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攀办发〔20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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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攀办发〔20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攀枝花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是卫生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为构建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高地,促进攀枝花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四川省“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爱国卫生工作迈上新台阶,基础设施、人才队伍、重点学科建设成效突出,打造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开局良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技术、医疗卫生资源人均占有量、人口健康质量等“十一五”规划各项主要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医疗卫生工作成效显著。
(一)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期末,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由2005年的583/10万降到397.35/10万;孕产妇死亡率为30.68/10万,比2005年下降26.8%;婴儿死亡率为8.8‰以内,比2005年下降46.4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2.38‰以内,比2005年下降44.68%。
(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支出44.72亿元,财政投入11.86亿元,占卫生支出的26.52%;人均卫生事业费由2005年的130.74元增长至“十一五”期末的244.44元,增长86.97%;卫生固定资产由2005年的8.75亿增加至“十一五”期末的13.15亿,增长50.28%。全市加大卫生基础建设投入,完成建设项目151个,其中市级医疗机构2个、县级医疗机构8个、乡(镇)卫生院4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个、村卫生室73个,建设面积23.94万平方米,总投资4.9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13亿元、省级财政资金0.07亿元、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2.69亿元。启动了市中心医院第二住院大楼、市第三人民医院重性精神病监管病房、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楼3个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完成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加强设备配置,完成了43个乡(镇)卫生院的救护车、X光机、超声波、心电图机、生化分析仪等30余类医疗卫生设备配置,44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心电图机、B超等11类基本医疗卫生设备配置,280个村卫生室的听诊器、血压计、诊查床等11类基本设备配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大为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
(三)卫生改革进一步深化
1.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攀枝花市“十一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要求,加快了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居民初步形成“预防保健、常见多发病到社区,疑难重症到医院”的就医观念。2006年,东区被命名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十一五”期末,全市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8个,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个;中心城区“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已具雏形。
2.推进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市、县(区)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机构,建立起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建立和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政事分开、依法行政、综合执法的要求,把卫生执法职能集中,实行综合执法。
3.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稳步推进医改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和《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等文件。全面启动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乙肝疫苗补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推进;确定了东区、盐边县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地区,努力推进试点工作;确定了市中心医院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4.打造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2008年,按照市委“四个倾力打造”的要求,在分析本市及周边地区卫生发展态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打造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总体框架和发展目标。在此过程中,着力夯实卫生基础设施、人才队伍、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卫生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较为顺利。
(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截至2010年,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024个,已建成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1所,三级甲等专科医院2所,二级医院8所;疾病防控机构8个,卫生监督局(所)5个,医学科研机构2个,采供血机构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8个,乡(镇)卫生院43个;全市实有病床7321张,每千人拥有病床6.56张。全市共有卫生人员1048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97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424人、注册护士3011人),占卫生人员总数的76.12%,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7.2人;有正高职称人员61名,副高职称人员648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87人;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2名,省级突出贡献专家1名,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名,省级农村拔尖卫生人才5名,一大批高学历技术骨干已成为各学科带头人;加强专科护士培训,提高了护理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护理队伍不断壮大,护理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建成省级重点专科3个,在建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3个;卫生系统通过科技成果鉴定50余项,获市级科技进步奖31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2项;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步入规范化,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97%,有17个医师培训基地被省卫生厅确定为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近年来,通过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大力实施卫生人才队伍、重点专科等建设,全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逐年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五)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十一五”期末,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比2005年下降了47%,无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制定完善了《攀枝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工作预案;及时正确处理了甲型H1N1流感、麻疹、猩红热等疫情,鼠疫、霍乱、人禽流感、血吸虫病、脊髓灰质炎等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继续保持零病例;圆满完成了“5·12”汶川地震援助任务,扎实开展了“8·30”攀枝花地震灾后卫生防病工作,确保了大灾之后无大疫。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了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
根据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要求,自2005年起,以参合农民受益最大化为核心,按照巩固、完善、规范、拓展的思路,围绕基金安全,加强监督管理,在米易县开始进行新农合试点。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努力,新农合框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全市实现了新农合全覆盖,新农合覆盖农业人口50.1万人,有47.89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93.79%,新农合对农民健康的保障作用逐步显现。
(七)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市妇幼保健服务得到改善,特别是通过加强妇幼保健网底建设、项目建设和乡(镇)卫生院硬件设施改造,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妇幼保健网络。加强了孕产期尤其是围产期保健,2010年城市、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99.37%、90.99%;孕产妇死亡率为30.68/10万,比2005年下降26.8%;婴儿死亡率为8.8‰以内,比2005年下降46.4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2.38‰以内,比2005年下降44.68%,母婴安全得到有效保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八)中医药工作上新台阶
