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文号:汴政[ 2010 ] 102号
颁布日期:2010-08-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汴政[2010]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4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确保全市信息化建设科学有序健康发展,建设“数字开封”,促进“三个跨越”和开封复兴,现就我市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支撑,以电子政务建设为突破口,坚持以信息化推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促进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以信息化的普及、推广、应用为目的,政府先行,强化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促进“三个跨越”和开封复兴。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应用、体现特色,整合资源、确保安全。在开封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规划全市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工作任务,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率先在电子政务、工业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实施突破,体现信息化建设的作用。要整合资源、促进共享,突出重点、深化应用,确保取得实效,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同时在信息化建设中要确保信息安全。

(三)发展目标:2012年以前,要着力构建统一、规范、便捷的电子政务网络,实现60%以上的行政许可在线办理,政府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全市大型企业实现信息化与企业管理、生产制造过程的融合水平显著提高,全市经常性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业务的中小企业数量达50%以上;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7%;国民信息素质明显提高,重点业务系统得到广泛应用,实现每个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建设一个综合性信息服务站目标,信息化建设成果惠及广大民众。

二、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强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构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电子政务内网,依托现有网络资源,实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6大业务网络的顶层互联互通,满足内部办公和管理决策的需要。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其他已有外网资源,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构建市、县两级中枢。市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尽快向各县(区)延伸,建成覆盖全市、统一便捷的骨干传输网。未建设纵向网的部门和单位未经批准一律不再新建,已有的纵向网要逐步整合到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各县(区)要整合建设统一的网络平台,实行统一的网络管理,尽快形成市、县两级中枢。构建集中统一的政府综合门户网站群。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建设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尽快形成集中统一的政府综合门户网站群。通过建设应用系统,加强后台支撑,扩展网站功能,及时更新内容,提供政务信息、行政审批、投诉受理等业务,使政府综合门户网站群成为服务公众和企业的重要窗口与纽带。深化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应用。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电子政务建设,完善重点业务应用系统,促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积极争取列入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宽带接入,加快发展下一代互联网,积极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务实推进物联网应用,着力建设有线、地面、卫星传输相结合的覆盖全市的数字电视网络,积极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建成覆盖全市的高速宽带公众信息传输网络。

(三)大力推进“两化融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技术在机械、化工、纺织、食品、医药等5大支柱产业的普及应用,推进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经营管理网络化。加快企业内部信息网络建设,推广CAD(计算机辅助设计)等应用软件,提高企业产品设计能力;积极引进先进的数控系统、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推进企业生产过程控制自动化、集成化和网络化。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推动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行业的改造。在企业内部管理和对外经营方面广泛使用电子邮箱、互动视频、网上展示交易会等网络应用。着力推进产业集聚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信息化建设,使其成为“两化融合”的先导区。在30户重点培育工业企业中率先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批信息化示范企业。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大力扶持30户高成长企业信息化建设。利用河南大学、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开封大学、开封教育学院等高校人才优势,校企联合,推动软件业发展和信息人才队伍建设,为“两化融合”提供技术支撑。

(四)积极推进信息产业发展。我市目前信息产业基础比较薄弱,要大力发展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有针对性、选择性地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引进电子信息产品的组装、研发企业,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产品制造、锂电池制造、硅电子产品制造等,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支持电信网络服务业发展,在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鼓励本市信息技术应用公司承担相应的软件系统研发,以扶持本市软件行业成长,逐步壮大我市的信息产业。

(五)加快农业和农村信息化进程。加强信息技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应用,依托现有信息化建设基础、资源,利用公共网络,结合家电下乡深入推进信息下乡工作,扎实推进电话、宽带村村通工程,提高农村电话和宽带普及率,实现信息内容、信息服务和信息终端进乡入村。提升开封农业服务网站功能,把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科技教育、文化娱乐等信息系统和网络统一延伸到农村,使广大农民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发布信息、进行网上交易、享受公共服务,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实施农业数据采集工程,根据国家建立的统一农业数据采集指标体系,建设我市农业数据采集分析平台,健全农业信息数据库。引导农村、农业和农民掌握应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深入推进农村远程教育,强化农民信息技术使用能力的培训,逐步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实现气象信息的社会化共享,健全气象灾害公众预警体系。

(六)大力发展旅游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以开封旅游网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为突破口,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逐步建立景区景点监控管理系统、旅游产品营销系统、旅游企业指挥调度系统和资金清算系统等,开展网上售票、网上订房订餐、网上购物、网上结算等服务,实现开封旅游信息化。力争建立若干个行业性网上交易平台。鼓励企业建立自己的网站、网页等网络专用平台,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和推介产品。鼓励规模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贸易专业网站积极开展电子商务,重点发展企业间电子商务和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七)积极推进服务业信息化。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加快发展网络增值服务、电子金融、现代物流、连锁经营、专业信息服务、咨询中介等新型服务业。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实现虚拟市场与实体市场有机结合。

(八)努力建设先进网络文化。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旅游等领域的数字化进程,推进以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档案馆和数字影院等为重点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在保护民间文化、打造文化精品等方面广泛应用。规范网络文化传播秩序,强化信息内容管理,建设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九)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和社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我市科技、教育、文化、工商、税务、金融、医疗、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大力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文明程度。以建设数字社区为目标,包括计算机网络、综合保安管理、家庭智能化、社区服务、电子物业、一卡通便利服务等内容在内的服务项目,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提高社区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机构。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全市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分管领导,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行业)信息化的管理,切实做好信息化工作。各县(区)都要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信息化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为进一步完善开封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政府投资,提高投资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对于市财政投资的重大信息化项目须经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综合平衡并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审批下达。政府部门自筹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须报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使用国家、省财政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须抄报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应用效果的评价,督促项目发挥效能。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三)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建立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投资。注重发挥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的积极性,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项目托管、外包等新的投入和建设模式。积极争取国家、省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积极探索市场化投入的新路子,鼓励社会资金、企业资金和民间资金参与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要求进行。

(四)创造有利于信息化发展的政策环境。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分割的界限,整合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做到总体应用、整体设计,使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公众服务。不断总结分析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不断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与做法。市公安、工商、文化等单位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制裁信息化建设、经营、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是信息化建设中一个重要内容。贯彻“积极预防、综合防范”的方针,始终坚持建管并重,坚持安全与效率、成本统一考虑,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建设中安全保密措施和制度,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有完善的安全设计,安全系统要做到与信息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公安、保密、机要、国家安全等涉及信息安全的管理机构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在各自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建立信息安全管理联动机制,严防计算机病毒和网络黑客侵扰,确保我市的信息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六)组建信息化建设专家顾问组。为增强信息化建设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利用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人才资源,发挥社会各界信息化专家学者的参谋咨询作用,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信息化建设专家顾问组,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

(七)加强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既懂现代信息技术又熟悉各自业务的高素质信息化建设骨干队伍,是实现信息化建设目标的重要保证。首先要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信息化专门人才。放宽政策,引进或录用一批技术与业务紧密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使之成为信息化建设的中坚力量。要充分发挥本地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和造就一批信息化建设应用人才。其次强化干部队伍信息化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市人社、信息化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市直机关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的干部培训,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市行政学院要将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纳入各类干部培训班、进修班的教学内容。再次要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信息化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八)强化监督考核。各级政府要把信息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逐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信息化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奖惩机制,定期考核评价信息化建设应用情况。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要做好全市信息化工作的日常安排,加强对全市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信息化建设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O一O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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