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宝政办发 〔2011〕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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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2-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1〕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确保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落在实处,结合省政府《关于支持宝鸡加快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意见》(陕政发〔2011〕53号)及省政府办《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9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予以分解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推动《纲要》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纲要》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合理确定责任分工。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
(三)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全面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分解《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
(四)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53号文件精神。预期性指标的落实以省政府53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为准,努力实现跨越式、超常规发展,力争早日建成关天经济区副中心。(调整后的“十二五”指标体系见附表)
二、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分工安排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必须确保完成。
1.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0%。(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下同)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市环境保护局牵头)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8.9%。(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耕地保有量保持530.1万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森林蓄积量达到65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5%。(市林业局牵头)
全市总人口控制在390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牵头)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市教育局牵头)
2.约束性指标的县区分解
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总人口控制等约束性指标,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等部门提出分解到各县区的方案,报市政府审核后下发,各县区要确保完成。
分解指标时,要统筹考虑各县区在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实现目标潜力等方面的差异,有区别地设定各县区考核评价的目标值,使考核评价结果合理反映各县区客观实际和努力程度。
年度的约束性指标计划以省上最终下达我市的考核指标为准进行分解。
3.建立完善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部门、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总人口控制指标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对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的业绩考核。(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市考核办落实)
(二)重大任务和工程
1.超前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增强副中心城市承载能力
综合交通体系工程。加快建设“三横三纵一环”铁路网、“三横两纵三连接”的高速公路网、宝鸡支线机场等项目。(铁路与飞机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公路项目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生态治理工程。加快建设“三屏三带多廊”生态屏障项目。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实施重点环保工程,力争在西部地区率先建成国家生态市。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大力实施渭河生态综合治理、绿色宝鸡建设、林业生态工程等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努力建设省级循环经济基地,积极实施城市矿产基地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等示范工程,着力解决重金属、尾气、噪音等污染源,充分利用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再生能源,力争2015年使可再生能源达到能源消费总量10%。(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园林环卫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水利建设工程。规划建设水利“十大工程项目”,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80.7万人,城镇日供水能力达到25.5万吨;新增供水能力1.6亿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1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新修、加固堤防、护岸538.7公里,治理险病水库33座;改造中低产田35万亩,建设标准农田10万亩。(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智能电网建设工程。实施330千伏、110千伏布点建设项目,老旧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宝二电二期、大唐宝鸡热电三期等项目;进一步优化和加强电网结构,保证工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负荷、铁路牵引变的安全用电,解决宝鸡电网薄弱地区的用电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信息基础设施工程。积极培育发展下一代光纤通信传输设备,数字电视、TD及TD-LTE等3G移动通信设备及基带芯片等无线数据传输设备,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开展“两化”融合示范园区创建活动。到2015年,实现乡镇和行政村100%通光缆,宽带入户达到90%以上;广播电视的覆盖率达到99%以上,信息化程度达到全国中心城市中等偏上水平。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蟠龙新区路桥设施,发展城市立体交通;完善公交站点和配套设施;加快陈仓区、高新东区排污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并积极筹划和完善蟠龙新区排污设施;建设高新东区和蟠龙新区等城市新区供水设施,改造和完善老城区供水设施;加快实施集中供热三期工程,发展城市新区集中供热设施,改造和完善老城区集中供热设施;加快实施“气化宝鸡”战略,积极推进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加快天然气管网配套建设,优化整合县域市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的环卫设施,提高保洁水平,建设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园林环卫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程。加快推进畜牧为主导、果菜为特色、粮食为基础的优势农业发展格局向基本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转变。到2015年,建成全国高产奶牛养殖和高端乳制品、肉制品加工基地,百万亩蔬菜、百万亩苹果、百万亩花椒、百万亩核桃和60万亩有机猕猴桃基地。(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立多元化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办好宝鸡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着力推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推动专家大院走向产业园、形成产业带、发展产业集群,示范带动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到2015年,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约5个百分点,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科技入户率达到90%。(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县域经济发展工程。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依托区域优势,积极培育特色产业、骨干企业、名牌产品,逐步形成资源开发、产业配套、劳动密集、多种产业协作并进的县域工业发展格局。升级“一村一品”,形成“一乡一业”,推进“一县一业”,扶强做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粮油、肉蛋奶、园艺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大县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形成具有引领农业产业化创新提高的产业集聚区。推进二次产业联动发展,提升县域经济综合效益。继续实施撤乡并镇,赋予县镇政府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激发县域经济活力,力争更多的县进入西部百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农村美好家园建设工程。争取到2015年,全市五星、四星村累计分别达到300个和700个,其余村全部达到三星村标准。实施水、电、路、气、房、网和新型能源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板块推进“三化一片林”工程,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粪便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分类集中处理,逐步解决川塬区人畜混居问题,彻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积极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创造便捷舒适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城乡统筹示范工程。积极实施高新区、蔡家坡、蟠龙塬新区、凤县城乡统筹试点项目。支持各县搞好城乡统筹试点,探索建立具有宝鸡特色的城乡互促共进发展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积极稳妥推进农民进城,力争五年累计转移转化户籍农民60万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工程。以园区为平台,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引导和支持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和有条件的农民进城,扶持农民创业就业。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加强惠农资金监管力度。大力实施六大扶贫工程,带动南部秦岭山区、西部关山山区、北部乔山地区三大区域十三个重点板块扶贫开发,对52万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提升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农民生活水平、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市扶贫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按职能分工负责)
