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中心城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中心城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运城市中心城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17日

运城市中心城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实现省级园林城市目标,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和城市品位,营造优美城市景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山西省园林城市标准,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生态型现代化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与投资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坚持环境建设和经济建设同步的方针,按照“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能”的原则,科学规划,着力建设,强化管理,力争一到两年内将运城中心城市建成独具特色的省级园林城市。

二、创建目标

按照省级园林城市的标准,到2012年底实现山西省园林城市目标。

(一)绿化目标:2012年底,新增绿化面积42万㎡,绿化覆盖率达到37%,绿地率达到32%,人均公园绿地达到8㎡。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85%,达标率75%;生产绿地占城市建成区面积2%以上,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35%,改造居住小区绿地率30%以上。新建单位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

(二)其他目标: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70%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95%以上;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达到50%以上;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50%以上;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达到60%以上;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70%以上;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20天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60%以上;住房保障率达70%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三、主要责任单位及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

(二)市发改委

负责落实绿化工程立项、批复相关事宜。

(三)市公安局

负责提供运城中心城市上一年度城市人口(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统计数据。

(四)市交警支队

落实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指标:城市主干道平均车速大于或等于35.00㎞/h。

(五)市财政局

保障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专项资金及绿地养护资金的落实工作。

(六)市国土资源局

保障绿化建设征租用土地的落实工作。

(七)市环保局

组织落实城市大气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提供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达到220天以上)监测数据;

提供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大于等于45%)监测数据;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标准低于57.00dB〈A〉)。

(八)市住建局

完成人民北路(华源街-北外环)208656㎡绿化任务;

完成铺安街(禹西路-韩信路)二期61225㎡绿化任务;

完成韩信路49600㎡绿化任务;

完成魏风文化公园建设61336㎡绿化任务;

完成学苑南路游园绿化建设22801㎡绿化任务;

完成河东街与中银大道交叉口西南侧游园建设;

督促完成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学校、医院绿化达标工作及负责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落实中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创建指标;

中心城区广告牌、门店牌匾要整齐划一;

落实中心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创建指标;

检查路灯照明现状,使道路照明装置率达98%以上,道路亮灯率达90%以上;

节能减排:1.节能建筑比例(大于等于35%),2.指导供热计量收费,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大于等于15%);

负责提供市政、环卫有关数据;

督促落实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棚户区改造完成当年计划;

城中村改造完成当年计划;

提高住房保障率(大于等于70%);

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大于等于100%);

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使其符合省级园林城市的要求;

及时修补路面,保证城市道路完好率(大于等于90%);

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九)市水务局

负责城市蓝线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水体岸线自然化率(大于等于70%);

城市湿地资源保护(1.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2.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河道(水库)绿化普及率(大于等于70%)。

(十)市林业局

盐湖防风林带工程;义务植树;生物多样性保护(1.完成不小于城市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2.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并提供其相关资料。

(十一)市统计局

提供年鉴数据,包含建成区面积、人口数量。

(十二)市文物局

组织落实市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

(十三)市规划局

提供《城市蓝线系统规划》资料;

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制定;

中心城区面积、范围的界定;

负责各类绿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的办理;

新建单位绿地率指标为30%,新建小区、学校、医院绿地率指标为35%,旧城区改造的单位、小区绿地率在新建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十四)市地震局

负责落实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大于等于60%的创建指标。

(十五)市广播电视台

负责大力宣传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营造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氛围。

(十六)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小于等于3.5℃的分析数据。

(十七)盐湖区政府

负责落实所管辖范围的单位、小区、医院、学校绿化及绿地管护工作;

落实小街小巷(宽度大于12m的道路,例如:兴源街、货场西路、葡萄园二巷等)的绿化工程;

负责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工作。

(十八)运城开发区

完成安中路两侧绿地22000㎡绿化任务;

完成安中路与华源街交叉口东北角9600㎡绿化任务(游园);

