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组合SS501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09〕2021号
颁布日期:2009-09-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组合SS501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02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149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与上海索尔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邀请韩国组合SS501(金亨俊、金奎钟、金贤重、朴政珉、许永生)一行5人,于2009年11月14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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