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文号:平政发〔2015〕130号
颁布日期:2015-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平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11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计量基础建设,增强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计量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能力建设为基础,以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为手段,以民生计量、能源计量为重点,不断夯实计量基础,进一步完善量值传递、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计量在服务经济转型、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计量科技基础更加坚实,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计量法制建设更加健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对计量工作的要求。

(二)中期目标:到2015年底,民生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受检率达到95%以上,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受检率达到100%;到2018年,市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4项,全市集贸市场在用民生计量器具实现免费检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终期目标:到2020年,新建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9项;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引导1000家单位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创建400家诚信计量承诺示范单位;列入国家万家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建立起满足以能源化工为主的计量检测服务平台;大、中型企业建立符合要求的计量实验室,合理配备计量器具,通过企业计量标准考核;建立测量管理体系企业达5家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工业计量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符合要求的计量实验室,推动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按照《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19022—2003),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体系,完善检测手段。引导中小企业落实《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强化计量管理。推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落实《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建立完善的计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加大计量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和过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实现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监控。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二)能源计量

建立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指导用能单位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合理配备、依法管理和正确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和有效管理。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及检定、校准情况和能耗数据利用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推动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受检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严厉查处能源资源计量违法行为。

(三)民生计量

加大对涉及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等领域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加强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加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对新建居住建筑和建筑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进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设计,供热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安装使用。强化对定量包装商品等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集贸市场、加油(加气)站、餐饮业、商场超市、医疗单位、眼镜店、出租车、民用“四表”等八大重点领域,积极拓宽计量监督投诉和举报信息渠道,建立健全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对集贸市场和乡镇以下医疗单位的医疗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定。

加强对煤矿、石油、化工、交通执法、机动车安全检测等直接涉及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交通安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管理,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并按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强化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处于受控状态。

(四)诚信计量

大力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在集贸市场、加油(加气)站、餐饮业、商场超市、医疗单位、眼镜店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形成以“经营者自我承诺、政府部门推动、社会各界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

以打击计量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计量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计量作弊和制造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能效标识虚标和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

(五)计量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计量基础建设。以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加大检测装备、技术人员、实验室环境等方面投入,提升计量技术机构的综合实力。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和完善现有计量标准的性能,提升其自动化程度、信息化水平并有效拓展其量程和准确度。加快更新改造现有计量标准步伐,淘汰陈旧落后的计量标准设备,全面提升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建设。

二是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统筹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提升检定服务能力。市级技术机构:以省计量测试检定东部分中心为龙头,提升计量检定综合实力,满足安全生产、医疗卫生、贸易结算、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检测项目工作需要,新上液化天然气(LNG)加气机检定装置、改造出租车计价器检定实验室、完善配套民用“四表”检定项目。县级技术机构:立足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等强检项目,兼顾服务农业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与民生相关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建立相应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量值溯源需求;逐步完善大吨位电子汽车衡、砝码天平、民用水表等检定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制定促进全市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以市发改、科技、工信、能源、财政、环保、住建、食药监、农牧、水务、交通运输、商务、卫计、工商、质监、统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市质监局牵头的市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计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考核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县(区)、各部门要把计量工作纳入经济工作全局。质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统筹全市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各部门要配合质监部门做好本行业的计量管理工作。发改、能源部门负责能源化工、装备制造产业节能计量测试能力建设;工信部门负责工业信息化产业发展所需计量基础设施建设;科技部门负责计量科研项目立项和科研成果推广;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安防产品、雷达测速设施及公路超限超载、集中收费等所需计量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用于污染物及废弃排放物检测所需计量技术能力建设;住建部门负责建筑节能计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水务部门负责水资源节约利用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农牧部门负责农产品安全计量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卫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配合搞好计量检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药械安全计量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搞好系统内计量检测基础建设。

(三)加大投入力度。要重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基础建设,增加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乡镇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疗计量器具、民用四表免费检定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建立等所需经费逐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发改、工信、财政等部门要对城市能源资源计量、产业计量测试建设及强检计量设备、计量执法装备投入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人社部门要对计量人才队伍建设给予扶持。发改部门要制定促进计量工作发展的合理价费政策。

(四)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不断充实检验和科研一线力量,为加快计量创新和科研攻关提供人才保障。着力加强基层计量实力,配齐配强基层计量工作人员,努力造就一支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计量队伍,切实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努力提高监管效能。

(五)深化宣传教育。新闻宣传部门、媒体的联系沟通,共同开展各类计量宣传活动,综合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不断创新计量宣传模式。要广泛宣传《计量法》、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等政策法规,普及计量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强化计量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全社会对计量工作的认识。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http://www.plzwgk.cn/GovInfoOpen/web/GKinfo.aspx?id=PL0001-D1000-02-20151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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