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12345”市长热线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12345”市长热线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滁政办〔2009〕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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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3-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12345”市长热线工作的通知
滁政办〔2009〕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2345”市长热线自2008年6月18日整合开通以来已运行8个多月时间,受理和办理了大量群众咨询、求助、投诉和举报电话,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热线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到“12345”市长热线前后台检查指导工作。市委书记韩先聪最近专门批示,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市长热线这个平台,听民声,办民事,解民难,着力解决问题。市效能办已将“12345”市长热线工作纳入各部门工作考核目标之中。为贯彻落实韩先聪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12345”市长热线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市长热线工作的重要性
“12345”市长热线是市委、市政府打造的为民服务的重要平台,是坚持以民为本、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连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办好市长热线有利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有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各成员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滁州市“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把市长热线工作作为本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市长热线办理工作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市长热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市长热线办理工作负总责,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并按照职责分工,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市长热线工作,同时整合资源,确定专职承办人员,统一负责接听、处理热线电话和网络交办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负责办理、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对市领导批示件、市热线办转办件,办理单位领导阅签处理率要达100%,对电话直办件,办理单位领导阅签处理率要达50%。要保证承办人员的稳定性和保证市长热线工作系统的完整性,不得出现承办人员经常变动、接听热线电话职能与处理网络交办件职能分离等情况。我办近期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完善办理工作机制,保证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AB岗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于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严重的要给予处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登记、送阅、呈批、查处、结案、反馈、归档立卷等工作程序,办理记录要完整、可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和值班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三位一体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市长热线办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狠抓工作制度和机制的落实,把工作制度和机制编印成册,切实按制度办事,使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四、真抓实干,在“办”字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确因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来电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要严格办理时限,按期反馈结果,反馈结果要真实、可靠、有实质内容,争取实现首次反馈的结果即是办理最终结果,达到案结事了。对于情况复杂的事项,办理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阅签,指导办理工作,对于特别复杂的、本单位协调处理难度大的事项,要及时向市长热线办公室申请延期,并尽快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研究解决。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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