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竹苗培育工作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竹苗培育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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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竹苗培育工作的通知
德政办发〔2010〕4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州竹子种植120万亩计划的顺利完成,竹子种苗按需供应是保证,为做到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现将竹子种苗培育的有关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措施,确保2010年竹子种植任务对种苗的需求
2010年全州计划种植竹子20万亩(其中:潞西市12万亩、梁河县1万亩、盈江县3万亩、陇川县3万亩、瑞丽市1万亩),需要竹苗约500万丛。根据各县市调查统计,2010年预计全州可出圃合格竹苗301万丛,可种植竹子面积13.7万亩,还有6.3万亩的竹苗缺口。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各县市种植计划所需竹子种苗。
(一)要摸清现有竹苗数量,加强竹子苗圃抗旱保苗管理工作,提高竹苗出圃率,通过管理,使现有竹苗全部达到合格苗出圃标准。
(二)抓紧时间进行分蔸育苗,做到当年育苗,当年出圃造林。
(三)对现有竹林进行调查,统计可以直接分蔸造林的竹苗数量,做到早落实、早订购、早安排,在分蔸竹苗的最佳造林季节,有组织、有计划的分蔸造林,分蔸造林要在6月30日前完成。
(四)为保证成活率,提高种植效率,严禁到州外调运竹苗。竹苗缺口较大的县市要充分利用我州陇川县麻竹种苗资源丰富的优势,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麻竹种苗繁育供应由陇川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州林业局配合开展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林业部门要尽快主动与陇川县政府、林业部门联系,签定麻竹种苗供求合同。陇川县要认真落实麻竹种苗繁育工作措施,确保其它县市所需。麻竹苗分蔸育苗时间在4月20日前完成,出圃时间为6月初到7月中旬。
二、提前谋划,做好2011年所需竹苗繁育工作
为保证2011年种植竹子所需的种苗,今年全州计划培育竹子种苗2000亩竹子育苗,从而保证2011年出圃合格竹苗500万丛以上,分县市任务为:潞西市育苗800亩,出圃竹苗200万丛;梁河县育苗100亩,出圃竹苗25万丛;盈江县育苗600亩,出圃竹苗150万丛;陇川县育苗400亩,出圃竹苗100万丛;瑞丽市育苗100亩,出圃竹苗25万丛。当前正值竹子育苗的最佳季节,各县市要尽快组织实施,确保4月20日前完成竹产业种苗繁育计划。要求从2010年3月20日起,由各个县市竹产办每7天向州竹产办上报一次竹产业竹苗繁育进度。
三、加强领导,确保计划的完成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竹苗供应,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要进行问责。同时要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种苗监管机制以及经营许可、检验检疫等制度,提高良种选育、培育水平,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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