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2013年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红政办发〔2013〕13号
颁布日期:2013-01-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2013年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红河州2013年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5日

红河州2013年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方案》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变动物防疫方式实施整村推进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1〕93号)精神,现就2013年全州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动物防疫工作方式为主线,按照“预防为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要求,全面推行政府统一组织,以乡镇为单位、村委会为基础,采取免疫小分队或突击队的工作方式,按照“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强制免疫模式,逐村逐户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工作,努力实现提高免疫密度、免疫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事件,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全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工作目标

通过转变动物防疫工作方式,实施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疫情控制目标:力争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有疫情不扩散,其它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二)免疫密度目标:现场抽查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犬狂犬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

(三)免疫质量目标:随机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犬狂犬病抗体抽检,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四)免疫反应和死亡目标:猪牛羊强制免疫激反应率控制在1%以下,反应死亡率控制在0.2‰以下。

(五)牲畜标识目标:牲畜标识佩戴率达100%,农户《动物免疫户口册》持有率达100%,各村民小组《动物免疫档案》规范建档持有率达100%,乡镇建立免疫电子档案率100%。

(六)病原学监测阳性畜禽扑杀目标: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阳性畜禽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七)检疫监督目标:规模养殖场(小区)、产地检疫示范村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农村散养农户产地检疫率达到80%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三、职责分工

(一)按照州政府关于动物防疫的总体部署,州畜牧兽医局组织、协调开展全州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负责制定全州整村推进工作计划和方案并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实施整村推进工作。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整村推进规范化管理、疫病免疫与监测、业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信息收集、统计分析、整理报送工作;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免疫标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等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辖区内的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按照州级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内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方案,组织协调乡镇开展做好辖区内的整村推进工作。

四、工作方式

(一)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技术指导组,明确专人负责到县市联系、指导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

(二)动物防疫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要以乡镇为单位、村委会为基础,组建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队开展辖区内强制免疫工作,保障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三)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队,组织形式上应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组建动物防疫整村推进集中免疫小分队、突击队、免疫反应处理、物资保障、发动宣传、督促检查等工作队伍。

(四)对交通沿线和坝区,采取突击队的方式进行免疫;对农村散养户,采取整村集中免疫方式开展免疫;对半山区和山区,采取小分队的方式,逐村逐户开展免疫;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应采取规范化监管、定点联系和程序化免疫制度。

(五)春秋两防实行强制免疫,全州统一时间进行免疫,其中:春防期为2月15日至3月30日;秋防期为8月15日至9月30日。猪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采取“三苗二点”同步注射免疫,犬类狂犬病免疫可在每年秋防时进行一次性免疫;对猪的其他常规疫病要按照《生猪计划免疫技术》要求进行免疫,对其他畜禽疫病也要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漏免或新补栏畜禽要按要求及时进行补免。

(六)对规模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在春秋两防集中免疫结束后,州级将随机对2—3个县市定期组织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各县市动物疫控中心也要定期组织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对被抽查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要尽快加强免疫。

五、推进步骤及要求

本年度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共计分为以下八个阶段。

(一)春防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14日)

1.各地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和年初要求,结合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细化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定各阶段具体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

2.按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疫苗的计划、调运、消毒等应急物资贮备及整村推进宣传动员和乡村动物防疫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春防集中免疫实施阶段(从2月15日至3月31日)

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乡村动物防疫员进村入户进行免疫、登记、建档录入工作。

(三)春防总结阶段(4月1日至10日)

各县市于春防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地区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信息报表、春防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表格)报送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整理上报各地整村推进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春防检查考核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

1.春防结束后州指挥部将组织对各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整村推进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量化考核。

2.春防免疫抗体检测。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方案》要求,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对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各地要尽快采取措施加强免疫。

(五)秋防准备阶段(6月1日至8月14日)

1.各县市要在认真总结春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切实做好秋防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秋防要求,切实做好疫苗的计划、调运、消毒、应急物资贮备及乡村动物防疫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六)秋防集中免疫实施阶段(8月15日至9月30日)

各地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乡村动物防疫员进村入户对动物进行免疫、登记、建档录入工作。

(七)秋防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日)

各县市须于秋防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地区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信息报表、秋防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表格)报送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整理上报各地整村推进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秋防检查考核阶段(10月11日至11月30日)

1.秋防结束后,州指挥部将组织对各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整村推进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量化考核。

2.秋防免疫抗体检测。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方案》要求,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对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各地要尽快采取措施加强免疫。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动物防疫整村推进是“十二五”期间我州转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式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动物防疫的职责,建立健全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和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业务部门、动物疫控和监督等机构参与的县级强制免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安排,保证人员、资金、物资、工作“四到位”,扎实有效做好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推动全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逐级落实责任。各地要严格按照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县市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之间、县市畜牧兽医局与乡镇畜牧兽医站之间要签订《重大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实行双重目标责任制管理。州、县、乡、村要建立健全防疫目标考核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动物防疫整村推进目标管理责任,逐级落实整村推进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到单位、到个人,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动物防疫经费投入,进一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预算管理,切实将免疫、监测、预防、诊断、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等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依法列入财政预算。

(四)加强技术培训。州、县两级动物疫控中心要在春秋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抓好免疫技术培训,特别是要抓好猪“三苗二点”同步注射技术的培训工作。各县市要组织做好乡镇及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工作。免疫时要按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针头,坚持做到“五不打”,即:肥、孕、幼、弱、病的猪只不打。同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病。

(五)保证疫苗供应。全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用疫苗(包括地方强制免疫用狂犬病疫苗)统一由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各县市上报的疫苗计划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的疫苗任务组织供应各县市。各县市结合各地动物防疫工作实际,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统一组织疫苗分发各乡镇,并按州级统一要求做好疫苗出入库台账管理。按要求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要建立健全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县市畜牧兽医局要明确1名负责同志和1名信息报送员,具体负责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春防、秋防相关表格、材料,及时总结、上报各地整村推进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七)严格督查考评。重大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是州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终,州指挥部将结合春秋两防检查考核情况,对各县市进行综合考评。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检查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整村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积极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路等工作,切实保障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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