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 | 文号:长政发[2015]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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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发[2015]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已于2015年7月1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4]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实现我市经济创新、转型、多元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安排,以《实施方案》为指导,围绕全市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服务煤焦冶电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学规划,放宽市场准入,完善行业标准,积极引领生产性服务行业加强基础体系建设,建设行业服务平台,促进集中集聚,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农业、工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促进我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实现战略性优化调整,真正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
开放合作原则。依托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创新资源,积极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径,实现向高端服务的转移。
市场主导原则。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职能,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参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统筹规划原则。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专业性强、创新活跃、产业融合度高的优势以及显著的带动作用。
突出重点原则。以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整体素质和产品附加值为重点,围绕全产业链的整合优化,选择重点产业、园区、企业开展特色鲜明的先行试点,探索创新发展路径,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研发设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物流配送、节能降耗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
集聚发展原则。按照全市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因地制宜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有条件的城镇等区域集聚,增强集聚功能,强化专业协作,发挥群体优势,实现规模效益和特色发展。
融合发展原则。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向农业及煤焦冶电等传统产业生产前期、中期和后期全过程融合,实现各类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二、发展目标
按照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布局安排,遵循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律,依托全市产业布局和城镇化发展,充分发挥长治市自身发展基础和区域比较优势,依托铁路太焦线、长邯线,公路二广高速、青兰高速等交通轴线,强化与周边晋城市、临汾市等地区域合作,构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辐射晋东南和晋南的区域格局。围绕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引导企业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分离和外包非核心业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实现我市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围绕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加快发展,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电子商务、检验检测、人力资源和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多元发展。到2020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增速不低于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5%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逐年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研发设计。围绕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及产业升级发展需要,突出研发设计服务对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的关键作用,建立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我市研发服务竞争力。
推进研发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组建专业化、开放型的行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服务平台,促进工业企业与工业设计机构合作。加强科研资源整合,积极扶持长治市专利技术交易和展示中心、长治市技术交易市场的建设,努力构建和完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科学仪器服务平台、科技文献检索服务平台、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服务平台等公共科技服务机构。同时鼓励大中型企业开放科技资源,鼓励企业将可外包的研发设计业务发包给研发设计企业,实现资源共享。
建立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研发设计体系。围绕现代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面对社会开放的科技研究与开发机构,创建特色服务平台,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研发设计体系。加强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市场化发展的模式,积极扶持长治高新区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大胆创新,建立专业科技创新成果孵化器,推进孵化器与各产业园区开展密切合作,形成无缝对接。支持技术产权交易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形成产权明晰、运转高效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
拓展研发设计服务领域。突出研发设计服务对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的关键作用,培育市场需求,拓展服务领域,开展面向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专利运营、分析评议、专利代理和专利预警等服务。优化环境,鼓励支持科研设计、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科技中介等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壮大,鼓励发达地区科技中介服务企业来我市开展科技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二)现代物流。依据全市物流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培育和引进大型物流企业集团,高效整合物流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多方物流,着力提升物流业对相关产业的综合服务能力。
完善物流通道和枢纽建设。围绕煤炭、焦炭、装备制造、冶金建材、医药、煤化工、农产品、进出口商品、网购商品等物流需求,打造内畅外联的物流通道网络体系。推进物流通道建设,提高与全省及省外周边地区物流周转速度,打造连接全省乃至联通全国的物流通道。推进出市各类连接线、物流枢纽以及货运站场建设,形成内部快捷的物流通道网络。
推进物流载体建设。依据《长治市物流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着力推进规划及在建的长子中南铁路集运站、黎城华驰物流、太行山农产品物流园区、振东医药物流、郊区老顶山商贸物流等各大物流园区的建设,引导和推动物流企业入园发展、集聚发展,并与制造业、商贸流通业形成配套联动,有效实现物流需求。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对外服务功能的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物流节点和配送中心。
支持发展第三方物流及多方物流。促进运输与物流服务融合发展,实现公路、铁路、航空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优化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引导工业、商贸企业剥离物流业务,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及多方物流,同时引进国内外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在关系民生的煤炭、农产品、药品、快速消费品等重点领域,推进煤炭、粮油、供销等专业物流发展。在城市内推进发展“货的”、共同配送等新型货运组织方式,推动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变。支持快递业整合资源,与民航、铁路、公路等运输行业联动发展,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规模快递企业,构建覆盖城乡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
