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2637号
颁布日期:2010-12-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637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10]37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贵州新中亚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于2010年12月23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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