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中医药三级网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推进了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进”工程,组织实施了中医药“名医、名科、名院”建设,加强了中医药特色和重点中医院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已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期评审,建成“攀枝花国医馆”;米易县中医院创建“四川省精品中医医院”通过了中期评审。大力实施了“名医”战略,全市有2名中医人员被评为“四川省名中医”,6名被评为“攀枝花市名中医”。全市90%的乡(镇)卫生院和7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了中医科(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量达39.6%。米易县被省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四川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仁和区同德镇、米易县丙谷镇、盐边县惠民乡被评为“四川省中医工作先进乡镇”,东区紫荆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四川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
(九)无偿献血工作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2005年,全市无偿献血人员达8823人次,首次实现全部血液100%来自无偿献血,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2008年,全市无偿献血人次首次突破万人大关,采血量突破300万毫升,连续三年采血量增幅在20%以上。由于无偿献血工作成绩突出,2009年,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授予我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
(十)爱国卫生工作成绩突出
全市共创省级、市级卫生单位(社区、村、镇)及无吸烟单位873个,其中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67个、省级卫生村14个、省级无吸烟单位17个,市级卫生红旗单位232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319个、市级卫生乡(镇)2个、市级卫生社区62个、市级卫生村47个、市级无吸烟单位13个。市区(含东区、西区、仁和区)于2006年通过“四川省卫生城市”复查,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大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经过三年的努力,于2008年7月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十一)红十字会工作顺利推进
全市红十字会工作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在“5·12”汶川地震、“8·30”攀枝花地震等大的自然灾害发生后,红十字会充分发挥了社会团体作用。“十一五”期间,红十字会为灾区和灾区群众共募集了千余万元的救灾资金和物资。
二、“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全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十二五”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还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不适应,城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仍不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基础依然薄弱,需要大力抓好城市医疗卫生重大项目和农村卫生设施建设;二是医疗、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卫生应急等机构的设备配置等还不适应需要,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医疗卫生队伍质量和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与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需求的增长不相适应,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配置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卫生投入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基础设施、公共卫生、新农合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投入。
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在面临困难和挑战的同时,也有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一)经济社会发展为卫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全面进步,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卫生各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发展,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卫生事业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医疗卫生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加速,为进一步发展卫生事业提供了前提和保障。
(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攀枝花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卫生工作在努力为攀枝花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创造良好投资环境提供良好卫生服务的同时,还要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为契机,抓住国家投入和政策支持的机遇,按照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总体思路,结合卫生工作实际,重点解决好事关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问题,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协调、稳步、健康发展。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卫生事业加快发展提出了更加急迫的要求
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周边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风起云涌、竞相发展的态势已形成,攀枝花医疗卫生事业不进则退。通过五年的努力,虽然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进步明显,但总体水平仍不能满足社会综合协调发展需要。如:大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重叠交叉,双向转诊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上有待提高;中医药的使用和发展水平需进一步加强;引导社区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政策机制有待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有待进一步拓展;随着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自身健康的关注程度提高,对公共卫生的需求发生变化,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以上问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个倾力打造”发展目标,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项政策配套措施,努力打造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促进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三、“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及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个倾力打造”战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城市卫生、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市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卫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注重卫生事业发展的平衡性、可持续性和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分类指导,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2.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中心,维护卫生事业服务宗旨和公益性质。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突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3.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履行政府在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发展壮大医疗卫生事业。
4.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快发展中医药。
5.坚持统筹兼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从全局出发,既要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要立足当前,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着力解决医疗卫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发展目标
1.总目标
到2015年,健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高地,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达到省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增强卫生事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2.具体指标
(1)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5%。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内,减少产后出血死亡比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内,降低新生儿窒息发生及死亡比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1.5‰以内。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在现有基础上保持适量增长,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1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数达3人;按照服务人口、服务范围和预防为主的要求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技人员总数达到省、市编制标准;根据住院情况及需求逐步增加全市编制床位,达到9000张。
(4)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
(5)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50/10万以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项接种率达90%以上。
(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
(7)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设置达100%,农村、社区中医药服务量达40%以上。
四、“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重点任务
全面完成“十一五”启动的市中心医院第二住院大楼、市第三人民医院重性精神病监管病房、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楼等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优化卫生资源,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建设,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每个行政村建成一所标准化卫生室。健全以县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疾病防控中心等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
