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佛府办〔2009〕270号
颁布日期:2009-11-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佛山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09〕27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佛山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监察局反映。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佛山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经验交流会精神,加快建设我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纪委监察厅的要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动我市以电视、手机、固定电话、互联网为载体的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村民足不出户即可及时了解有关党和政府的惠农支农政策和村务、财务等重要事项的信息。

二、工作目标

通过2年努力,在2010年6月30日前,全市所有农村都建成并开通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要求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支撑体系。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促进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提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使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基层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损害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市纪委、监察局、民政局、信息产业局、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经贸局、文广电新局、保密局以及各区相关部门组成的建设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察局相关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各职能部门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在总结现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村级财务引入第三方管理改革,规范农村财务收支凭证的使用,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坚持以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核心内容,规范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行为。

(三)搭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的信息系统平台。以我市现有的农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为基础,以符合省的最新要求为基准,通过取长补短,进一步完善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案,落实新平台软件、硬件的采购和建设。

(四)组织须公开的相关信息材料。以党风廉政为重点,选编各级党政的惠农支农政策、上一级下拨资金及使用、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决策等重大事项、村两委主要干部收支情况、村务财务和涉农收费、科学种养知识以及农民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五)建立健全平台运行及监管的相关制度。建立信息保障和日常监督制度,农村党风廉政信息更新须注重时效性,尤其是财务信息必须在每月或每季度20日前在互联网公布和通过广播电视、移动和电信部门向社会公开;围绕确保平台信息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以及相关责任追究问题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按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

四、工作步骤

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分2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建设及试运行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按照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平台建设的软件和硬件设备采购及平台系统的建设和安装调试。落实公开信息的内容,按步骤上挂信息。力争在2010年4月1日前实现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试运行,测评平台的工作效果,及时总结不足,完善平台功能。

(二)运行使用阶段(2010年6月30日起)

在试运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全面运行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相关职能部门的技术维护和服务、信息内容更新、审计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各项工作到位并正式启动。

五、责任分工

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党政各有关单位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才能实现预期目标。根据职责职能范围,结合我市实际,各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督促落实,协调解决平台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分工责任,组织对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抓好奖惩规定落实。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选编村务公开信息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目录,打造“阳光村务”,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解决“难点村”问题。

信息产业部门:负责作出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经费预算,组织实施平台的软件和硬件采购及建设;解决平台运行的日常性技术问题,免费提供现已应用推广的平台应用软件;出台平台建设标准和检查验收标准;指导各地及时进行系统维护和技术升级。

科技部门:配合信息产业部门建设和维护信息公开平台,并提出对科学技术信息进行更新的要求。

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平台建设市级部分所需经费及宣传推广、相关教育培训等经费;各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区级部分所需经费,承担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平台建成后的运行、维护及相关人员经费的保障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各镇(街)、村将惠农支农政策、科学种养知识等信息编入信息平台;指导各镇(街)、村开展村级财务管理,组织抓好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财务管理电算化;确定财务公开的内容,指导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做好财务公开数据的整理、审核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经贸部门:负责协调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等通信运营商支持信息平台建设,解决有关信息点点拨技术问题,并争取免除群众查询信息的有关短信和通话费用。

文广电新部门:负责协调广播电视单位支持平台建设,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免除群众点播查询频道的服务费用。

保密部门:负责指导审核平台信息的安全性,防止泄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亲自抓,要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这项工作推进过程中有人跟踪落实,防止出现工作缺位的情况。各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执行机构的领导和督促,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防止出现走过场、装门面、应付了事的情况发生。

(二)部门联动协作,狠抓工作落实

市、区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克服困难,按规定时间完成平台建设任务,保证做到建设经费保障足额、及时,上网信息全面充实,技术维护保障和财务业务监督指导到位。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和应用能力

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重点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进行宣传教育,让农民群众认识到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是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途径。同时,要加强对基层信息公开执行部门和农民群众的培训指导,确保基层执行部门按要求落实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农民群众熟练使用平台系统,确保平台建设和运行取得预期的效果。

(四)加强监督,务求实效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联动机制,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对各区、镇(街)利用电子信息平台开展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区及基层执行部门及时更新内容,及时查处有关举报投诉,纠正违反上级精神的行为,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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