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5〕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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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2015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防震减灾工作部署,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着力推进防震减灾工作融合发展;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全面、规范、依法履行防震减灾工作职责,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强化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提升防震减灾能力
一要强化震情监测跟踪,推进台网优化改造,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地震部门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科学把握震情发展趋势,严格落实震情值班、震情会商、震情跟踪和宏微观异常报告等制度,及时有效开展异常核实工作,认真做好震情分析和跟踪研判工作。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维护管理,积极与省地震局对接协调,完成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观测系统优化改造,着力推进连城铝厂水氡台数字化改造,配合省地震局做好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市域及周边地区监测资源共享。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与管理,加大基层人员培训力度,全面落实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经费待遇,切实发挥好群测群防队伍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要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推进地震灾害防御均衡发展。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地震、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管理,尤其要抓好市政府确定的19000户(套)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落实,着力推进一般建设工程的监管,实现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全覆盖。有关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纳入政府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兰州新区要会同地震等有关部门加快健全完善兰州新区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衔接机制,启动实施兰州新区地震小区划工作。兰州高新区、兰州经济区要根据空间布局及管理体制调整情况,加强与地震部门的联系协调,确保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不漏项。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继续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法检查力度,探索联合执法模式,整合执法力量,提高依法监管能力。要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政府新农村建设、整村搬迁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强化农村建房的抗震设防监督指导和技术服务,统筹协调,有重点地推进抗震农居示范点建设,努力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能力。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积极稳妥地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建设、地震等部门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甘肃省建筑抗震设计规程》的宣传贯彻与实施工作,积极推进减隔震等抗震实用新技术在我市的推广应用。
三要落实预案措施,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地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各县、区政府及地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工作检查,落实地震应急预案工作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联动实战演练,检验地震应急预案实效,提高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政府地震应急指挥能力。积极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地震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演练工作,提高公众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抗震救灾工作应对方案,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分解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切实提高地震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完善应急基础信息,健全完善联动和协同机制,有效整合各类应急资源,确保地震灾害发生时及时实施救援。进一步强化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伍管理培训,提高队伍应急实战能力。全面落实各县区地震应急避险场所疏散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参与、支持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市发改、财政、地震、数字办、三维数字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年内完成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建设。
四要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方案,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力求宣传实效。继续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重点做好“防灾减灾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重点时段的宣传工作。要紧抓薄弱环节,积极深入基层,加强对农村地区以及社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指导。
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时效性和覆盖面。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结合实际,有重点地提升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科普教育基地软硬件水平,打造亮点特色,增强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市地震博物馆整体规划改造方案,进一步丰富展品内容,优化展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窗口形象。
二、统筹抓好重点工作,推动防震减灾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立足发展需求,认真调查研究,编制“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各县、区政府,市地震局等有关部门要在全面落实“十二五”防震减灾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关于“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科学编制市、县(区)“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要加强联系沟通,做好规划编制与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衔接。
二是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抓好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建设法治政府与防震减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着力规范权力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规范、依法履行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职责。地震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依法规范职能、权限和责任,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是强化培训指导,提高能力素质,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市地震局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区防震减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目标责任的跟踪督查,统筹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县区防震减灾工作水平。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防震减灾助理员、宏观观测员、灾情速报员等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培养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继续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学习交流,高质量办好第29届全国中心城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
四要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作风建设,保障防震减灾工作健康发展。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要求贯穿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以“工作落实年”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下基层开展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抓好工作落实。
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好防震减灾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工作保障。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保证地震部门基本工作经费和地震应急装备经费,提高县区防震减灾工作规范化水平。市财政局要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2015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分解表
兰政办发86号文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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