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人民政府承担河北省人民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文号:邯政字〔2015〕17号
颁布日期:2015-03-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人民政府承担河北省人民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邯政字〔201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点事项办理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5〕1号)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对我市政府承担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编制了《邯郸市人民政府承担河北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省政府11个方面109项目标任务共涉及我市7个方面17项具体任务、20个牵头部门和单位。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认真落实好承担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把抓落实作为

第一要务,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全局观念,抓紧制定具体的延伸落实方案,明确落实时间表,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定措施,逐项细化分解任务,逐级传导抓落实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完成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责任单位要履职尽责,积极配合统筹推进,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跟踪督办,全程掌握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一把手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定期协调调度,跟踪督办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跟踪督办,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目标任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会同市监察、审计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联合督办,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矛盾,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每季度进行督导自查,每季末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将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和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报告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后,每季度向省政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严格考核,强化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

2015年,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把承担省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对落实过程中发现的懒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必要时进行约谈。2015年年底,将依照《邯郸市政务督查考核办法(试行)》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3日

附件:附件.doc-1

http://hdzfxxgkpt.hd.gov.cn:81/km60193/um22o/tmcty?id=23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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