3.不断调整产业结构,积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建设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基地。改造提升建材产业、食品产业、纺织服装产业、建筑业等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汽车及零部件、石油装备、铁路及轨道交通装备、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机床工具、电子元器件、能源化工等优势产业,培育发展钛及钛合金等新材料、航空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加强和完善产业配套,培育壮大九大产业集群,形成以机床工具、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石油装备、轨道交通和航空安全装备为重点的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以钛及钛合金产业集群化发展为核心的国家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基地,形成千亿元产业集群2个、五百亿元产业集群2个,百亿元产业集群3个。到2020年,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4个,五百亿产业集群1个,百亿产业集群4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牵头)
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快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商贸流通、金融、会展、房地产等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金融办按职能分工负责)
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加快构建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服务和科技金融支撑的区域创新体系为重点,实施六大创新工程,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推广应用,在局部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完善人才人事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大力实施“2155”计划,着力构建一支竞争力强的人才队伍。实施“品牌培育—保护—鼓励”工程,提升我市产品竞争力。(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推动宝鸡高新区率先发展、蔡家坡开发区跨越发展、陈仓物流园区突破发展,周秦文化产业示范区引领发展、县域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物旅游局、高新区管委会、蔡家坡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县区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4.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末参保率达到95%;健全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使城乡各类务工人员人人享有工伤保险;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为基础,以教育、住房、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以老年人、孤残人为主,建立补缺型社会福利事业;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加大城镇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建设和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贷款力度。(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牵头)
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确保每年新增就业5.5万人,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实施创业培训计划,建立创业平台,推荐创业项目,打造中国西部最具活力的创业型城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大幅提高收入水平。适时调整全市工资标准,调整退休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农民养老保险金待遇,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适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企业工资增长宏观调节指导体系,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推动普高多样化发展,打造优势专业和品牌职业教育学校,支持宝鸡文理学院办成西部地区一流综合性大学,稳定教师队伍。到2015年,幼儿园毛入学率达到70%,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牵头)
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市卫生局牵头,市药监局配合)
繁荣发展文化广电体育事业。建设广播电视中心、宝鸡图书馆等重点项目,改造现有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全面推广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工程。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文物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繁荣发展,发展全民体育事业,加快体育场馆建设,积极举办高层次体育赛事,大力发展群众体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体系,普及新型人口文化,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布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
5.强化社会管理,建设和谐宝鸡
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市法制办、市司法局牵头)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办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加强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管理。(市民政局牵头)
完善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人工影响天气减灾、农林生物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重大工程。(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办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加强人民防空建设。(市人防办)
(三)重大改革及扩大对外开放任务
1.全面深化各项改革
加快非公经济发展。落实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及实施细则的各项政策,切实改善非公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培育非公经济,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到2015年,非公经济比重达到58%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积极推进投融资改革,建立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投融资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做实政府投资公司,创新金融品种,形成经济与金融互动发展新格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供销社体制、林权制度改革的问题;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2.建设内陆型开发开放高地先导区
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南客站、宝鸡支线机场、陈仓物流园区等核心功能区和高新区、蔡家坡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承接产业转移专业园区,谋划建设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力争建设宝鸡陆港新城,成为关天经济区除西安国际港之外的重要的西部陆港。(市发展改革委、市口岸办、市商务局、市招商局、高新区管委会、蔡家坡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县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提升招商引资水平。进行招商引资新的探索,创新招商引资工作,建立招商资源库、项目库、人才库、信息库;健全招商引资制度,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加强投资环境建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市招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专项规划任务
按照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重点,各专项规划的牵头部门要认真抓好各专项规划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并积极组织实施。在分解任务时要按照本次调整后的“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对各自的预期性指标重新进行核算并分解下达,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纲要》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县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牵头部门每年3月底前,要将上年度所负责的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二)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县区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搞好配合,共同推进《纲要》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跟踪分析,适时开展评估。各部门、各县区要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纲要》实施的中期阶段,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提出评估报告报市政府。
附件:宝鸡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标体系表(按照陕政
发〔2011〕53号文件精神进行调整)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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