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朝阳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朝政办传〔2010〕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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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朝阳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朝政办传〔201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朝发改发[2010]2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日
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朝发改发[2010]266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政府办、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教委)、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农村经济局、服务业委、广电局、总工会、团市委: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8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辽发改环资[2010]537号)要求,定于6月12日至18日,举办2010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二、宣传内容
以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的宣传贯彻为主线,以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出发点,以推行绿色消费、贯彻执行“限塑令”,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节能汽车、高效节能电机等为重点,通过举办展览展示会、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现场体验活动、建立节能科普基地、印制宣传画、宣传手册、播放公益广告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力求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倡导全社会进一步把节能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
三、宣传方式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政府办、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教委)、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农村经济局、服务业委、广电局、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管理特点,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
市有关部门重点组织好以下宣传活动:
主题活动一:2010年朝阳市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
以市长张铁民在《朝阳日报》发表节能宣传署名文章为标志,启动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印制党政机关及市直有关单位和主要街道悬挂的节能宣传标语口号。制作节能宣传画板(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
主题活动二:媒体宣传
在《朝阳日报》、朝阳电视台、朝阳人民广播电台开展“低碳家庭时尚生活”主题活动、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组织重点和系列宣传报道,刊登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专题文章,使市民更直观、更深层次了解掌握节能减排方面的知识和政策法规。同时,利用朝阳电视,将节能宣传周主题制作成公益宣传广告,从6月12日至6月22日连续播放10天(请市委宣传部帮助协调有关新闻单位)。
主题活动三:能源紧缺体验行动
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以“绿色办公,低碳生活”为主题,将6月12日定为“绿色出行日”,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将6月17日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各级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照明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它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宣传周期间,组织市直各单位在办公楼、食堂等公共场所张贴节能宣传画(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
主题活动四: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活动
发放节能宣传册;推广节能灯;组织重点工业企业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由市经信委牵头组织)。
主题活动五:“倡导绿色建筑”活动
大力宣传推广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等。(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牵头组织)
主题活动六: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
抽查商品零售场所是否严格执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服务业委牵头组织)
主题活动七:在大专院校及中小学开展“校园低碳行动”活动。
积极开展节能知识讲座和资源节约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资源忧患和环保意识,培养广大青少年的节能减排意识,促进青少年养成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
主题活动八:“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
组织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为主的节能降耗“五小”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各种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能。(由市总工会牵头组织)
四、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节能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联合主办单位搞好本地区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公众参与度高、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实施方案。活动结束后,市直各主办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建议,于7月1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
联系人:耿作胜(15042886822)刘济民
电话:6685039
传真:6685000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朝阳市政府办公室
朝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科技局
朝阳市财政局朝阳市环境保护局朝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朝阳市交通局朝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朝阳市服务业委员会
朝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朝阳市总工会共青团朝阳市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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