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村镇规划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文号:洛政〔2007〕58号
颁布日期:2007-09-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村镇规划工作的意见

洛政〔2007〕58号发布时间:2007-9-2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村镇规划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6〕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扎实稳步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兼顾、适度超前;合理用地、保护环境;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示范带动、简单实用。

(三)目标任务。2007年,我市全部完成中心村控制性规划编制,各县(市、区)完成30%的中心村(1000个)建设规划和40%的县以下建制镇、乡集镇总体规划修编,其中省和国家重点镇(城关镇除外)总体规划修编全部完成,偃师市、栾川县、伊川县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2008年,各县(市、区)要完善1000个中心村村庄建设规划,完成60%的县以下建制镇、乡集镇总体规划修编。新安县、宜阳县、汝阳县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2009年,各县(市、区)要完善全市895个中心村村庄建设规划。孟津县、嵩县、洛宁县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任务(具体规划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规划编制费用的筹集

(一)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庄要自筹资金编制村庄规划,其余村庄要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和集体经济实力状况制定补贴标准,由?邢亓郊恫普枰圆固?

(二)市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按照《洛阳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06年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新农〔2006〕1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重点整治村和普通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区),年底市政府给予奖励。

三、严?翊逭蚬婊嘀埔?

(一)规划编制要求。

1.村庄建设规划执行《村镇规划编制标准》(建标〔1993〕732号)、《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建村〔2000〕36号)和《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导则》(豫建村〔2006〕3号)等文件规定,根据村庄的发展,合理安排村庄路网、宅基地、养殖小区、给排水、垃圾集中填埋点等基础设施建没,使新农村建设有所遵循。

2.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规〔2006〕183号)和《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建村镇〔2006〕10号)中规定的编制程序和成果要求。

3.乡镇总体规划修编执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16号令)、《村镇规划编制标准》、《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编制程序和成果要求。

4.规划要加强对历史文化遗有的保护,凡有历史文化遗存的村庄都要列入市定示范村的范围进行规划和保护。

(二)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

承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规划设计单位,应具有国家颁发的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承接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的规划设计单位,应具有国家颁发的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

(三)规划编制的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当年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任务,于当年12月底完成。

四、切实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责任目标和重要议事日程。要依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年度计划,并抓好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指导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并监督实施。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乡镇长对规划编制和实施负总责。各县(市、区)要采取和规划单位打捆签订整体合同的方法,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率,节约规划编制经费。

(二)健全管理机构、完善保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村镇规划工作的领导,明确管理人员。要加大财政投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和中共洛阳市委九届五次常委会会议纪要关于“把农村村镇规划摆在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位置,根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和集体经济的实力,市县两级财政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补贴”的要求,将村镇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统筹解决。

(三)强化服务意识,密切部门协作。各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合资源,形成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合力。市县两级村镇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加强培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四)加强村镇规划的评审、审批、公示和规划资料管理工作。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国家、省定重点镇总体规划由省村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乡镇总体规划和市定示范村规划的评审由市村规划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重点整治村和一般整治村的规划评审由县级村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含重点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并在相应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含国家、省定重点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资料均应在市、县村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创新工作机制,落实督查制度。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全市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体系,作为市政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建立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月报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规划编制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建议和下月编制工作预安排等内容报市建委,汇总后报市政府。市建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专项督查和考核验收工作。

附件:洛阳市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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