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巢湖市2013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文号:巢政〔2012〕145号
颁布日期:2012-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巢湖市2013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巢政〔2012〕1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巢湖市2013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巢湖市2013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推动林业生产建设持续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合肥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联动、城乡统筹的发展原则,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一个目标,坚持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两个并重,完善生态网络、林业产业、森林文化三大体系,推进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化长廊、绿色屏障四项建设,实施森林进城、森林围城、森林环路、森林入村、森林长城五森工程,不断夯实绿色巢湖、生态巢湖的发展基础。

二、工作任务

2013年全市植树造林任务为4.38万亩。其中:成片造林2.99万亩(包括面上造林1.79万亩,巢湖岸边5公里内0.9万亩,城市周边0.2万亩,矿山植被恢复0.1万亩);四旁绿化折合面积1.39万亩(包括村庄200个、道路100公里、沟渠100公里、塘坝水库300个);农田林网建设庇护面积0.5万亩。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0月31日前)。市成立植树造林指挥部,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分解造林计划,深入宣传发动。

(二)落实用地及招商阶段(2012年12月20日前)。落实造林用地和招商确定投资建设单位或大户,签订用地协议及投资建设合同,完成工程建设的前期各项工作,开展整地及造林工作。

(三)实施阶段(2013年3月底前)。2013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地打宕工作,并进入栽植阶段;2013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四)验收阶段(2013年4月和9月)。2013年4月20日开始开展春季检查验收、工程小结等工作;2013年9月10日开始开展秋季检查验收;2013年5月和9月迎接合肥市检查验收。

四、建设机制

坚持植树造林与发展苗木花卉、速生丰产林、经济果木林等绿色产业相结合,充分发挥植树造林在改善农村面貌、建设美好乡村、调整农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加快生态建设产业化的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和规模林业,把生产经营权落实到企业、大户和农民手中,打破潜规则,不栽无主树,逐步形成政府、企业、大户、农户共同参与的投资格局。

(一)对成片造林项目要积极通过招商引资,确定投资建设主体,由企业、大户经营。

(二)对道路、渠道、绿色长廊林木要努力确权给大户或农户,村庄、塘坝周边树木要确权给农户所有。

(三)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加强农田林网建设,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林木所有权确权给农户。

(四)鼓励企业和造林大户租地造林,鼓励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与企业、大户合作,建立苗木花卉基地、商品林基地和企业原料林基地。

(五)对缺水易旱等条件较差地区,未能通过招商引资确定投资建设主体的,由所在乡镇、行政村组织绿化攻坚,然后再通过拍卖等多种方式确定林木权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完善市、乡(镇)、村三级主要领导抓造林的工作机制,把植树造林的目标任务列入乡镇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市、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市里成立“巢湖市植树造林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指挥部政委和指挥长;同时成立四个分指挥部,即巢南指挥部,指挥协调坝镇、槐林、散兵、银屏等乡镇;巢西指挥部,指挥协调中庙、黄麓、烔炀、中垾等乡镇(街道);巢北指挥部,指挥协调栏杆、苏湾、柘皋、庙岗、夏阁等乡镇;城区指挥部,负责协调城区造林绿化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组织,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明确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宣传,发动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绿化意识,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努力营造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氛围。市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适时开办“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专栏,宣传各地植树造林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乡镇、街道要突出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确认权属、适时栽植等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对所有上级资金补助的工程都要做到“六有”,即有规划设计、有施工图纸、有招标议标手续、有施工方案、有专人负责、有验收资料;对确定的19个中心村和村委会村部所在地村必须纳入村庄绿化范围,10个主干道过境集镇必须高标准绿化;要优先确保合肥市和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对不同类型的植树造林,各地都要分别打造2-3个精品工程。组织调度人员、设备和资金,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阶段工作任务。

(四)加强指导,注重质量。强化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合肥市四个“导则”要求,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抓质量、抓进度、抓安全,把科学营林的理念贯穿于造林绿化的全过程,提高造林实效。林业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分乡镇进行业务指导,发现质量隐患,必须返工补救,确保栽植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

(五)加大投入,严格奖惩。各地要在省、合肥市、巢湖市绿化造林奖补的基础上,保障经费和人员投入,确保全年任务完成。市政府将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和街道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或未达标的乡镇和街道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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