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东府办〔2013〕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2-201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4日
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2-2015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粤府办〔2011〕88号)精神,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长远目标,进一步落实“十二五”期间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一)背景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际,取得了显著成绩,较好地实现了“十一五”计划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任务。2008年,我市开展了首次全民科学素质状况调研,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为3.01%,高于同期全国水平,但与国内较发达地区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立和完善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机制,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了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年度量化考核;科普工作投入不断加大,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资源逐步丰富。但是,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不能满足建设“幸福东莞”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我市人口基数大、外来人口多,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自农村,文化水平与科学素质相对较低,而且流动性大,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存在较大困难;科普事业投入不足,人均远低于国内先进地区;基层的科普设施资源配置不足,科普人才队伍和科普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服务能力亟待提升;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普工作的政策环境有待改善,社会化大科普的工作力度不足。
(二)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坚持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机制,坚持服务民生、面向基层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核心任务,以促进创新创造、加快转型升级、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主题,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不断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成效,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主要体现为: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深入贯彻落实。突出促进创新创造、加快转型升级、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建设幸福东莞的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低碳生活、节能环保、防灾减灾、创新创造、生态文明、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宣传自主创新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绿色发展战略、和谐共享战略,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的科学意识和科学实践能力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经济发达镇街与欠发达镇街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组织与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机制更加完善。各级政府主导和协作的机制不断形成,财政资金和社会力量的科普投入机制不断健全,科普资源共享和整合机制不断充实,动员激励社会各方面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机制不断完善。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紧密结合,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十二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深入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促进绿色发展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普及的成果,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培养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树立科学意识,培养崇高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态度。
措施:
——在幼儿教育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推广运用先进的幼儿科学教育理念与方法,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通过游戏、活动和情景式教育等方式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总结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改革经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试制度,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按照小学素质教育要求,切实加强小学科学课程教育。实施初中科学课程标准,提高初中科学课程和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帮助初中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加强数字技能学习教育,培养学生正确运用互联网学习和获取信息的能力。推广“科学教育特色项目”和“做中学”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创新科学教育方法,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鼓励开设通用技术课程,支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逐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活动中,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避险应急演练,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等活动,鼓励学生进行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设立科普教育长廊、板报,营造师生自由讨论的文化氛围。
——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鼓励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发挥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活动。创造条件和环境让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参加科学调查体验。办好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活动,提高各类科技竞赛的质量。积极鼓励地方和民间公益组织开展普及性科技活动,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面向农村学生、新莞人子女组织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等各类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
——建立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总结推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经验。开展科技场馆活动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和科普资源服务进校园等工作,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学场馆、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
——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家校联系会议等形式,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育儿观念、方法给予指导,提高其科学育儿水平。鼓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引导未成年人广泛接触自然、社会,培养亲近自然、热爱科学的情感。
分工: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保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清洁卫生、身心健康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提高农民运用先进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引导农民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普及科学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提高农村新生代劳动力的科学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提高欠发达村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与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措施:
——建立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成人文化教育机构、普通高校、镇街文广中心、科普社区活动室的作用,面向农民大力开展科学教育活动。
——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农民创业培训、绿色证书培训等活动,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安全生产、低碳环保、食品安全、家庭理财、家庭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创新和创造能力。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人员和村(社区)社会管理人员,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社区科学管理培训。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使其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或达到上岗要求。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进步活动月、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示范户、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科教兴村、青年科技专家服务团、农家书屋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或载体,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等宣传,开展反对封建迷信等科普活动。
——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东莞市科普惠农兴村项目。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技术协会、农村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带头人等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广东省科普示范镇、东莞市科普标兵社区等创建活动,积极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
——健全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镇村企业等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加强东莞农业信息网建设。对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示范户、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以及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开展科普工作培训,重点加强对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发挥镇街科协、村(社区)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发挥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科技人才下乡在农村科普宣传、科技咨询中的作用,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
分工: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保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适应东莞加快转型升级进程,探索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的城市发展道路的要求,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低碳绿色、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提升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提高新莞人、农村城镇化人员的科技素质、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措施:
——加强对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促进用人单位重视和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的就业需求,组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推进新莞人青年技能培训,鼓励青年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和工业设计大赛。深入实施全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安全教育,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减少职业病的危害。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建立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战略产业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机制,建立有效的人才成长机制和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企业科协和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加强对外应用技术交流,畅通技术人员外出培训学习渠道,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应用型人才。
——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充分发挥企业科协、科技社团、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工业设计大赛和同业技术交流、安全生产常识普及,广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各类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等宣传载体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立科普宣传阵地。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辅导与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关注新莞人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着力加强人文关怀。
分工: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社保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的能力。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教育与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措施:
——加强规划,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按照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部署,落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规划,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重点培训镇街党政领导和部门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科技管理人员。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学习。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中,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城市等战略思想以及东莞市科技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内容。在组织培训、自主选学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学习。开展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内容的宣传教育。
