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第五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第五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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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第五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2〕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第五届运动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2年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
汉中市第五届运动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面展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成就,振奋全市人民精神,按照全市运动会每四年举行一次的惯例,决定于2013年举行汉中市第五届运动会。为将本次运动会办成隆重、俭朴、精彩、圆满的盛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纲》实施,切实增强全市人民身体素质,活跃广大群众文化生活,发现和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发展,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竞赛成绩,展示汉中经济、文化建设的成果,为推进我市“三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3年7—8月,在汉台区及有关县举行。
三、参加单位
(一)县区机关组:各县区、汉中经济开发区;
(二)县区青少年组:各县区、汉中经济开发区组成代表队;
(三)行业系统组: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市公安系统、财政系统、卫生系统、教育系统、文广新系统、计生系统、环保系统、科技系统、民政系统、司法系统、审计系统、文旅系统、人劳系统、经贸系统、农业系统、林业系统、水利系统、商务系统、国土资源系统、城建系统、工商系统、金融系统、国税系统、地税系统、电力系统、交通系统、统计系统、粮食系统、供销系统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市直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邀请市纪委、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汉中军分区、驻汉部队、市法院、市检察院、铁路系统、陕西理工学院、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汉航集团、405厂、813厂、96501部队及其他中省驻汉单位组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一)县区机关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围棋;
(二)县区青少年组:田径、举重、游泳、篮球、乒乓球、幼儿体操、跆拳道、足球;
(三)行业系统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围棋、中国象棋、桥牌。
五、参加办法、运动员资格、竞赛办法按第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奖励
(一)大会设名次奖、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代表团按各组别参赛单位总数的40%奖励,各项目奖励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七、报名
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底前,各单位将参赛项目报市体育局竞赛科;
第二次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底前,各参赛单位将运动员报名项目表报市体育局竞赛科;
具体事宜按第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八、经费
市上负责大会开幕式、闭幕式以及筹备、奖励、宣传、组织、竞赛、裁判等方面经费,各县区、系统代表团参赛经费自理。
九、组织领导
市上成立汉中市第五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另行发文)。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宣传处、竞赛处、后勤处、场地器材处、安全保卫处,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运动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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