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发[2013]20号
颁布日期:2013-02-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有关要求,构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附件: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

http://www.mep.gov.cn/gkml/hbb/bwj/201302/W020130220539067366659.pdf

环境保护部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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