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落实2010年电煤供应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10〕15号 |
|---|---|
| 颁布日期:2010-0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落实2010年电煤供应任务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0〕15号
凯里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随着省内工业经济进一步恢复增长和“西电东送”计划电量增加,电煤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抓好电煤供应对于确保省、州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0年省下达我州电煤任务45万吨,其中供贵阳电厂35万吨,供大龙电厂10万吨。因我州煤炭储量、地理位置和煤质等原因,电煤任务主要由凯里市供应,凯里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加强煤炭生产和保障电煤供应的要求,加强对煤炭生产的监督管理和调度,确保电煤供应。
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从2008年起逐年增加省内电煤供应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45号)确定的基本原则、工作责任和考核要求,建立电煤供应长效协调机制,组织专人进行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全年电煤保障工作。
二、凯里市要将任务尽快分解到各煤矿,组织煤矿企业与有关发电企业进行供需衔接,签订电煤购销合同工,并督促煤炭企业认真履行合同。
三、合理调控省内外煤炭供应,交通、交警、公路等部门要继续做好电煤运输“一卡通”保畅工作。分解到电煤任务的各煤炭企业要不折不扣完成电煤供应任务。要按照任务要求优先保障省内电煤供应,在确保全州电煤任务的完成和州内生产企业用煤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州内煤炭外运。
四、请州政府督查室将州内电煤任务纳入督查内容,对有关单位进行督查。
二○一○年二月一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