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志(1991—2014)》续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志(1991—2014)》续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赤政办字2014110号 ---|--- 颁布日期:2014-07-01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志(1991—2014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志(1991—2014)》续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赤政办字[2014]110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志(1991—2014)》续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赤政办字[2014]11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总体部署,我市于2014年下半年全面启动《赤峰市志(1991—2014)》续志编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赤峰市志(1991—2014)》续志编纂委员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包满达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主任:郑洪学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孟昭均市政府秘书长
王立恩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办主任
唐玉茹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委员:夏国华市发改委主任
韩立中市教育局局长
史学文市科技局局长
郑德学市经信委主任
黄国文市财政局局长
张子明市人社局局长
高子林市住建委主任
李自学市农牧业局局长
王国良市商务局局长
于凤先市文广局局长
尹洪山市统计局局长
达伦布和市档案局局长
李福林市委党史办主任
哈斯人民银行赤峰市中心支行行长
刘冰市博物馆馆长
孟晓冰阿鲁科尔沁旗政府旗长
高希华巴林左旗政府旗长
浩毕斯嘎拉图巴林右旗政府旗长
张恒林西县政府县长
于伟东克什克腾旗政府旗长
南振虎翁牛特旗政府旗长
李浩楠喀喇沁旗政府旗长
马占国宁城县政府县长
黄彦峰敖汉旗政府旗长
姜俐欣红山区政府区长
刘万东元宝山区政府区长
田向存松山区政府区长
二、其他事项
(一)编委会下设续志编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玉茹兼任。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委员会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三)续志编修工作完成后,委员会自行撤销。
2014年6月16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