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决定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86-0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决定

(1986年1月20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提请将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的议案,决定将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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