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建立立足晋东南、服务周边的物流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和物流信息交换平台,打造统一共享的全市物流信息平台,推进各物流企业、物流园区与平台的联网和信息共享,大力培育我市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全面提高物流活动的信息化水平。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北斗导航、GIS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上的运用,运用先进物流技术提升物流产业管理水平,提高物流效率。通过物流信息化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完善城乡配送网络。建立和完善涉农生产资料配送中心,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打造供销现代物流园区,提升配送中心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积极督导空白乡镇补建邮政局所开业运营,推动村邮站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快递下乡”工程,鼓励快递企业加快农村网络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并与乡镇邮政局所、村邮站等第三方平台合作,推进快递下乡的顺利实施。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鼓励供销系统、邮政行业、商贸零售系统龙头企业充分拓展既有配送业务。鼓励支持电子商务进村活动,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加强产销衔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加快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改造升级,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服务农产品外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粮食局、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农委、长治北火车站、市邮政管理局
(三)现代金融。以建立与资源型经济转型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强化金融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和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推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大力引进省内外金融机构入驻长治,进一步扩大金融网点覆盖面和金融业务规模。加快推进地方金融机构重组和改造,不断完善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农信社改制,推动长治银行、长治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挂牌交易、发行上市等途径不断发展壮大。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银行业。支持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县域基层网点,加强对“三农”及中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的服务。
大力发展准金融机构。按照“控制总量、注重质量、合理布局、防范风险”的要求,严格准入门槛,完善制度设计,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扶持大型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鼓励中小融资性担保企业增资扩股,支持有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上市,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加强资本金管理,拓展面向“三农”及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加快长治市小额贷款公司征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典当业行业监管,规范典当业的发展,使典当业在促进资金融通、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完善金融配套服务。积极扩大与省内外知名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等与金融相关机构的合作,促进其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搞好金融教育培训,依托全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全市金融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引导省内外知名的金融培训、资格认证机构开展高端金融人才、金融服务外包人才教育培训、在线资格考试与认证等业务。加速长治金融商务区建设,打造长治金融名片。充分发挥长治民间综合融资服务中心、股权托管登记中心作用,规范发展民间融资与资本市场融资。推动长治环渤海电商与金融基地做大做强,加速发展互联网金融。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扩大社会融资总量,充分利用直接和间接融资模式,实现融资协调发展。引导发展多样性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推进先进制造业市场化融资,引导风险类金融产品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金融创新产品进入现代服务业,尤其是要不断丰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与现代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巩固传统金融服务。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等金融业态。大力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扩大金融市场业务,鼓励通过合格审慎评估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试点发行同业存单。
加快发展保险业。鼓励现有的各类保险机构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合理设置经营服务网点,加强社会性保险服务,规范商业性保险业务,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发展保险中介机构。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业,实现保险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设立专业性保险公司,完善保险业服务机构。创新保险产品,积极拓展保险业务领域。
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建立完善融资租赁业运营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推广服务于全市国民经济相关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加强租赁业务创新和制度创新,鼓励租赁服务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境内外资金,多渠道拓展融资空间。建设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建立融资租赁业统计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长治中心支行、长治银监分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四)信息技术服务。结合我市创建智慧城市契机,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信息技术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打造新型的信息服务形式和技术支撑体系。发挥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促进作用,推动传统和新兴产业的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拓展更多云服务领域。以振东、天脊、卓越、壶化、高科投LED等企业为试点,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工业在技术、产品、管理等各个层面相互交融,促进两化融合体系建设。不断创新面向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全市通信服务行业信息服务形式和技术体系更新,全面提升通信技术服务。
积极发展软件设计。鼓励支持全市具有国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产品开发。支持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软件设计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快高新区山西中信高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科技软件园项目建设。发展数据库软件、应用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嵌入式应用系统等,提高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
