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市县区(域)副中心镇规划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市县区(域)副中心镇规划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政办函〔2016〕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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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市县区(域)副中心镇规划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安政办函〔2016〕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全市重点镇规划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9号)要求,市政府对2015年度县区(域)副中心镇规划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2015年全市12个县区(域)副中心镇建设项目125个,计划投资10.94亿元。截止12月底,累计开工建设项目131个,完成投资12.2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1.7%。全年实施了78个道路桥梁、环卫绿化、教育卫生等市政基础和公共配套项目,22个现代农业和工业产业项目,以陕南避灾移民安置为主体的一批住房小区相继建成入住。池河镇、曾家镇、长安镇、民主镇、流水镇等一批副中心镇新区建设初具规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结构不够合理。从全年项目安排类型分析,缺乏重大市政骨干项目引领,市政基础和公共配套项目支撑不足,瀛湖镇、皇冠镇、涧池镇此类项目投资占比不足10%。
2.项目进展不平衡。2015年全市12个副中心镇均完成了年度投资计划,但部分镇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公共服务水平不高,房建和产业项目超计划投资,整体项目进展存在“短板”现象。
3.模块建设不突出。部分镇规划建设思路不明确,重点不集中,项目布局分散,建设缺乏科学统筹,规模效应不明显。个别县对副中心镇建设重视支持不够,项目捆绑和资金倾斜力度不足。
4.环境治理有待提升。部分镇重建设、轻管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三、副中心镇排名
根据项目建设形象进度和投资完成等情况,结合上报资料,综合评议2015年县区(域)副中心镇年度排名如下:
1.石泉县池河镇2.镇坪县曾家镇
3.平利县长安镇4.岚皋县民主镇
5.汉滨区流水镇6.旬阳县吕河镇
7.汉滨区五里镇8.汉阴县涧池镇
9.汉滨区瀛湖镇10.紫阳县蒿坪镇
11.白河县中厂镇12.宁陕县皇冠镇
考核奖励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省级重点镇和县区(域)副中心镇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办字〔2014〕29号)有关规定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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