。

2.孙立坤市长在市委九届五次全会上讲话分解工作落实情况(焦政办〔2008〕81号)、市政府第十二次全会上讲话分解工作落实情况(焦政办〔2008〕84号)。

(三)纪要类。

1.当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2.当年度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四)批示件。

孙立坤市长当年度批示件落实情况。

(五)省定责任目标完成等其他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5日——7日)。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核查所承担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正在落实的,要加紧进度,对未落实的要查清原因。在7日下午3点前将自查自纠结果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易绍娟。电话:3569611、3569585。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重点检查阶段(1月8日——9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对各责任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几点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负责,认真研究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实事求是上报结果,反对弄虚作假。

(三)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市政府将在近期召开会议进行总结表彰。对工作未落实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情况,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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