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 | 文号:平政发[201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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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草产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草产业发展,为全市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草产业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2〕69号)要求,结合我市草产业发展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启动和振兴奶业苜蓿产业发展行动、完善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内容、实施黄土高原综合治理规划、大力扶持发展草食畜牧业等重大机遇,按照“科学利用、夯实基础、延伸链条、壮大产业、提升效益”的思路,以助农增收为目标,以农业结构调整、技术支撑和工作创新为动力,用产业化的思维和循环经济的理念谋划草产业发展,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扶持,不断推动草产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组织化发展,努力把我市建成草业大市和草畜强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制定完善草产业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投入草产业,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统筹推进、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草产业开发新格局。
(二)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以牧草种植面积较大、草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东五县(区)为重点,辐射和带动起步较晚、基础较弱的西两县,发挥各自潜力和优势,加快建设以东五县(区)为中心、西两县为补充的草产业基地,逐步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草产业发展格局。
(三)系列开发,提高效益。坚持走“布局区域化、基地规模化、品种优质化、生产标准化、加工精细化、产品系列化、经营产业化”的路子,逐步搭建以草保畜、以畜促草、良性互动、永续发展的平台,努力提高草产业的附加值。
(四)机制创新,龙头带动。加强草产业发展的技术、制度和机制创新,培育、组建龙头企业和产业联盟,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模式,提高草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
三、总体目标
通过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一系列政策的扶持,到2015年,全市人工种草面积达到150万亩,其中,改良提质面积50万亩,牧草良种化率达到80%以上,草产品加工产能达到80万吨以上,牧草种子田面积达到10万亩。到2020年,全市人工种草改良、提质面积达到100万亩,牧草良种化率达到90%以上,草产品加工产能达到90%以上,牧草种子田面积达到12万亩,把我市建成全省重要的人工种植紫花苜蓿生产基地、防灾减灾饲草料储备基地,为建设全省草业大市和草畜强市奠定坚实的基础。积极开展科技攻关与技术创新活动,努力提升我市草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牧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以静宁、庄浪、灵台3县为重点区域,建设苜蓿、红豆草等牧草良种繁育基地。有条件的县,可以建设黑麦草、披碱草、老芒麦、燕麦、早熟禾等禾本科牧草良种繁育基地。至2015年,全省建成各类牧草良种繁育基地50万亩,建设优良牧草品种引进培育试验站3处、区域品种试验基地4处、草种生产企业5个,涉及我市的3个县要积极争取列项。
(二)加快建设规模化草产业基地。选用适宜牧草良种,组装推广牧草丰产栽培技术,探索不同区域牧草高产栽培模式,建立标准化牧草丰产栽培示范区、核心区和辐射区,扩大牧草种植面积,提高牧草品质。“十二五”期间,重点在崆峒、灵台、庄浪、静宁4县(区)新建和改造规模化、标准化牧草生产基地。
(三)积极推进草产业产业化经营。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推动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创新,大力扶持一批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注重培育龙头企业,组建草产业“联合舰队”,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支持生产加工规模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产品研发,引导、帮助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实行订单种草、建设生产基地,带动种养大户和广大农户种草,建立互相协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产业化机制。“十二五”期间,扶持改扩建牧草生产、加工企业2个,新建牧草生产、加工企业5个以上,使牧草加工率达到80%以上。
(四)强化草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要依托省内外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实力的草业企业的技术力量,整合市、县(区)科技资源,采取现代育种材料和技术,加快培育适应我市不同海拔条件下的牧草品种;要组装推广牧草丰产栽培及加工、贮藏等先进技术,加大牧草新品种的推广力度,点上示范,面上推广,提高草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要加大对企业和农户的培训力度,提高发展草产业的技能和水平。
(五)加强草产业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市、县(区)、乡三级畜牧服务机构,全面推进草产业服务体系建设,改进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从供种、播种、田管、收割、加工、贮藏、运销、质检、信息、技术推广和培训等方面,为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全面加快草产业发展步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发展草产业是推进平凉红牛产业扩量提质增效、保障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小康和谐文明生态平凉的战略高度,去认识做好草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全市草产业发展各项任务。市上将成立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全市草产业发展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农牧局负责抓好计划制定、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预查预验等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建工作班子,抽组得力人员,抓好本县(区)草产业发展工作。
(二)加大扶持,增强后劲。要把草产业发展纳入本县(区)循环经济发展扶持范围,加强财政支持和信贷支持,在充分运用好国家牧草良种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对草产业生产加工规模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及种草大户给予适当扶持;省、市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将向草产业发展适当倾斜,以贴息方式支持草产业加工项目;继续加大对草产品生产加工机械设备的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秸秆饲料收获、生产、加工等机械设备购置的贷款支持力度,确保草产业快速良性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投资草产业,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对草产业生产加工企业的建设用地应优先供应,减免草产业生产加工企业电力增容费等费用。
(三)强化监管,保障落实。紧紧围绕草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采取定期检查、适时抽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草产业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草产业发展有序进行。科学制定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严格绩效考核,确保草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严格草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管理,加强审计监督,严防挤占、挪用、截留,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草产业发展的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板报、宣传车、培训班、现场会等宣传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通俗易懂、贴近实际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有关草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部署、典型经验、成功模式和模范人物,宣传发展草产业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着力营造发展我市草产业的良好环境。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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