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教育局文号:平教体卫〔2007〕10号
颁布日期:2007-05-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平教体卫〔2007〕10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学校体育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智力发展、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是学校教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口,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学校教育的突出位置。

二、贯彻落实国家对体育课时的要求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对体育课程设置的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认真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为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为3课时,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每周为2课时;同时,要积极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和推行大课间体育锻炼活动,将课间操时间延长到25-30分钟,必须在大课间操中进行中小学生系列广播操和眼保健操,除了做广播操外,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要把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作为学校日常教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要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要按照“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青少年生长发育的规律,依法保障学生睡眠和体育锻炼的权利,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寄宿制学校要实行“三操一活动”。即认真组织学生每天出早操、做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抓好课外体育活动。非寄宿制学校要实行除早操外的“两操一活动”。要通过调动学生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积极性,有效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为终身体育打下坚实基础。

三、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环节,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建立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测试报告书要作为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或中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的重要内容,要列入高中阶段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情况也要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保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对照学校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定期对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找出薄弱环节,切实加以纠正,要高度重视并不断改善学校体育的基本条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科学研究,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师资队伍建设,要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体育课时大幅度增加的实际情况,重新核定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编制数额保证体育教师的合理配备;要把体育教师培训纳入整个教师培训工作中,制订培训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体育教师尤其是农村学校体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改革体育教师人才培训模式,提高体育教师尤其是农村学校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的能力。农村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采取省、市、县三级培训的方式,用3年时间把全市体育教师轮训一遍。要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合法权益,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教学、训练、群体活动等工作量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和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项工作都应当计算工作量。要制订具体办法,落实体育教师室外工作的劳保待遇。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保证学校体育经费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经费的增长同步增加。各级各类学校公用经费要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执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配备目录》,启动《河南省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工程》,力争用2-3年的时间,逐步配齐相关器材,采取得力措施改善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条件,满足体育教学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

(三)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的安全保障。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对体育教师安全方面的培训和对学生的校园安全教育要长抓不懈。完善学校体育设施、体育课程和活动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体育设施的配备质量,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与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积极提倡和推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经验和做法,为学校处理好意外伤害事件提供必要保证。

(四)明确学校校长和教师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责任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校长作为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把体育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认真解决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履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班主任教师负责监督班级落实国家规定的课程要求,防止体育课程、体育活动时间被挤占挪用。体育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营造学校体育氛围,及时向学校、班级和家长报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其他任课教师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持做到不挤占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并在课堂教学中注意纠正学生不健康的坐姿和用眼方法,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五、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服务支持

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强化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在综合督导的评估指标体系中,要加大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工作状况的权重。定期开展以保证体育课时,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重点的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督导结论作为评价各地区、各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状况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地方和学校综合性的教育工作评价必须充分体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在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层次的合格性评估、示范性评选和先进性奖励工作中,要纳入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学校体育工作水平的关键性指标。对不能保证体育课课时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不能评为示范学校和先进单位,其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积极促进全社会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关心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要广泛宣传“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这一具有时代特征的口号,通过新闻媒体和举办家长学校,普及科学的人才观、育子观和健康观,争取广大家长主动支持、配合学校体育工作,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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