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围绕我市建立高效智慧城市和管理新模式、创建智慧城市的契机,加强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引导,统筹城市发展的各种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传感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实现城市信息资源共享协同,推动智慧城市产业发展和应用创新。全力推进智慧城市门户建设,实施智慧政府、智慧民生、智慧产业、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和智慧旅游工程,助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信息强政、信息惠民,助力经济产业升级换代,加快科学发展。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政府及行业单位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浪潮长治云计算中心、OA办公系统、网上审批系统、数字城管系统、长治绿色农网、电子印章系统、城乡应急联动管理系统以及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信息服务载体建设,完善“政务网”等信息网络的服务支撑体系。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实施数字城市、光纤入户、农村宽带普及、无线覆盖工程,统筹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积极推动“宽带长治”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农委、移动长治分公司、联通长治分公司、电信长治分公司、市发改委
(五)节能环保服务。大力开展全社会节能减排、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专业化服务,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业。积极打造节能服务平台,为各类用能单位进行用能诊断,提供节能咨询服务。鼓励我市节能服务公司拓展服务领域,增强竞争力。围绕壮大市节能中心实力,完善第三方节能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从事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节能评估、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技术咨询等机构。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业等其他领域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工作。支持市节能服务公司、建筑节能便民服务平台等各类节能服务体系,以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等方式与用户合作,不断创新商业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业。做强环境工程承包服务,围绕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以污水处理、大型燃煤电厂脱硫脱硝为重点,培育1-2家具备环保工程技术方案设计、施工、运营服务的中型企业。做优环保设施运营服务,以环境污染治理和专业化环保设施运营服务为重点,促进运营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培育形成2-3家以城市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生活垃圾为主要业务的中型企业。做实环境信息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环保技术、管理和信息服务,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保险理赔为主要业务的小型企业。依托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进一步延伸回收网络、整合回收网点、提升处理能力,对再生回收各业态的选址、用地、标准进行科学规划,形成回收网点(亭)、中转站(分拣中心)、集散交易市场、回收利用基地四级再生资源回收架构,建立覆盖全市、业态合理、功能齐备、流转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六)检验检测认证。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着力提升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技术标准水平,为实现全市转型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积极培育检验检测服务龙头企业。围绕我市“五五战略”布局,建设全省乃至全国的新兴能源产业基地,实现“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目标任务,筹建国家煤基合成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此为龙头,逐步拓展为油化电热一体化等新能源产品国家质检中心,构筑高标准、高技术检测平台,引领全市新兴能源产业的发展,带动长治检测事业的大发展。
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以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为基础,以国家煤基合成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龙头,加快整合全市公共检测资源,建立共享、互补、协作机制,实现产品、主要检测项目的全面覆盖,形成运作规范、社会信誉好、符合国家通行规则要求的长治市高技术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全力助推我市“五五战略”的实施。立足行业发展的需要,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标准化实验室等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检测能力。推进相关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建设社会公共检测平台和检验资源共享平台,提升全市检测机构整体能力和水平。加快发展药品、医疗器械、粮油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等技术保障服务,满足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安全监管的需要。支持有实力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做大做强,突出自身优势,加强认证服务,提供可靠信息,增强监管力度,最大程度满足我市行业发展的需要。推动全市各类重点产业园区、重点行业与周边及省外其他地区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测互认共享机制。
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围绕质量发展、标准引领、品牌带动三大战略,加强质量法治、技术基础、质量信用、质量文化四大建设,真正实现我市从“质量兴市”到“质量强市”的战略提升,积极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在全市“五大产业集聚区”、“七大新兴产业板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行业和产品集中的地区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以质量保证体系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信委
(七)电子商务。依托我市优势产业,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技术发展,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长治国际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长子县阿里巴巴长子产业带、长治县太行山农产品物流园区电商平台以及供销社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特色交易平台建设,拓宽平台服务领域。加快并规范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服务、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发展。积极引进一批具有影响力、辐射力强的综合性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引导中小微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引导企业开展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发展移动电商,引进外地知名移动电商品牌,开展O2O市场建设。
积极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鼓励和引导昂生大药房、晋味美食品公司、欣鑫合等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努力创建先进适用、资源整合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积极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区域总部、服务中心和营运中心。鼓励现有大中型企业、科技、物流等园区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大宗原材料网上交易、工业产品网上定制、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创新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
