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全面上线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全面上线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3】1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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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7-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全面上线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厅字〔2011〕21号)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2011〕99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12年8月全面开展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为了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工作
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化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覆盖广,是一次管理经办模式的改革,最大的特点是实行一体化和市级统筹,在推广应用的过程中涉及到市直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涉及到市县人社系统数据整合、业务整合、经办模式整合和机构人员整合,涉及到经办习惯的调整和权限格局的调整等等。因此,所涉及到的部门要牢固树立信息化建设“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人社信息化建设上线运行工作,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目标。公安、财政、地税、民政、卫生、质检、财政、银行部门要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133号精神,对照各自承担的任务,实时、准确的提供信息数据,全力配合完成数据接口任务;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协调解决好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县人社部门要加强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整合,加强系统内部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达到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方便群众的应用效果。
二、确保基本经费落实到位
此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所需资金,按照“金保工程”建设费用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政府负责筹集数据中心建设、软件开发、社会保障卡系统、市级数据中心与县区人社部门接入线路租用费用和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县区负责承担乡镇(街道)、社区的接入线路租用费、终端设备采购费用。各县区要把运行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
三、确保业务经办机构和模式调整到位
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做好各项上线应用工作,要加强人社系统信息化队伍建设,结合各自实际,整合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资源。要按照“按需配人、人随事走、内部调剂”的要求,围绕五险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征收、统一数据、以整合公共业务为重点,对原有业务进行调整;整合社保局、医保局经办业务,将社会保险征缴职能归并到社保局,医保局负责各项待遇支出业务;要组建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网络的运维工作。实现经办机构和服务事项的“五险合一”。对在业务经办过程出现的问题要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及时解决,确保业务经办顺利开展。四、确保基层平台建设落实到位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事关城乡统筹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后,将实现对各项业务的全覆盖、对服务人群的全覆盖、对信息系统的全覆盖、对管理服务机构网络应用的全覆盖,各县区要抓好此项工作。要尽快实现乡镇(街道)、社区信息系统通过金保专网接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服务信息化,平台信息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广阔的服务空间和更方便的政策发布和咨询。信息系统实现全面联网后,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平台要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工作制度,要切实承担起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监察、社保卡挂失查询等工作,实现社会保障服务向下延伸,实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和管理程序的规范化,提升基层平台服务效率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五、确保各项业务无缝衔接
各县区要按照“数据向上集中、业务向下延伸”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实现各项业务工作无缝衔接,人员、机构、职责的平稳过渡。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要尽快落实人员,切实担负起社会保障卡日常维护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全面实现所有险种集中到市级管理,实现正真意义上的“五险合一”和“一卡通”;要设立专门经办窗口,为来办事群众提供解答和查询;要积极组织人员到市级对口部门进行对接,市级部门要对县区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要以市级业务部门为主导,以前台操作人员为切入点梳理经办流程,对问题点形成方案及时修改解决。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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