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
|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 文号:令2014年第19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4年6月16日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杨雄
2014年6月2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为此,市政府决定,对2006年8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