——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完善镇街党政班子科学素质工作考核体系,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依托市委党校和市行政学院,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及民主党派成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科学素质培训,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中。在全市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加强科学普及内容的编写和使用。大力宣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典型,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继续办好东莞市创新论坛、学习论坛、科普报告会和专题科普讲座等各类科技知识讲座。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普场馆、科技企业、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编辑出版科普读物等。
分工: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东莞理工学院。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措施:
——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低碳绿色、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普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教育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获得有益知识,拒绝不良信息。面向新莞人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提升社区科普能力。深入开展“广东省科普示范镇”和“东莞市科普标兵社区”创建活动。争取至2015年创建50个市级科普标兵社区、建设50个社区科普图书室。组织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提升科普惠民水平。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漂流书屋、科普宣传栏、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科普讲坛、科普学校等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其科普功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的科普宣传功能。充分发挥镇街科协、科普志愿服务协会和社区科普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镇、社区创建活动。
——搭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平台。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妇联。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改进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新的科学教育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
措施:
——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鼓励有关高校增设科学教育相关专业,着力打造专业的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在在职教师培训课程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以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
——建立健全科技与教育结合、共同推动科学教育的有效模式。推动中小学自编校本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工作。推动有条件的中小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学校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
——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条件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学校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增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各类学校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学(技)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分工: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保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东莞理工学院。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广大市民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的科普作品。
——集成市内、外科普资源及信息,逐步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措施:
——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征订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挂图、图书和影视作品,支持和鼓励科普机构、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开发具有东莞特色的科普书籍、科普挂图、科普游戏软件和科普互动剧。加大原创性科普作品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加强境内外合作与交流,引进境外优秀科普产品。激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的科普创作热情,把科普作品创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内容。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建立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
——加强科普活动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工作。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活动,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服务机构之间交流。推动科普资源包开发,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供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科普活动站等场所和镇街、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共享使用,为其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公共指导和服务。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支持科技馆、科学馆、科普中心、科技社团加大资源开发力度。积极开发以东江自然科学等为主题、具有现实意义的特色科普专题。
——加强科普资源开发和共享的指导和规划。不断优化科普资源的内容和结构,探索科普产品的新形式,开发适用于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需要的新型科普资源。
——建立全市科普资源及信息的共享交流平台。以东莞科普网等科普网站为平台,集成名类科普信息,建立动员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集成共享。
——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推动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散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普产业的良性发展。举办科普产品交流活动,及时发布科普场馆建设和科普活动信息,为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搭建交流和服务平台。推动科普出版、科普展览展品开发制作、科普玩具、科普教育、科普动漫、科普软件等科普产业发展。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东莞理工学院、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提高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措施:
——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推动广播电视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东莞日报》开辟科技、科普专栏,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东莞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建设科技专栏,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全市主要新闻媒体确定专人负责科技宣传工作,设立科技宣传专门机构。推动各类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和制作。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等科普产品在镇街的发行和使用。统筹协调科技宣传工作,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各媒体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专门负责科技宣传报道。组织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
分工: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拓展公众提高科学素质的途径,增加公众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逐步形成内容丰富、布局合理的科普资源配置格局。
——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保障体系。
措施: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指导和服务。依据《东莞市科普项目资助实施办法》加强对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和镇街科学(技)馆创建和完善基础设施的指导,定期开展复评。充分挖掘科普场馆的科普功能,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积极建设科学(技)馆。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镇街建设主题、专题及具有镇街特色的科普场馆。加强展览和教育活动的设计策划,增强科学馆的教育功能,提高各馆的重复参观率。加强科学馆的运行规范管理,大力开展科普示范活动。
——大力推进科普基地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创建各类科普教育基地,重点推动市生态产业科普体验基地建设。到2015年,我市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总数达2个以上,省级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总数达15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总数达90个。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场馆增加科普教育功能。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以创建市科普标兵社区和科普标兵学校为带动,推动在全市社区和中小学校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科普活动场所。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到2015年在全市90%以上的镇街、社区设立科普活动站(室)、科普流动图书室。推动社区“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在全市90%以上的社区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年更新10次以上。加大科普大篷车在社区和中小学校的巡回展出力度,更新展品展项,增强为基层群众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利用现有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保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科普管理与策划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措施: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镇街科协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回乡知识青年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
——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普进社区行动,建立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依托大学、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等,加强社区科普人才培训。鼓励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不断发展和壮大社区科普人才队伍。
——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支持科技社团、科普机构和科技工作者组织企业科普工作者的培训和交流,提升企业科普人才的业务水平。
——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鼓励和支持科技社团开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成立东莞市科普志愿服务协会,发展科普志愿者服务站,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大力支持科普志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科普活动,在活动中壮大和发展科普志愿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东莞市科普志愿服务协会的作用、规范科普志愿服务行为。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
——加强科普人才培养。结合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培养一批策划、设计、制作、传播能力强的科普传媒人才。加大科普创作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培养一批高端科普创作与设计人才、团队与组织。鼓励和支持技术专家积极投入科普创作、科普产品的研发与设计,提高科技工作者自身的科学素质和科学道德水平。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局、市卫生局、市社保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任务:
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措施:
——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落实国家、省、市科普人才工作规划,建设好专职和兼职科普工作队伍。执行国家专职科普工作者的评价标准。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政策,提高科普人员和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研究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
——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机制。研究制定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推动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科普任务,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
——强化科普投入和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维护良性运转。加大对科普活动的资助力度,推动各类科普平台的整合共享,提高科普资源的使用效益。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发展。
——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建立我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东莞市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加大优秀科普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保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继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供保障。本方案所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责任部门,根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高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各自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实效。
——各镇街政府要高度重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工作落实。
(二)保障措施
——政策配套。市镇两级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政策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同时落实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经费支持。市镇两级政府要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安排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经费投入水平,保障《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承担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任务,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市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12年,指导和推动各镇街完善“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制定本实施方案中各项重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
——深入实施。2013-2014年,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和督导考核,检查重点任务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总结评估。2015年,组织开展工作自查和督查,对“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推荐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推进组织实施工作。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