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效能的意见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效能的意见
| 颁布单位: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文号:浙工商企〔201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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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2-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效能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经省局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关键之举,也是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省份的核心环节。各地要深刻领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实创新,主动作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改革举措
(一)实行审批事项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各地要在2013年3月1日前设置统一窗口受理企业登记、广告审批、食品流通许可、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登记、拍卖备案、格式合同备案等工商审批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分线审核”工作流程,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具体按照《关于实行工商审批业务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工商综〔2013〕5号)执行。
(二)鼓励推行多证联办和并联审批。多证联办是在政府牵头下,工商部门与质监、税务、公安、统计及人民银行等部门对接,实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刻制备案、统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办理程序的并联提速。并联审批是在政府牵头下,企业登记的各前置审批部门之间通过“并行审批、联合踏勘、限时办结”,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各地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与各审批部门紧密配合,改造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
(三)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探索“一址多照”,主要面向股权投资企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产业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同一地址可以作为2个以上企业的住所。探索“一照多址”,允许无需前置审批的企业,如果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域范围内的,可以申请在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加注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如果许可证件上记载了经营场所,也可参照办理。申请“一照多址”的企业,除提交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登记材料外,还需提交申请报告、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对该经营场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管。
(四)试行部分行业筹建登记。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海洋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服务业中筹建周期较长的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办筹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项目的筹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地要严格把握筹建登记的行业范围,准确核定经营范围,依法加强日常监管。企业在筹建期间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0〕163号)等规定应当由前置审批部门依法查处。
(五)拓展“工商事务金融服务通”功能。“工商事务金融服务通”的验资通子平台已在全省运行推广。今年,省局将拓展和完善服务通功能,把合作对象扩大到所有银行,并联合省注协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加入,探索网上出具验资报告以降低验资费用。同时,将实行出资数额备案制,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无需提交验资报告的主体类型,允许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服务通主动申报资金到位情况并通过登记机关备案向社会公开,以增加企业信用资本和交易机会。各地要结合业务工作,充分发挥服务通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准入环境。
(六)提升完善网上注册大厅。今年,省局将在原有网上注册平台基础上,开发面向全省的网上企业重名自助查询功能,向全社会开放,投资人申请名称之前,可以先在网上平台自助查询重名情况,通过初选后再到工商窗口办理,从而提高申请人的办事效率。各地要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一步提升改善网上注册服务功能,变窗口服务为网上服务,变面对面服务为键对键服务。
(七)放宽取冠省名、市名企业名称条件。省局已修订了《企业名称使用“浙江”字样管理办法》,允许冠省名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分期缴纳。各地也要相应调整取冠市名企业的办法,允许冠市名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工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靠前组织,各业务处室要协同配合,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的改革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省局和当地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作实际,制定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总结和借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细化制度,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力求实效。要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充分发挥奖惩激励作用。
(三)开展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各地要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不断增强优化服务的主动性,提高准确履行审批职能的业务能力。要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扩大社会各界的知晓度和关注度。要主动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有关部门协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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