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柞水县营盘镇等5个镇为新农村电气化镇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柞水县营盘镇等5个镇为新农村电气化镇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柞水县电力部门积极推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陕西省《新农村电气化标准体系》的有关要求,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对柞水县营盘镇等5个镇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进行了考评验收,认定柞水县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达到新农村电气化镇建设C类标准。据此,决定命名柞水县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等5个镇为“新农村电气化镇”。

希望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商洛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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