完善以市、县(区)疾病防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应对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市、县(区)疾病防控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建全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加强对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的指导,保持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率100%,实现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直报率100%的目标;做好鼠疫、霍乱、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麻疹、血吸虫等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完善慢性病防控体系,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实施积极有效的干预。二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电子指挥系统和“120”紧急救援中心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卫生监督力度,加强市、县(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区)卫生监督所农村派出机构;加强快速监督检测设备及通讯网络建设、执法取证工具及办公设备等配置。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市、县(区)两级政府责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规划,鼓励社会参与,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核定工作,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加强医院和疾病防控与保健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区域内设置的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加大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规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和设备配置,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医改工作
稳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责任和投入,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巩固完善新农合,确保参合人数稳定在高位,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要求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预防疾病;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强服务能力
1.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跟踪先进科学技术,适量增加重大医疗设备配置,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力争再建成三级医院2所、二级医院12所,再建成省级重点专科23个;健全医疗急救网络,提高医疗急救服务水平,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夯实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进一步完善城市医院支援基层医疗机构的制度,使每所三级医院与12所县级医院,每所城市二级以上医院与1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所县级医院与1~3所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与合作关系,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2.进一步加强对大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指导。着重在基础设施、人才队伍、专科建设等方面加强指导和协调,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大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发挥大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
(六)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1.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在农村建立健全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乡(镇)、村卫生机构为基础的三级农村妇幼卫生网络;在城市建立健全以区妇幼保健院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基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城市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功能完善、系统规范的市、县、乡三级产儿科急救网络,形成产儿科急危重症救治、转运和指挥协调、反应灵敏快捷、运行通畅的急救绿色通道。
2.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降消”项目,加强妇幼保健人员培训,配置医疗卫生机构必备设备,推广适宜技术,提高产科技术水平,确保孕产妇生育安全。到201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在城市达95%以上,在农村达90%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内。
3.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三级预防,做好产前诊断、孕期保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全市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到2015年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85%。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B超使用的监管,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
(七)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坚持继承与创新、中西医并重、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健全以县中医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科(室)构成的城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中药在重大疾病防治、保健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到201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建设达100%,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量达40%以上;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米易县中医院建成“四川省精品中医医院”;力争建成市级重点中医专科6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4个、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1个;培养省级名中医24人、市级名中医35人,培养和吸收引进中医专业人员200名以上。
(八)坚持科教兴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适当增加总量,全面提高素质,改善人才结构,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完善稳定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引进人才的用人机制,着力加强卫生管理、公共卫生、高层次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力争卫生系统硕士以上学历人才达150名左右,护理队伍大学学历达800名左右,正高职称人员达90名左右,副高职称人员达800名左右;培养国家级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2名,培养省级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3名,培养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46名、学术技术带头人46名、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0~20名。加强医学教育和科研工作。进一步规范医学教育工作,完善继续医学教育、远程医学教育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制度,到2015年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95%;加大科研投入,鼓励和引导卫生技术人员结合实际开展科研工作,认真做好医疗卫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工作,尤其是面向基层的适宜成熟技术推广,加大重点医疗卫生科研项目攻关力度,严格执行立项把关、中期跟踪、结题验收制度。
(九)巩固创卫成果,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继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并迎接复查,进一步加强在新形势下的爱国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城市健康状况调查,适时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第一个三年健康城市建设规划。
(十)加强信息工作,促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结合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卫生管理、医疗服务、疾病防控、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科研教育、远程会诊等领域的广泛应用。重点搞好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体系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促进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科学管理,建立适应卫生发展要求的卫生信息化体系。
(十一)理顺市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新建备灾救灾中心
依法理顺市红十字会管理体制,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加大县(区)红十字会工作力度,努力争取各方面支持,建设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五、“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
(一)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暨“120”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暨“120”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和“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与各级指挥系统互联互通,满足应急值守、信息汇总、指挥协调、专家研判、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进一步提高全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二)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
