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教育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7-05-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市直有关学校:

2007年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2007〕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有利于巩固“普九”成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县(区)和油田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中小学招生工作。

(二)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中招“八公开”。今年中招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阳光招生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八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程序和政策公开、照顾对象和条件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保证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

(三)区域招生原则。以县(区)行政区域为单位,县(区)招收县(区)的学生,油田招收油田的学生,市城区高中招收市城区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正确导向原则。要充分发挥中招考试对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导向作用。对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进行全面测试,不仅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而且考察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课改实验区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三、小学招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小学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依法组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各县(区)要切实做到安排小学招生与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与小学学制改革相结合,为顺利完成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奠定基础。

四、初中招生

根据巩固“普九”成果和提高“普九”水平的需要,今年全市仍实行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各县(区)要统筹规划,采取措施,大力加强薄弱初中建设,尽量使小学毕业生能在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大体相当的学校就读。同时,各县(区)要采取切实措施,将过大的初中班额降下来。

各县(区)在初中、小学招生工作中,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4〕57号)和《濮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6〕60号)要求,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五、普通高中招生

(一)普通高中招生采取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进行考试的办法。各县(区)具体负责辖区内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办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验区普通高中招生中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按照《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濮教〔2005〕44号)执行。

(二)文化课考试的时间、科目和分值

1、非课改实验区文化课考试时间、科目、分值(550分)

日期

时间

科目

分值

备注

6月25日

(星期一)

上午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00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60

16:30—17:20

50分钟

化学

40

6月26日

(星期二)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00

10:30—11:30

60分钟

政治

10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00

笔试80分,听力20分

17:00—17:50

50分钟

历史

50

2、课改实验区文化课考试时间、科目、分值(600分)

日期

时间

科目

分值

备注

6月25日(星期一)

上午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20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30—17:20

50分钟

化学

50

6月26日

(星期二)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30—11;30

60分钟

思想品德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17:00—17:5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各县(区)及有关学校要提前安排好英语听力测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高中招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学生志愿择优录取。理、化、生三科实验考试及体育考试分别按照《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濮教〔2007〕25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濮阳市中招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教〔2007〕21号)执行。

(四)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加强薄弱初中建设,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保送生”、“分配生”的办法,今年招收“分配生”比例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30%。各地要采取措施,保证将“保送生”和“分配生”落到实处,并将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2000人。其中濮阳县3000人,清丰县3000人,南乐县3000人,范县3000人,台前县2000人,华龙区1000人,油田3500人,市直3500人。

(五)各县(区)要将分学校招生班数、人数及招生工作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六)照顾对象、标准和办法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5分。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学业成绩照顾10分,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

3、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规定,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照顾10分录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录取;现役军人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对于非课改实验年级的学生,除以上5项奖励和加分政策外,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仍按《关于2004年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4〕110号)执行。对于课改实验年级的学生,只享受上述5项奖励和加分政策,其他奖励和照顾均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各地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七)招生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教基〔2004〕110号文件,“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实施、评卷和录取工作,由省辖市、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办法由省辖市自定”和“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同时,要通过高中招生工作,认真总结和分析普通初中在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以下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5月25日—5月28日

今年全市统一使用由市教育局提供的报名程序。各县(区)、油田的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招生报名工作由当地基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的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安排。5月3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负责将报名盘和考点设置情况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编排考场。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使用的报名表册、考场座次表、2007年濮阳市普通中招考试准考证、2007年濮阳市普通中招文化课考试座号通知单,由各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印制。学生文化课考试报名时必须持2007年濮阳市普通中招考试准考证、初中学籍档案和《濮阳市初级中学毕业证书》。

中招文化课考试报名时,凡按文件规定享受照顾加分者,收取原始证件和相应的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将加分信息输入报名库,并填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2、考试及评卷的组织工作

各县(区)、油田普通高中招生的考试、评卷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和招生学校负责安排,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招生的考试、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招生学校负责安排。

考生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后获得2007年濮阳市普通中招文化课考试座号通知单。考生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凭2007年濮阳市普通中招考试准考证、2007年濮阳市普通中招文化课考试座号通知单两个证件入场,两个证件缺任何一个证件不得入场。

