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尔邦节放假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古尔邦节放假的通知

克政办传〔2012〕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2012年10月26日是广大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古尔邦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全州各族干部职工放假3天,因10月27、28日是公休日,调休至10月29日、30日。即10月26日至10月30日放假,10月31日正常上班。

各县(市),各部门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市场物资供应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全州各族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古尔邦节”。请各县(市)、各部门将节日期间值班表于2012年10月23日前报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请新闻媒体刊播)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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