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政务中心工作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政务中心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南府办发〔201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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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3-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政务中心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加强政务服务的要求,现就提高行政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州政务中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
各县(市)政务中心是我州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目前,政务中心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窗口服务意识逐步增强,办事效率不断提高,较好地发挥了政府窗口的服务功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政务中心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强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必须抢抓机遇,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一站式”政务服务体系,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满意的政务服务。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提高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放到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把加强政务服务作为第一抓手,同心协力打造好县级政务中心服务平台。
二、完善管理机制,实现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一)坚持把县(市)政务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办事大厅面积必须达到2000㎡以上)和“两集中”(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三个到位”(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到位于窗口,充分授权到位于窗口,业务骨干到位于窗口)的工作要求,作为今后州政务中心督促和指导县(市)政务中心的工作重点。
(二)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加大对县(市)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的清理力度,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工作衔接,制定后续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县(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主动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审批流程优化、审批职能归并和向政务大厅窗口授权工作,对已取消、下放、转变管理方式、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与省、州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到无缝对接。凡是纳入政务中心办事大厅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必须统一制作办事指南,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各县(市)必须按照中办发〔2011〕22号文件的要求将县(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到位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
(四)加快引用先进技术,通过技术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依托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办公平台,有效杜绝人为造成的两头受理现象。
(五)建立进驻部门窗口与部门内设业务科室之间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的联动联办工作机制。凡是到中心申请办理的事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可由县(市)政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事项进行会审并限时办结。
(六)建立以监察机关督促指导、政务中心具体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州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督导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县(市)是否完成“一站式”服务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将县(市)政府开展“一站式”服务工作纳入县(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三是强化目标责任的落实,各县(市)政府要把开展“一站式”服务工作情况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与其他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四是强化督查指导力度。州政务中心将会同州监察局、州目标办、州法制办,对照各县(市)与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市)政务中心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凡是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落实的,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强县(市)政务中心分中心的管理。从2013年起将县(市)行政服务分中心一并纳入县(市)部门进驻中心大厅窗口的目标管理和考核范畴。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一站式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进驻中心开展一站式服务工作的部门要把窗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分管领导要经常到窗口督促检查,协调关系,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窗口工作有序开展。县(市)政务中心要对所有进驻窗口承担管理监督责任,通过运用管理制度和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实施常态化管理。经常深入窗口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定期召开窗口人员会议,进行讲评;加强窗口之间的工作协调;有计划地组织窗口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结合窗口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文明窗口”“服务之星”等活动,树样板、立标兵,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监察部门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对窗口及窗口单位存在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要实行严格问责制。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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