督促所管辖范围内单位、小区的绿化工作;

保障环境整洁卫生、市政设施完善;

提供所辖区域内绿化三大指标(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并提供计算依据。

(十九)运城空港开发区

完成落实所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小区绿化建设和管护工作,并提供东花园的有关资料;

提供所辖区域内绿化三大指标(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并提供计算依据。

(二十)太原铁路局绿化委员会绿化办

完成运城市中心城市辖区内铁路沿线绿化任务。

(二十一)市供热供气办

落实城市供气,使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

落实城市供热,集中供热普及率达75%以上。

(二十二)市城投公司

完成中银大道北延工程(建北桥-北外环)212800㎡绿化任务;

完成学苑北路北延工程(职业学院-北外环)63000㎡绿化任务;

完成禹都公园一期约22.2万平方米绿化建设任务。

(二十三)市城市引水供水有限公司、市北城供水公司、空港开发区水务局、空港开发区永泰供水有限公司

尽快落实城市供水普及工作,使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2年8月下旬至2012年9月中旬)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

组建工作机构,制定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宣传发动,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做好各项工作准备。通过大力宣传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意义,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动员全市人民和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创建园林城市活动。

第二阶段(2012年9月下旬至2012年10月底)全面实施阶段

(一)着力抓好硬件建设。对照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大力开展园林绿化建设和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生态环境达标活动,掀起建绿、护绿、管绿和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的高潮,努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硬件建设达标。

(二)认真做好软件建设。对达标道路、广场、公园、单位、小区等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抓紧上报,组织评审,确保一次验收通过。同时高质量编制各种创建资料,整理归档。

第三阶段(2012年11月初至2012年12月下旬)巩固提高,申报阶段

(一)对照《山西省园林城市标准》,邀请省专家组现场指导,逐项搞好查漏补缺工作,全面巩固创建成果。

(二)认真自查,积极落实专家组指出的问题,确认达标后提出书面申请。

第四阶段(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验收阶段

认真做好各项准备,迎接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搞好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力度,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成立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安庞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武宏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肖暹东市政府秘书长

闫勇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张玉忠市发改委主任

权志高市公安局局长

张殿权市财政局局长

杜自立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曹醒侨市环保局局长

靳虎刚市住建局局长

樊剑展市水务局局长

李晋生市林业局局长

邓梦海市统计局局长

李波市文物局局长

王立军市规划局局长

高萍市地震局局长

闫宏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周国柱市气象局局长

王吉敏盐湖区区长

王瑞宝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明造运城空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陈河山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杜伟师市供热供气办主任

陈新安市城投资公司董事长

焦鹏市城市引水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敏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霄丁市北城供水公司总经理

张鹏飞运城空港开发区水务局局长

办公室主任:武宏文(兼)

副主任:闫勇(兼)

靳虎刚(兼)

六、主要措施

(一)统一认识、狠抓落实

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对于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和环境质量生态化,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行动、措施落实到创建工作中。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要成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各新闻媒体、政府网站要积极宣传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规政策,使创建工作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促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大督查,严格执法

一是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对创建工作定期进行督查,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评比等活动,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城市绿色图章制度,认真把好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绿化配套工程的方案审查关,对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小区建设、道路施工、住宅建设项目的绿化方案设计达不到绿化指标的单位和个人,不予核发《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并加强实施管理和施工验收工作,强化城市绿化的全程跟踪监察工作,促使建设项目绿化指标的全面落实。三是深入贯彻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毁坏园林绿化行为,保护绿化建设成果。

(四)广辟渠道,加大投入

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努力开辟和扩大利用融资渠道,通过合资、合作、推行股份制等市场运作的形式多方筹资建设。鼓励企业、苗木生产大户发展城市苗木基地的建设,特别要结合城市生态林带建设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建设大型苗木基地。对政策规定应收取的各项绿化收费,要做到应收尽收,且全部用于园林绿化建设。

(五)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工作督查,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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