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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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07-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2005年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2005年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罚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为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打造“信用南宁”,每年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为建立信用体系打下了基础。但是,我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尚在起步阶段,人们的信用观念比较淡薄,信用法制建设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企业信用评估缺乏信息整合和统一的标准,未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估和查询体系。
建设南宁市信用体系是规范和整顿南宁市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地降低城市经济运行的信用风险,提高政府经济管理效率,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创建文明城市的必要条件和基础。为切实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向,以建设“诚信南宁”和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为目标,贯彻“政府推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市场运作”的方针,实行“统一设计、联合行动、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职能和市场机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网络,通过加强信用监管、整治突出问题、发展信用中介、促进信用立法等措施,大力强化社会信用,使其适应新形势下抢抓机遇、应对挑战、抵御风险的要求,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守信的投资发展环境和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维护公平交易、正当竞争、诚实信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我市“在全区率先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一、二年内,抓好诚信教育,使公务员和全体市民的诚信理念不断增强,社会信用有所提高;构建我市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统分结合、互联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对信用信息的适当整合利用,构成市、县(区)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层次、梯级式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平台,形成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网络;编制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订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做到信用自律、监管和中介服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信用评价标准,逐步形成企业信用调查、征信、评价和咨询服务活动的信用市场;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行业、中介机构为基础的信用信息联合征集、专业评估和信用公示的全市企业信用评估机制以及个人信用征信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调整、健全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对原有的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1、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
(1)根据南宁市有关部门人员变动情况,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为: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统计局、市信息办、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以后根据人员变化和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成立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公室成员由国资、工商、技术监督、税务、银行等28个部门和单位各派一名负责相关工作的中层干部组成,随着工作的深入,办公室成员还要适当增加。办公室工作人员若干名,分别从政府办公厅、国资委、经委、人事局、信息办等单位抽调。
(2)信用办的主要职责是: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划、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单位的信用机构建设。指导市信用信息中心开展工作。引导和协调本市企业积极参加企业信用评估。
(二)组织开展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教育
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全面、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在全体公民和企业中进行现代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大力倡导诚实守信、求真务实的思想和意识。开设“南宁市信用网”,发布南宁市信用建设信息;编辑《南宁信用》简报,在政府机关和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依法依规建设信用社会”的舆论氛围。
2、开展诚信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编辑诚信教育宣传册,编制信用教材,举办培训班,结合干部教育年做好全市信用体系的教育组织工作。
3、邀请专家授课
举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知识、发展趋势讲座,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来邕授课。
4、实行信用奖惩,倡导诚信之风
在全市企业中深入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讲诚信反欺诈活动,继续培育壮大诚信纳税、知名品牌、驰(著)名商标、“重合同守信用”、“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商务信誉优良的企业队伍,宣扬先进单位诚信经营的事迹,发挥其诚信示范作用;同时,在《南宁市信用网》上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进行公示。
(三)开展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的研究与编制
委托有资质的科研机构到我市进行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和论证,编制《南宁市信用体系总体发展规划》。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南宁市信用体系现状与环境、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实施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系统建设项目、规划实施步骤及途径、组织措施等。
(四)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和制度
尽快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有些要争取纳入人大立法范畴。制定企业、个人征信的统一标准和方法;明确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方式、范围;明确社会信用信息资料的分析、整理、披露、使用的管理办法以及信用失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信用信息监管等。抓紧颁布《中共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及《南宁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南宁市个人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作为开展个人征信和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依据,从而抵御信用风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南宁市信用信息中心
在市经济信息中心加挂南宁市信用信息中心的牌子,赋予其信用信息的采集、汇编、处理等职能。逐步建立起信用信息征集记录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信息进行初步采集,建立南宁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网上公开查询。
(六)引进企业信用评估机构,成立企业信用协会,加强对信用中介组织的协调和管理
培育或引进有资质的企业信用评估机构,引导企业开展信用评估,在注重企业有形资产保护的同时,重视企业信誉的树立、开发和利用。
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协助市经委筹建南宁市企业信用协会。加强对信用中介机构的协调和管理,促进信用服务行业不断发展壮大。
(七)推进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
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收集记录公务员相关信用信息,评定公务员信用等级,促进公务员队伍信用建设;同时,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个人信用征信工作,将公务员信用建设与社会保障、商业银行等有关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整合,构成我市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初步框架。
(八)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重要作用,加强信贷征信工作。
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对信贷征信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协调各商业银行密切配合,把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征信工作纳入市信用建设整体规划,协调发展,逐步建立、完善全市企业及个人信用征信体系。
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协调开发性金融在全市各部门具体工作的落实,推进开发性金融借款主体治理结构建设、法人建设、现金流建设的相关政策的制订,以及开发性金融借款资金偿还管理办法的执行,加强对开发性金融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构建开发性金融合作平台。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建设南宁市信用体系作为当前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化改革和发展,建设现代化城市的一件大事来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强化信用意识,带头守信,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积极参与全市的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要积极履行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
2、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市方方面面,需要各有关单位通力协作。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信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提出的标准,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真正打破信用数据在政府各部门之间、政企之间的分离状态,解决信用信息数据交叉管理、条状分割所带来的信用信息流转不畅、信息不对称等弊端,实现信用数据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切实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坚持不懈地抓好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广泛宣传讲诚实守信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哓,人人皆知,不断增强全体市民的诚信观念和企业的信用意识,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和参与信用建设。
4、各部门各单位要首先抓好自身的诚信教育和信用机制建设,做到人员、资金、设施到位,信息的采集、传递、处理做到规范、准确、高效。大力抓好市场秩序整顿,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欺诈行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倡导“诚实守信”的原则,把信用视为企业的第一生命。让全市行动起来,共同打造诚信南宁、诚信政府、诚信市场和诚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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