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防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机构等建立信息平台,构建纵向贯穿省、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横向延及乡(镇)以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信息网络。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网络及数据传输通道建设、基础数据库建设、软件平台开发及应用系统建设、指挥中心环境建设及系统集成。
(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继续推进“十一五”期间已启动的市中心医院第二住院大楼、市第三人民医院重性精神病监管病房、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楼、仁和区人民医院、盐边县中医院等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基层、市级卫生基建项目建设。
1.基层卫生基建项目
(1)乡(镇)卫生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善全市43个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总面积1万平方米。
(2)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按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到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总面积不低于1.6万平方米。
(3)卫生监督机构基建项目。各县(区)卫生监督所新建或改造业务用房共8000平方米。
2.市级卫生基建项目
(1)市卫生局新建市卫生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基地,新建面积8000平方米。
(2)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办公综合楼,新建面积5000平方米。
(3)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外科大楼、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新建面积2.95万平方米。
(4)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新建面积3.86万平方米。
(5)市卫生监督局新建业务楼,新建面积4000平方米。
(6)市中心医院双线路专线电力供应,新建线路11公里;医院双通道及改善周边环境,具体规模待规划测定。
(7)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精神疾病稳定恢复期治疗区、门(急)诊医技楼及教学科研培训区,新建面积1.83万平方米。
(8)市中心血站新建无偿献血屋2所,每所新建面积120平方米。
(9)市红十字会新建备灾救灾中心(仓库),新建面积1000平方米。
(四)重大设备投入项目
优化配置卫生资源,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结合医疗卫生需求,适当配置CT等大型医疗设备,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六、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落实卫生投入政策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卫生工作作为执政为民、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程来抓,要把卫生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各级政府要完善卫生经济政策,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强对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统筹协调,在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基础上,逐步调整卫生支出结构,不断完善有利于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发展的投入政策。“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同时不断调整优化卫生事业经费支出结构,提高公共卫生支出所占比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卫生投入政策,确保兑现。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主要用于基础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和补贴政策性亏损等,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二)加强部门协调,提供有力支持
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促进部门之间的协调。集中政府行政资源,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工作,整合公共资源,为实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三)转变职能,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进一步发挥规划的引导、控制和监督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对卫生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对区域内不同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的卫生资源,按照同等对待原则,进行统一规划、监督、评价,依法加强管理。
(四)强化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坚持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以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医院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院绩效等方面管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惩防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加强宣传,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紧跟时代步伐,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卫生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效,积极宣传卫生工作者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弘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的典型事例。要坚守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思想阵地,发挥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优势和作用,为卫生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
七、“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与评价
(一)实施
本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由市卫生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各县(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原则,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本地区、本单位“十二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单位“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评价
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要开展中期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包括:综合目标实现程度;各项具体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规划中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与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实施中的经验,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规划。
附件:1.攀枝花市“十二五”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及其
他项目规划表(一)
2.攀枝花市“十二五”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及其
他项目规划表(二)
附件1:
攀枝花市“十二五”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及其他项目规划表(一)
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建设
性质是否新增
建设用地建设规模(M2)计划建设年度总投资(万元)投资来源
市卫生局市卫生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基地新建否80002011~20133500财政投入
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医技办公综合楼新建否500020111165财政投入
市第二人民医院外科大楼新建否195002011~20137000财政投入、自筹
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新建否100002013~20153500国家专项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投入
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新建待定386002012~201315400财政投入、自筹
市卫生监督局业务楼新建是40002011~20132000财政投入
市中心医院医院双通道及改善周边环境新建是待规划测定20135000财政投入
双线路专线电力供应新建是共计11公里20123000财政投入
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疾病稳定恢复期治疗区新建是30002012680财政投入、自筹
门(急)诊医技楼及教学科研培训区新建否1536020123140财政投入、自筹
市中心血站2所无偿献血屋新建是2402011~2015200财政投入
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新建是10002011~2015300财政投入
基层卫生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43个乡(镇)卫生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是100002011~20151700财政投入
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建是160002011~20153100财政投入
5个卫生监督所新建或改扩建是80002011~20151750财政投入
合计51435
附件2:
攀枝花市“十二五”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及其他项目规划表(二)
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计划年度总投资(万元)投资来源
市卫生局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暨“120”
指挥平台统筹规划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和“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与各级指挥系统互联互通,满足应急值守、信息汇总、指挥协调、专家研判、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包括视频会议系统、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交换平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及现场处置信息系统、“120”的及时有效调度、普通型和专业型急救车辆配置等。2010~2015600财政投入
市卫生
信息中心信息化
建设项目市卫生系统信息化枢纽平台。2010~20152000财政投入
合计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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