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快推进淘宝特色中国长治馆和钜星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大项目建设,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布局,引导快递企业规范建设快件处理中心和营业网点,完善邮政普遍服务网络,加强农村网络布局和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建设,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合同、电子发票和电子签名发展的制度建设。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加强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关键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建设开放式电子商务快递服务信息平台和社会化仓储设施网络,加快布局、规范建设快件处理中心和航空、陆运集散中心。积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构建立体化的全功能移动电子商务,打造网上、手机、微信、自助终端等各类电子化营业厅,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向工业生产经营和其他领域延伸。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移动长治分公司、联通长治分公司、电信长治分公司、市发改委、市供销社
(八)商务咨询。提升商务咨询服务业专业化、多样化和网络化水平,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广泛、功能完善的现代商务咨询服务体系。
引导商务咨询集聚发展。积极引进规模大、品牌好、连锁发展的商务咨询服务机构,注重培育本土商务咨询企业和机构。用3-5年时间,引进5家国内知名大型连锁商务咨询服务机构,培育10家本土大型商务咨询服务企业,在主城区内建立商务咨询服务集聚区,提升商务咨询服务的规模化水平,提高商务咨询业的集中度和服务水平。
完善商务咨询服务体系。依法建立商务咨询服务从业评价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执业培训和行业自律。建立健全我市商务咨询信息数据库,扩大商务咨询信息来源,提供信息查询、发布、推荐、披露等多种服务,逐步建立起政府管理有序、平台支撑有力、行业自律规范的商务咨询服务业体系。
拓展商务咨询服务领域。大力发展战略规划、营销规划、市场调查、管理咨询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咨询服务,积极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商法、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发展检索、数据分析和加工等基础服务,培育知识产权转化、投融资等市场化服务。重视培育品牌和商誉,发展无形资产、信用等评估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九)人力资源服务。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机制创新,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建立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现有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完善市、县、乡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做好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信息网络的升级和扩充工作,建设功能完善、设施标准、资源共享、遍布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为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包括技术传播、品牌提升、课程体系、能力测评和就业服务等各项服务,畅通人力资源服务供求桥梁。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鼓励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科技创业的激励机制。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现状,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关生产性服务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入市工作,并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妥善解决好其相关的工资收入分配、社会保险、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问题。营造尊重人才、善用人才的社会环境。
建立多方参与的人才培训机制。加快建立多层次的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培训体系。继续开展星火培训学校建设,建立科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工作拓展能力培训机制。鼓励长治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及职业学校对接全市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升级需要,加强与本地企业合作,联合办学,优化专业结构,积极拓展专业领域,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育新型技能人才,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加快发展专业建设、实习实训和科研教学场地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兴办专门学校,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所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
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供求对接,引导各类企业通过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使用水平,提升劳动者素质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综合型、专业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中高端服务项目,侧重客户导向,提高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发改委
(十)售后服务。积极发展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售后服务,着力增强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我市企业的市场综合竞争力。
完善产品“三包”制度。创造条件推动产品配送、安装调试、以旧换新等售后服务的开展,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发展远程检查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业态。发展专业维护维修,促进维护维修模式创新。
支持发展第三方维修服务。结合现有维修服务企业以小微企业为主体、以产品特约服务为主要链接的实际,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机制,发展多样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维修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内部机构及特约维修站点,成立专业维护维修公司,面向社会服务。同时,发挥协会的行业自律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作用,确保第三方及社会维护维修服务的规范有序。
加强售后服务专业队伍的建设。积极推广维修服务行业标准,促进服务内容具体化、标准化、规范化。督促行业协会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训,不断提升售后服务从业人员道德水准、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网络体系。整合社会服务平台资源,充分发挥社区网络平台、家庭服务业平台的作用,调动骨干售后企业的积极性,推动售后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建立并完善售后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为企业、消费者和售后服务从业人员搭建售后信息交流平台。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售后服务的监管,健全售后服务认证制度和质量监测体系,提升售后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十一)服务外包。适应生产性服务业社会化和专业化发展需要,鼓励发展服务外包业,促进企业优化生产流程、突出核心业务。
着力培育和引进服务外包企业。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引导、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鼓励承接国内外服务外包业务,鼓励多层次开辟拓展服务外包领域与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积极推进服务外包领域开展多层次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引领和带动本市服务外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竞争能力的逐步提升。
不断拓展服务外包领域。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业务,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推动有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企业承接信息管理、数据处理、财会核算、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拓展高端服务外包领域。