各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务于7月20日前将中招成绩盘和成绩册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录取原则

(1)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课程改革实验区的新生录取工作,参照《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濮教〔2005〕103号)执行。各地要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综合素质评定在中招录取中的作用;对于非课程改革实验区的考生,主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录取。

(2)规范程序,按志愿录取。要结合学生志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录取低于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得越过高分考生直接录取低分考生。

(3)严格政策,阳光操作。各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和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学习,准确理解和掌握中招政策,要结合实际,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创造性地做好中招工作,要及时将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办法、结果、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要选聘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业务熟练的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要开通咨询和投拆渠道,随时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稳定秩序。

4、推进创新,完善制度

(1)完善保送生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保送生招生办法,各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要及时制定保送生计划和保送生条件,并向社会公布。各初中学校要实事求是地向高中提供学生资料,方便高中考察。凡录取的保送生要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2)完善指标分配制度。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要认真总结推广将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重点向薄弱初中倾斜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指标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分配比例。

(3)建立并落实公示制度。各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考试收费标准等,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保送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和办法以及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4)建立健全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学业考试组织、阅卷、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责,并在今后不得聘用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5)完善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及普通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以及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5、新生录取、注册学籍

新生录取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共同商定,录取分数线由各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确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各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和招生学校共同负责建立新生录取档案(包括报名表册、中招试卷等),并于8月15日前携带录取新生审批表及相应的录取新生软盘到市教育局办理2007级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审批手续,招生学校按照市、县、油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新生补录工作在9月1日-9月15日进行,具体办法由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和招生学校共同商定。各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于9月15日前携带补录新生审批表及相应的补录新生软盘到市教育局办理补录审批手续。

普通高中新生注册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各招生学校到教育主管部门注册。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于9月30日前携带录取新生审批表及相应的录取新生软盘到市教育局注册新生学籍。继续加强对高中学籍档案的管理,高中学籍档案材料由市教育局统一监制。

6、市教育局学校卫生保健站在录取前统一对全市上线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未参加市教育局学校卫生保健站统一体检或有严重传染疾病者不予注册学籍。

7、市教育局将继续分析全市中招考试成绩,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要对所属乡(镇)及各初中的中招成绩进行分析。

六、保障措施和注意事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具体中招方案,要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要教育和约束所辖学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时,发现有其他学校在本地区发生违规行为时,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予以制止。要认真落实责任,各县(区)、油田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中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基础教育的负责同志、基础教育股长和各高中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各考区要拨付专项经费,组建专门机构,配备必要设施,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监管,严肃招生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濮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的通知〉的通知》(濮教发(2007)20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濮教〔2005〕63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濮教〔2006〕95号)等招生纪律。

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拟组织单独考试的地方和学校要立即停止,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所收的费用,已经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

高中分校和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的招生要严格按照“四独立”的要求,单独核定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单独发放录取通知书、单独编班、单独组织教育教学,严禁“一校两制”,严禁混合编班。凡达不到“四独立”的,一律停止招生。

严格执行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各县(区)确定择校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择校生的人数要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30%以内,不得在“三限”生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择校生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择校费不得用于教师个人福利,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凡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三)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县(区)、油田要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宣传教育部门指导意见和当地的实施方案,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切实做好试卷及档案材料的保密工作,对于造成泄密、失盗等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四)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濮教〔2005〕44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进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为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是教育领域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面检查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具有一定的教育导向作用。因此,各县(区)要紧紧抓住招生这一契机,全面检查本地区依法治教情况,对照公安户口逐人落实,保证小学适龄儿童百分之百入学。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小学升初中情况进行抽查。小学新生入学名单要掌握在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初中新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县(区)在做好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同时,要通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认真分析普通初中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促使普通初中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证我市“普九”巩固提高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职业教育的发展,任何普通高中和初中一律不准办复读班或补习班,不准招收复读生和插班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认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下决心纠正初、高中重复教育这种违背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的错误做法,自觉做到令行禁止。

(七)各县(区)都要积极创办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点,做好随班就读工作,保证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在高中阶段招生中,对残疾考生,只要其能够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录取标准的,所报学校要一视同仁地予以录取。

(八)甄别照顾对象,掌握照顾标准。对照顾对象,要向社会公示,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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