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我市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1〕31号),现就加快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主创新、企业主导、产学研结合、扶优扶强的原则,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农作物种业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加快资源整合,快速提升我市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监管为保障、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带动我市农作物种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以市农林科学院等科研单位为核心建设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的农业高新技术创新中心;以辽阳金刚种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为核心打造省内一流商业型的现代种业产业研发中心;培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5至10个;建成相对集中、长期稳定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优势种子生产基地3万亩。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作物种业科研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新品种、新品牌研发工程建设。按照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形成优良品种培育、技术示范推广一体化的种业科研创新体系,增强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的整体实力。积极鼓励扶持农业科研机构、各种子企业进行体制、机制、科研创新,打造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

(二)加强农作物种业人才培训。加强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农作物种业相关学科和实习基地建设,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支持农作物种子行业专业学科建设;依托农业高等院校建立健全种子行业专业学科体系,提升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教学和科普资源,加大农作物种业人才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为我市种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三)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龙头种子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直接到农村设立经营网点,实现终端销售战略,促进种子企业发展壮大,做实做强,增强竞争力。严格企业市场准入标准,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优化、调整种子企业布局,以企业兼并、重组、股份制等形式,整合基地、人力、设备等种业资源,提高种子市场集中度。支持行业外大型企业和社会资本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领域。鼓励种子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大型“育繁推一体化”优势种子企业上市融资,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民族种子企业。

(四)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开展优良品种展示、示范工作。辽阳地区培育的杂交玉米种子成熟度好、籽粒饱满、色泽好、商品性好,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建立3万亩玉米杂交种制种基地。支持种子管理机构开展优良品种展示、示范工作,重点建设3个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品种定向推广,每年向社会推介各类优良农作物新品种10至15个。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强化品种权执法,加强新品种保护和信息服务。

(五)建立市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在现有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基础上,建立辽阳市种子储备体系,主要储备我市农业生产常用种子和补改种种子。财政要增加对种子储备的投入,将储备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招投标方式,每年贮备各类农作物种子10万公斤以上,保障全市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

(六)加强种子市场管理,保证农民用种安全。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深入开展“农作物种子打假、护农、整治工作”,从扶优打假、依法整顿、以信治假3个方面入手,把好市场准入关、市场流通关、农民购买使用关。加强对生产源头的监管,搞好对农民的服务和指导,推荐放心种子下乡。推动种子打假工作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重点抓源头和关口前移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管转变,由重点抓种子打假向促进放心农资供应转变。加强企业诚信度建设,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明确农业、公安、工商、质监行政部门的种子执法分工,避免出现多头执法情况。

(七)建立市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完善种子执法手段,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为保证和提高我市种子质量,强化种子质量监督和检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不法行为,建立辽宁省辽阳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分中心。实现种子质量的全程监控,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的检测手段和检测水平,为种子市场管理、解决种子质量纠纷、仲裁检验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八)增进种业国际合作交流。广泛开展国际间种业培训、交流和合作,组织种业从业人员赴种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考察、培训交流,为推进我市农作物种业改革创新创造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辽阳市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协调组(简称协调组)。组长由副市长郝春荣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崔广龙、市农委主任鞠有利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米志营、市科技局局长吴国纯、市民政局局长蔡鸿源、市法制办主任吴险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程绍振、市水务局局长高卉、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书堂、市财政局副局长于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本忠、市工商局局长王秉宏、市国税局副局长王玉斌、市地税局副局长白景乔、市质监局副局长刘业新担任。协调组负责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重大政策。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农作物种业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地区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规划和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政策措施,督促检查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落到实处、早见成效。

(二)逐步加大企业育种投入。统筹科研资金向“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倾斜,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设商业化育种基地。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作物种业,突出培育先进的种子研发、生产、推广体系,知名品种、品牌,有影响、有地位的种子龙头企业。

(三)加大对农作物种业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在原资金渠道不变的前提下,集中财力,集约项目,确保今后10年,全市农作物种业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同期农业财政投入增长幅度;全市农作物种业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同期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重点加强农作物育种创新、品种测试、新品种展示示范、种子质量检测和种子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对企业科研用地要给予支持,做好配套安排、改善品种试验和应用推广条件。

(四)创新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改进现有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评价方式,完善商业化育种成果奖励机制,对在种质资源创新、育种技术创新和品种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奖励,形成有利于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评价体系。加强农作物种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科研人员从事基础性、公益性、前瞻性研究创新的积极性。

(五)鼓励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科技资源向企业合理流动。建立、强化和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流动、评价制度,支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单位或人员进入种子企业开展育种研发,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参照有关政策解决进入企业科研人员的户籍、职称和保险问题。允许市科研教学单位事业编制科研人员采取停薪留职等多种方式进入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可保留其编制、事业身份和退休后待遇。

(六)落实种子产业优惠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种子企业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鼓励种子企业加快发展。

(七)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深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种子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序列。强化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的职能,上级种子管理机构对下级种子管理机构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开展种子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和装备精良的种子管理队伍。

(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服务,组织开展企业间、企业与科研单位及管理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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