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巢政办〔2013〕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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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年度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13年5月10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2013年度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成果,打造“优质、高效、廉洁、勤政”政府,为实现“加速崛起、挺进百强”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指导、分类评议的办法,着力解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上下功夫,打造优质、高效、廉洁、勤政的发展环境。
二、评议原则
(一)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切实为经济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为标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四)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要做到程序严谨,操作规范,数据科学,信息公开,结果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社会各界对各参评部门、行业和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评价。
三、评议对象
参加评议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巢垂直管理有关单位,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共72家。市政府办、监察局作为政风评议的组织、领导机关,不参加政风行风评议。为增强评议结果的可比性,按照工作职能、工作对象以及与社会和群众联系程度,将评议单位划分为三类:
(一)执法监督类部门。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林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安监局、物价局、房产局、审计局、城管局、重点局、规划局、招管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公路分局、质监局、环保局、烟草局共26个单位。
(二)综合管理类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司法局、农委、农机局、水产局、水务局、商务局、统计局、档案局、事管局、信访局、体育局、计生委、粮食局、政务服务中心、经开区、供销社、招商局、宗教局、方志办、外侨办、旅游局、海事处、气象局、调查队共27个单位。
(三)公共服务类部门。巢湖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巢湖新奥燃气公司、市公交公司、安广网络巢湖分公司、市邮政局、中国电信巢湖分公司、安徽移动巢湖分公司、中国联通巢湖分公司、中国银行巢湖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巢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巢湖分行、巢湖农村商业银行、市农发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巢湖支行、交通银行巢湖分行、徽商银行巢湖支行、兴业银行巢湖支行共19个单位。
四、评议内容
(一)政府部门评议内容:
(1)依法行政情况。执政为民、依法办事情况;履行职能,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申诉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情况。
(2)制度建设情况。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情况;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整改的反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3)勤政效能情况。勤政为民、职能转变、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纠风专项治理情况;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和突出问题解决情况。
(4)政务公开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文件情况;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增强行政权力透明度,推动重点工作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情况;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等情况。
(5)廉洁自律情况。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精简会议、文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情况;有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公共服务行业类评议内容:
(1)守法诚信。主要是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行业自律及诚信服务、履行服务承诺等情况。
(2)办事公开。主要是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情况。
(3)服务质量。主要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优质、热情服务等情况。
(4)廉洁从业。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等相关规定情况;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情况,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遵守各项廉洁自律制度等情况。
(5)行业管理。主要是对本系统下属单位行风建设、队伍管理、经营服务行为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五、评议方法
政风行风评议实行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纠建并举、综合评定、注重实效的方法。
(一)开展明查暗访与有针对性收集问题相结合。暗访组和议评组深入到被评议单位的机关、基层、服务窗口进行暗访,走访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了解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情况,帮助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市纠风办根据被评议单位的职能特点,分别组织召开市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以及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机关工作人员座谈会,有针对性地了解和收集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问责、问效。
(二)“政风行风热线”与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相结合。各单位要按照市纠风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对市政府网站、12345市长热线和群众投诉中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复。市纠风办重点对各单位在热线中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问卷调查,了解群众对问题整改情况的满意程度。同时,结合市岗制绩效考核和社会评价工作,着重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被评议单位反馈,接受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三)集中评议与整改提高相结合。市纠风办组织评议代表对评议单位开展面对面的公开评议,并由评议代表和与会代表对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市纠风办将加强对各单位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评议成果。
六、评议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自查自纠。市政府已在4月份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专题会议,对2012年度政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并对2013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通告,公布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投诉电话。各被评议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动员中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广泛宣传,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被评议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中要根据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对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写出书面自查小结和本单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意见,报送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自查情况纳入考评范围。
(二)走访调研和民主测评。上半年和下半年,市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组成暗访组,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形式,对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年底市政风行风评议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到被评议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中,对被评议单位的全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走访调研。集中民主测评主要由八个部分组成:
一是政风行风评议员测评。市政风行风评议员根据政府部门单位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勤政效能、政务公开、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公共服务行业的守法诚信、办事公开、服务质量、廉洁从业、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尤其是政风评议活动中收集基层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综合测评。
二是投诉受理机构测评。由市政风行风建设投诉受理中心、外来投资者投诉受理中心、市政府纠风办、市长热线、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人大信访办、市法院信访办、市检察院控申科(举报中心)、市纪委信访举报中心、市纪委检查室等市级投诉受理机构,依据日常受理投诉举报的调查核实结果及交办件办理情况,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综合测评。
三是行政服务中心测评。由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各单位推进政务公开、窗口“一站式”服务、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等情况,对进驻窗口单位进行测评,未进驻的单位得平均分。
四是问卷测评。(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由市统计局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问卷测评表进行测评。(2)社会测评:一是由社会直接服务对象对有关单位进行测评;二是由市统计局向市直各部门、部分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外来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定向发放问卷测评表进行测评,问卷测评表发放总数原则上不少于3000份。
五是领导测评。市四大班子领导根据掌握情况,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综合测评。
六是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测评。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根据平时掌握的政风建设和社会意见反馈整改情况,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综合测评。
七是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测评。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综合测评。
八是市效能建设办公室测评。市效能建设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综合测评。
政风行风评议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评议组测评占10%,投诉受理机构测评占10%;行政服务中心测评占1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占10%;社会测评占30%(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占10%);领导测评占10%;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测评占10%;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测评占5%;市效能建设办公室测评占5%。评议结果达85(含)分以上的为满意等次,三类单位中分值最后一位的为不满意等次。
(三)意见反馈和整改落实。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暗访组和评议组收集到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被评议单位。各被评议单位要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具体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跟踪督查。各被评议单位要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调研和测评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和落实的具体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全面总结评议工作,并向市政府专题进行报告。
(四)结果运用。
(1)明查暗访情况应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机关效能评估的重要依据。
(2)评议结果报经市政府审定后,在市政府网站和市政府政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布。
(3)政风行风评议结果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精神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和条件。
(4)市政府对被评为满意等次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颁发《政风评议满意单位》奖状,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和每类最后一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单位和班子成员在当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良好以上等次资格,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领导进行约谈,责成其领导班子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提出限期整改的具体方案;属垂直管理单位,由市纠风办统一向省、合肥市纠风办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建议函,建议作出相应处理。
(5)连续两年被评为满意等次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度直接评先评优;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将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效能责任追究,并建议市委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属垂直管理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纠风办统一向省、合肥市纠风办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建议函,建议作出相应处理。
市政府授权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从市人大、政协、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总工会、企业界、社区和人民团体中聘请12名政风行风评议员,组成民主测评组,凭“巢湖市人民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员证”开展工作,市政府赋予他们调查权、检查权和监督权。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法》,派出联络员和统计员配合民主测评组工作。问卷测评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测评表发放时间以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通知时间为准。
七、评议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职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切实改进作风。被评议部门和行业要把评议工作与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注重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广泛深入宣传。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评议活动,大力宣传政风行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正面典型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工作纪律。评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编造、隐匿或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议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的单位和人员。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
巢湖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韦建华
副组长:周修斌(市政府办)
王正青(市监察局)
成员:蒯军(市人社局)
张年明(市财政局)
姚永敏(市统计局)
朱莲芳(市总工会)
程春林(市直机关工委)
汤卫东(市行政服务中心)
周天永(市监察局)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纠风办,周天永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239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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