积极培育服务外包市场。鼓励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专业化服务,加强管理创新。鼓励企业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购买专业化服务。依托我市智慧城市的全时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启动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中心坐席等外包服务模式,指导企业实现优势发展模式,实现信息的准确采集,助推经济发展。
优化服务外包专业和人才结构。我市具备条件的高校及职业院校要根据全市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相关专业。建立面向市场的开放式教学体系,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同有服务外包企业、行业机构开展校企合作,集教学、培训、技能鉴定、产学研究于一体,创新外包人才培养模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长治海关
(十二)品牌建设。加强对全市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的扶持和保护力度,引导企业大力实施商标、品牌和质量发展战略,走质量强市、品牌强企的发展道路。
逐步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建立研发、生产、营销及售后服务一体化、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积极创建知名品牌,以品牌引领消费,提升企业质量管理。
建设培育和扶持名优企业。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注册商标,创立自主品牌。深化品牌指导站建设,完善商标发展的培育机制。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加大扶持力度,选择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效益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企业,鼓励其开发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服务业名牌,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委
四、政策措施
(一)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落实好国家、省对外开放有关政策措施,加大政府统筹推进力度,建立健全政策支撑体系,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积极引导和鼓励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开展多层次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拓展国际业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和利用韩国光州市在城市建设和汽车、机械、电器、电子、光产业、设计产业等方面优势经验,苏州工业园区发展经验和中国吉林(新加坡)新型农业合作食品区发展模式等成功经验,促进与全市有关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打造开放平台,依托长治机场,积极争取增开一批国际(地区)客运航线、航班,扶持开通货运航线,发展航空相关产业,加快推进航空口岸的建设开放步伐,全面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长治海关、市邮政管理局
(二)鼓励大型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以大企业、企业集团、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顺应专业化分工的趋势,剥离产业链两端的服务部门,设立面向社会开展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对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财政、税收、用地、人力资源等政策上给予支持,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过程中,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重点在科技研发、现代物流、贸易营销、设计策划等方面取得突破,设立地区性的研发总部、物流总部、营销总部等,加快从生产企业向总部企业的转变。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三)落实价格税收政策
全面落实生产性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用水、用气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用气价格,对工业企业分离出的非核心业务在用水、用气方面实行与原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继续做好对生产性服务业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在我市区域内企业开展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技术交易项目,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手续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免征增值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免征营业税政策。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
(四)强化金融服务支持
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山西省制定的各类金融政策,制定符合全市经济发展的金融业发展规划和鼓励政策,加快建立有效的现代金融体系,做好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丰富并创新适合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信贷模式和服务流程,加大信贷扶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对中小微生产性服务业以集合贷款方式发放贷款业务。支持节能环保服务项目以预期收益质押获得贷款。研究制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股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的可行措施。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建立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长治中心支行、长治银监分局
(五)完善土地扶持政策
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安排生产性服务业用地。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积极探索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对闲置土地的再利用。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优先安排年度计划指标。对列入国家、省和市鼓励类的生产性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
(六)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区、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发挥比较优势,围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以产业带服务,以服务促产业,逐步向生产性服务业转型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成为推动产业升级、带动工业发展的重要功能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加强对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等创新的保护,构建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和服务范围。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法院之间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强专利、商标、版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
(八)大力支持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加强种养业良种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及应用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体系、农业执法服务体系等建设。加强乡镇“两站”(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支持和鼓励经营性农业服务体系发展,对农机服务、生产资料配送、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产品加工、农业信息服务等业务的发展在政策上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农委
(九)强化统筹协调机制
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市级与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建立重大政策、重要改革事项的研究工作制度,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监测和跟踪分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及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贯彻落实,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各有关部门每个季度要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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