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的公告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6-01-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公告2016年第7号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的公告

为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规定,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制定管理计划,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g/201601/W020160128385366835993.pdf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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