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还田的实施意见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还田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还田的实施意见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委省财政厅农作物秸秆还田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74号)和《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办〔2014〕30号)精神,现就加强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省级统筹、地方主导、综合施策、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利用的原则,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还田、高温堆肥和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强化农机农艺融合,统筹农作物收割、秸秆还田和下茬作物播种各环节,注重示范引导,强化政策扶持,着力化解成本增加和投入加大等制约因素,重点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因地制宜开展秸秆堆肥和秸秆养畜等间接还田利用,逐步提高秸秆农业综合利用率。
二、基本目标
在开展秸秆发电利用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种植业和养殖业循环利用,努力提高秸秆农业综合利用率,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秸秆有效利用。今年秋季玉米、大豆等作物秸秆还田利用面积力争达到55%以上;2015年全年秸秆还田利用达到秸秆总量的55%以上;2016年达到60%以上,2017年基本实现全市秸秆的有效利用。
三、主要方式
从作物收割、秸秆还田和下茬作物播种三个环节统筹布局,主要方式如下:
(一)秸秆直接还田。
1.小麦秸秆还田。小麦收获后的主要接茬作物为玉米、大豆,季节紧、农时短是突出矛盾。
小麦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小麦正常收获(不限茬、收割机不加粉碎设施),实行秸秆粉碎还田二次作业,常规玉米、大豆播种机免耕播种。二是选用加装秸秆粉碎设施的收割机一次性作业,配套大型玉米、大豆播种机免耕播种。
2.玉米秸秆还田。玉米秸秆易粉碎,现有的玉米联合收获机基本上可以实现收割的同时把秸秆粉碎,玉米秸秆还田应主攻玉米机收,力争2—3年内把玉米机收率提高到80%左右。
(二)秸秆堆肥。
秸秆高温堆肥需要大量从田间收集、运出秸秆,同时需要场地、尿素、速腐剂、劳力、水等必要物资和条件,用工成本较高,倡导农户就近在自家田边地头进行分散堆肥,家庭农场、规模果蔬种植基地等也可进行集中规模堆肥。
(三)秸秆青贮。
玉米秸秆通过青贮处理后,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适口性更好,是草食动物主要的粗饲料之一,同时玉米秸秆青贮成本低、操作简单、养殖户容易接受,鼓励养殖企业开展秸秆青贮,延长产业链条,发展循环农业,进行过腹还田。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财政奖补。
对小麦、玉米、大豆等作物秸秆还田、堆肥、青贮和基料化利用实施财政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75号)文件执行,补贴标准为20元/亩,不足部分市、县(区)财政补齐。补贴对象为实施秸秆利用主体,按照“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待农户秸秆还田、播种作业结束并按程序核实后,再兑现补贴。
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堆肥,依据各地实际堆肥量进行补助。县区可结合种植、养殖的实际制定具体分类奖补标准,并根据市场及相关政策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地应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同时鼓励各地整合其它相关资金加大投入。
(二)优化农机装备。
对大型旋耕机、免耕播种机、多功能复式作业机械等大型秸秆还田相关机具,以及所需的玉米联合收割机、大型动力机械,实行重点补贴;对秸秆粉碎还田机实行敞开补贴。根据需要,用于积制高温堆肥的小型铲车、叉车、推车、挖掘机等机械设备给予补贴。
(三)开展社会化服务。
支持涉农组织(含农机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村为单位组建专业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秸秆还田、堆肥和秸秆青贮等作业服务,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
(四)加大示范引导。
在禁烧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立秸秆还田示范片,在各村建立示范点,引导、带动农民自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新情况、难点和突出问题,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秸秆还田农机农艺集成模式、农机具配套、综合配套技术、土壤理化性状和病虫草害发生规律等监测和试验研究。
(五)强化组织领导。
县(区)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把秸秆综合利用纳入秸秆禁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从今年秋季开始,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分年度秸秆还田方案,落实配套措施。农业部门要做好秸秆还田、堆肥和秸秆青贮利用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示范服务。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和使用监管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逐步使秸秆综合利用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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