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鹰府办字〔2015〕113号
颁布日期:2015-07-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16日

鹰潭市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58号)要求,现就我市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实行市场主体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市范围内新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国税、地税部门的审批职能,依据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照)号编码规则,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通过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简化准入手续,缩短办理时限,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便捷高效。按照程序简便、成本低廉的要求,方便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提高登记效率。

规范统一。要统一制定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过程中有关制度、审批流程、提交材料等。规范和简化登记相关内容,优化审批流程。

分类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动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待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后实现“一照一码”。

统筹推进。将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政府信息共享等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监管效能。

四、工作任务及时限

(一)建立共享平台,确保网络顺畅。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字[2015]597号)要求,改革涉及的市场监督管理、国税、地税等部门依托鹰潭电子政务网,实现与全省三证合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的连通,满足市、县三证合一业务办理需要。

(二)建立综合受理窗口,简化登记程序。2015年7月1日开始,在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设立三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统一发照”的工作制度。

1.一表申请。将企业注册登记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税务登记表整合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按照三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提供申请材料。

2.一窗受理。三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负责统一受理、审核三证合一申请表、注册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申请材料,综合受理窗口、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窗口都应指导申请人填报三证合一申请表格。

3.信息共享。按照受理前预审信息、受理后审查结果信息、出证时证件信息共享这三个阶段信息共享工作实际,各部门提出完善三证合一网上审批系统的共享信息应用需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与研发公司按省政府统一要求完善鹰潭网上审批系统与各部门系统数据对接与应用开发。

4.联动审批。各相关部门窗口应在接到材料后及时进行联动审批,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的审查结果应及时反馈至三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

5.限时办结。除名称核准外,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每个部门获取预审信息、回传审核意见、赋予相应号码等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天,三证合一登记设立和变更总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注销登记事项的,按有关规定程序、时限办理。

6.统一发照。市场监管局窗口打印载有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后核发给申请人。

(三)实行一照通用,提高服务效能。三证合一改革要最大限度为民办事提供便利,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发改、教育、工信、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国土资源、环保、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粮、林业、商务、统计等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在办理银行开户、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以及其他涉及企业有关手续时,对原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应对企业提交标注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鹰潭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地税等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负责保障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制度措施。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制度措施,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具体人员、责任和职权,为改革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县(市、区)政府办要对三证合一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有计划地安排好业务人员培训,加强对本系统落实情况的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实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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